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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体诗中去除了平仄要素、对仗要素之后形成的古风——这样的表述,尚可斟酌。近体诗(律绝)和古风是对立的两种诗体,平仄、对粘、对仗等各执其法,而不是“去除”。换一种表述方式会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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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就中国古代格律诗中,古体诗(又叫做“古风”)和近体诗(律绝)内部的“对立”而言。唐代以后的律绝对于平仄、对仗和诗篇的字数,都有很严格的规定,这是唐以前所未有的;而六朝以前的古诗,以及唐宋以后模仿古诗的“古风”,对于平仄、对仗和语法,则较少拘束,这就形成了古体诗和近体诗的相互“对立”。尽管唐宋以后的诗人们受近体诗的影响,“做起古风来,总不免潜意识地参杂着多少近体诗的平仄,对仗,或语法”,“毕竟大多数不能和六朝以前的古诗相比”(王力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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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为“去除了近体诗中的平仄要素、对仗要素之后形成的古风”这样可行?
临枝 发表于 2014-1-25 13:16



    这和原来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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