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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没什么可争论的,格律体的格律本来就有宽严之分。我们不但鼓励写作严谨的格律体诗歌,也主张在受过严谨格律写作训练之后,写作半格律体和自由体。

写得好的自由诗况且可以存在,周先生的格律不那么苛严的的诗作,当然是可以允许存在的,而且也是很有前途的体裁。

不过我们准备出版的格律体诗集,试图给出一本比较严格的格律体诗集的范本,所以对于诗作的格律偏向于严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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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篇论文里阐述过,诗歌音乐美的三大要素是节奏、旋律和韵式。运用“律动”的手法,分别针对这三大要素予以发挥,就能形成三大类型体裁的诗歌,它们是:节奏格律体、节奏半格律体和节奏自由体;旋律格律体、旋律半格律体和旋律自由体;韵式格律体、韵式半格律体和无韵体。从理论上讲,上述三大类体裁交叉,可以组合成二十七〔3×3×3〕种类型诗体。

周先生所主张的比较宽松的格律体〔或曰半格律体〕就是其中的子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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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周拥军在2006-8-27 18:09:25的发言: >

请问,严格的格律体是不是抛弃了十四行诗?依照十四行诗的格律写成的诗,不符合音步的十四行诗就不是格律体新诗吗?

我这期《世界汉诗》杂志用了整整40多页出版了“格律新诗专刊”,有部分诗作音步不统一。看来只能改为“韵律新诗专刊”了,如果坚持用“格律新诗专刊”,我怕你们反对!

请参看我的这个回帖:

欢迎周先生的讨论。

答周先生:

一、关于十四行诗的格律

关于十四行诗的格律,我和诗酒兄在一些零星的帖子里讨论过。

西洋的十四行诗不仅仅对于韵式有严格的要求,还对诗歌的音步对以及抑扬格和扬抑格有更苛严的讲究。对此,朱光潜、王力诸前贤有过详细的论述。我们在有关一些论文里也作过简要的介绍。。

我国早期的十四行诗是对西洋十四行诗不成熟的模仿,它只注重韵式,而节奏多半趋向于自由,只能属于“韵式格律体”中的一个分支。

我们不反对这种“韵式格律体”式的十四行诗体写作,同时还提倡更加中国本土化的更严格的“节奏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交叉的十四行诗作,诗酒兄、微斋兄等许多诗友作过许多这样的创作尝试。

我们再强调一次,我们是主张格律体诗歌和自由体来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的,所以我们的论坛设有配套自由体的“东方诗风”格律体的“格律新诗”两个栏目。在格律体内部,在鼓励百花齐放的同时,还认为先写好严谨的格律体诗歌后,再写作半格律体,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所以在格律分析中往往用比较苛严的眼光,但决无轻视半格律体的心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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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6-8-27 20:40:09的发言:

我这期《世界汉诗》杂志用了整整40多页出版了“格律新诗专刊”,有部分诗作音步不统一。看来只能改为“韵律新诗专刊”了,如果坚持用“格律新诗专刊”,我怕你们反对!

__那只是我们提倡和遵奉的标准,当然也希望求得共识.但是在此以前,还是可以各行其是的.

诗酒兄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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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兄,我们并没有把韵律诗一脚踢出格律诗的范畴啊。

格律体有三类:1、节奏格律体;2、旋律格律体;3、韵式格律体。

此三类交叉还可以形成更严谨的格律体。

周兄主张的韵律诗就属于“韵式格律体”。

只不过我们则更重视音步的对称而已。我们编写的诗集则以节奏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交叉的体式为主,也选编了少数音步对称而不押韵的素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8 22:40: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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