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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总结性意见很好,认同——
五、至于建立“泛诗体”联盟,我个人是举双手赞成的,高度自律的自由诗和宽 ...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3-1-16 10:16



    我也很赞同此论。对于自由体和格律体,我一直是主张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不赞同强分轩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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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批判陈仲义教授的理论,各有角度,各有侧重点。
但陈教授有个核心观点,这也是多数严肃的现代派诗歌理 ...
齐云 发表于 2013-1-16 11:25



    这两种审美观,各有千秋,不存在谁对谁错,也不存在孰优孰劣,不同的人审美倾向不同而已。而且这种争论是没有结果的,无异于鸡同鸭讲,各说各的话而已。许多现代艺术,如行为艺术,有的觉得是胡闹,有的赞美有加,吵吵闹闹,能有结果么?还是兼收并蓄,各取所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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