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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意见值得思索。

我提到“诗歌是语言的艺术”,是为后面的推论结论作前提的,即:诗歌是一种富于音乐性的语言艺术形式。

诗歌形式的发展,其实朱光潜先生说得很清楚,大概的意思是:

第一阶段的诗、歌、舞三位一体的阶段,此时诗歌的音乐性主要依赖于音乐曲调,这是诗歌音乐性的初级阶段。就文人诗而言,唐代以前的诗体就是处于此阶段。

第二阶段,诗歌的音乐性逐步摆脱作为音乐曲谱附庸的地位,求得文字本身声调节奏中的音乐性,这是诗歌格律产生的动因。此时是诗歌音乐性的成熟阶段。成熟的近体诗、宋词、元曲就处在这个阶段。

第三阶段,诗人过分追求文字本身的音乐性,把格律复杂化、烦琐化,此时诗歌格律就走向了方面而消亡了。后期的词律和曲律就是处于这个阶段。

任何时期的民歌,都是处于第一阶段。文人诗当然应该从民歌里吸收营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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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有音律,诗歌有诗律,二者的确有密切关系,但决不是一回事。说“诗是音乐”仅仅只能是一种比喻的说法。
   
     由于最初的艺术是诗、歌、舞三位一体的艺术,所以音律和诗律是相辅相成的〔至于如何相辅相成,我以前在《汉语新诗格律概论》和《声律学漫谈》里分析音乐三要素和诗歌三要素的关系时有大致的分析,以后准备写一些更加通俗易懂文章细致地解说〕。
   
     虽说音律和诗律相辅相成,但毕竟诗歌和音乐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它们都有自身特有的规律,自成系统。随着艺术形式的发展,音乐发展出脱离歌词的纯音乐,诗歌也发展成脱离乐曲的纯诗。在此发展过程中,音乐和诗歌总是时分时合,不断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宋词和元曲是音乐影响诗歌的范例,西方的纯音乐交响乐里也时有加人声伴唱的形式,许多优秀的交响乐总是从民间舞曲和歌曲里吸取素材。
   
     一方面,优秀的纯音乐是音乐中的高级阶段,优秀的纯诗也是诗歌中的高级阶段。另一方面,纯音乐需要不断从伴唱音乐〔歌曲包括民歌〕里吸取营养,纯诗也需要从歌曲包括民歌里吸取营养,从而发展成更高级的纯音乐和纯诗。
     新诗的形成,是受西方翻译诗歌的影响而形成的,所以一开始就脱离了音乐,从而形成了散文化的白开水似的新诗泛滥的局面,要解决这个固弊,途径有二,一是我们已经有比较完备的、系统的传统诗律理论和优秀的古体诗词典范,这是一座取之不尽的宝库,二是从当今歌曲包括民歌里吸取营养。
     因此,游子先生的倡导我是赞同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0 20:51: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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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诗歌必然是内容和形式高度统一的。

由于诗歌音乐性属于形式范畴,缺乏音乐性诗歌一定不是好诗,但富于音乐性的诗歌却不一定是好诗,好诗还有内容方面的需求。

另一方面,诗歌富于音乐性并不完全等同于能够入唱。例如宋词和元曲里就有大量富于音乐性却已经不能入唱的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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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地说,诗歌是一种富于音乐性的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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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的观点作进一步的阐述。

最初的艺术形式是诗、音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三位一体造成了三者的共性,这是其一;

诗、音乐和舞蹈毕竟是不同的艺术门类,都会有自身相对独立的个性,从而有各自的发展轨道,诗歌、音乐、舞蹈分道扬镳,自成体系,是必然规律。这是其二;

正因为三者有共性,虽然诗歌和音乐、舞蹈分道扬镳了,但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还是会时合时分,彼此吸取养料,从而向更高级的形式发展。这是其三。

片面地强调个性,单纯走纯诗和纯音乐的道路是不妥当的;片面地强调共性,单纯走综合艺术道路也是不正确的。这是第四。

共性是基础,个性是上层,综合艺术是基础阶段,纯音乐和纯诗是高级阶段,这是其五。

所以,任何时期的综合艺术都是值得重视的艺术形式,同时也不能满足于综合艺术,必须随时从综合艺术里面吸取营养,向更高级的艺术形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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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游子在2005-11-21 1:19:35的发言:

什么是音乐?

音乐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一是声音,二是节奏。「咚咚咚咚」没有节奏,不能成音乐。「咚咚锵--咚咚锵--咚咚锵咚锵--」有了节奏,那就是音乐。

诗里面的音乐,音乐性,音乐符号,如果不发出声音,它就还不能称为音乐;这和乐谱一样,虽然满纸音乐符号,充满音乐性,如果不变成声音(即演奏),它也还不是音乐,是乐谱罢了。

不发声的乐谱,不是音乐!

诗歌的音乐性也然,如果不把它与「有节奏的声音」联系起来,不把它变成「有节奏的声音」,甚至让它永不发声,或者发出没有音乐节奏的声音,那音乐性其实也还不是音乐。

以上不成熟意见愿与孙逐明兄以及其他诗友共同探讨。

音乐的三大要素是:节奏、旋律、调式。当然,这三大要素必须凭籍声音作为载体传达出去。

音乐有两大类,一类是只有节奏的音乐,例如鼓点;一类是同时有节奏、旋律和调式的音乐,例如小提琴。鼓点和小提琴的区别在于鼓点只有音长和音强的变化,小提琴还多了音高的变化。

诗歌特别是汉语诗歌的音乐美是三要素齐备的:节奏美、旋律美和韵式美。

音乐必须有声音,有节奏,但是有声音有节奏的却不一定是音乐。

诗歌的音乐性可以有两种方式体现出来,一种是配上乐曲歌唱,另一种是朗诵,从诗歌语言的声音本身里体现出来。所以歌唱不是体现诗歌音乐美的唯一途径。这一点朱光潜先生已经有精辟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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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诗歌音乐性,长期以来困扰着诗歌界,不是对诗歌创作产生误导,就是让人无所适从。

对诗歌创作产生误导就是所谓内在的音乐性,我曾撰文批驳,发在《中国诗歌研究通讯》2004年春季卷里,可参见 :http://www.dfsf.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6&ID=134&page=1

令人无所适从的概念有“音律”、“韵律”之类术语。例如“韵律”似乎是指押韵,似乎又不单纯指押韵,还兼指节奏之类,究竟何所指,似乎没有很清晰的界定。“音律”也有类似的毛病。

另外,大家也喜欢谈论诗歌的节奏、旋律,可诗歌的节奏、旋律是由哪些要素形成的,也没有一种清晰的解说。

要界定诗歌的音乐性这个概念,界定它我内涵和外延,其实最好的途径就是返本归元,从音乐〔乐曲〕本身的“音乐性”的由来上寻找答案。

这个问题我在《汉语新诗格律概论》里已经作了详细的探讨,即:

音乐〔乐曲〕的音乐性由三大要素组成:节奏、旋律和调式;其内涵和外延可参见《汉语新诗格律概论》。

与此相对应,诗歌的音乐性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节奏,二是旋律,三是韵式。

诗歌中三者齐备,是最理想的境界,三者得其一或得其二,也能具备一定程度的音乐美。

至于汉语诗歌的节奏美、旋律美和韵式美是如何形成的,我在《汉语新诗格律概论》也有详细的讨论。

附带说明一下:朱光潜提到的和谐(Harmony),“Harmony”就是“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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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歌词的音乐性和纯诗的音乐性有何异同,我准备另外写一篇常识性的文章予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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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学过俄语,没有学过英语,感谢游子先生对“Harmony ”一词翻译的纠正。

我之所以有误解,是因为朱光潜先生曾经把“melody”也翻译成和谐,他在《中国诗的节奏与声韵分析》里指出:“在诗和音乐中,节奏与“和谐”〔melody〕是应该分清的。比如磨坊的机轮声和铁匠铺的的钉锤声都有节奏而没有和谐,古寺的一声钟和森林一阵风声可以有和谐而不一定有节奏。节奏自然是帮助和谐的,但和谐不仅限于节奏,它的要素是“调质”〔tone quolity〕的悦耳性。这在单音和复音上都可以见出。节奏在声音上只是纵直的起伏关系,和谐则同时在几种乐音上可以见出,所以还含有横的关系。比如钢琴声与提琴声同奏,较与鼓声同奏为和谐,虽然节奏可相同。四声不但含有节奏性,还有调质〔即音质〕的区别。凡是读书人都能听出四声,都知道某字为某声,丝毫没有困难,但是许多音韵学专家都不能断定四声的长短、高低、轻重的关系。这可证明四声最不易辨别的是它的节奏性,最易辨别的是它的调质或和谐性。”

朱光潜先生是一个有建树的学者,他敏锐地发现了汉语四声以及平仄与诗歌节奏关系不大,而与钢琴和提琴的音乐性相似。但是他对于语音学和音乐理论的研究可能还不够深入,所以论述中还是有偏差的。一是他把和谐和旋律混淆了,二是他不明白节奏和旋律的本质区别,把音质当成了旋律的要素。

语音学告诉我们,任何声音都有四种要素:音质〔既声音的特质,发声的物体不同可导致音质的不同〕,音强〔即轻重,由声音的振幅决定〕,音长〔即长短,由声音的延续时间决定〕,音高〔即高低,由声音的频率决定〕。

音乐理论告诉我们,节奏由音强和音长构成,与音高无关,音高是形成旋律的第一要素。鼓点有节奏美而无旋律美,是因为鼓点没有音高变化;小提多了一个鼓点所不曾有的音高变化,所以小提琴既有旋律美,又有节奏美。

至于音质,它不直接决定节奏和旋律的构成,可会影响节奏和旋律的音色。比如锣和鼓都无音高变化而只能形成节奏,提琴和钢琴都有音高变化,都能形成旋律。锣和鼓的节奏之所以不同,提琴和钢琴的旋律之所以有异,就是因为音质的不同。

语音学告诉我们,汉语的四声与音强没有关系,其长短差别也甚微,它主要是音高的高低升降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调值。显而易见,它具备了构成旋律美的一切要素。古代诗词的平仄调理,就正是形成两种不同的旋律风格,流美婉转的律体诗和刚健沉着的拗体诗〔可参见我的《声律学漫谈》〕

以先生所举的例子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节奏和旋律的区别: 弦音:333-|333-|333-|| 它是有節奏的諧音,雖沒有旋律﹝melody﹞,已可構成音樂;〔这里没有音高的变化,所以只有节奏美〕 1231|345-|345-|| 它是有節奏有旋律的諧音,是更高標準的音樂。〔这里多了音高变化,所以有了旋律美〕

显然,汉语的声调不会如上面的弦音一样单调,它可以形成先生所举的第二种音乐美感的。我国古典诗词具有流美婉转的旋律美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理论研究者不过是归纳总结,把既成的事实准确地肯定下来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8 15:48: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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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

打击乐“咚咚強--|咚咚強咚強|強咚強咚強|”之类的打击乐,仍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音乐旋律,仍然属于音乐节奏的范畴。

所谓音乐旋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音乐旋律是“节奏”、“音调线”和“调式”的综合体;狭义的音乐旋律单指“音调线”,即“音调高低起伏形成的线条”,其中“音高”的变化是构成音调线的第一要素。

在打击乐“咚咚強--|咚咚強咚強|強咚強咚強|| ”里面,咚咚是鼓点声,“强”是锣声,鼓点只有一种音高,锣也只有一种音高,这两种音高有可能相异,也可能相同,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音质的不同;即使两者音高不同,比如鼓点的音高是“5”,锣的音高是“3”,说它们的组合就形成了旋律美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旋律还需要“调式”的配合〔关于调式,我在《汉语新诗格律概论》里,特别是《青涩的新诗时代》里有详细的叙述〕,仅仅两个音高是不可能形成调式的。所以“咚咚強--|咚咚強咚強|強咚強咚強|| ”仍然属于节奏美的范畴。

当然,锣鼓之类的打击乐也可以形成旋律,这就需要使用定音鼓或定音锣,即它们由一组音调高低不同的定音鼓配合予以打击。如我国的编钟就是这样的乐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8 15:49: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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