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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长易揪,自然近了。:)

时有奇思,是浅的特色。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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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坛子过于强调易懂,一不小心,容易流于浅白,此亦一弊。

我提倡更多样化的风格,所以推荐这首诗。

多奇思是浅的优势,只是文字功夫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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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问题我私下和齐云讨论过,可要讲清楚不是几篇文章能胜任的,我也没有精力去作过深的探讨,就当我的看法是一己之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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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没有说我们坛子里的诗作都浅白,只是说“一不小心”就“容易”流于浅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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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自己的诗作,有很多就浅白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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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解析这首诗:

开始留长发 想离你 近些 再近些——头发留长了,“他”就容易揪扯,自然两人就“近”了。

眉是蚕 日夜抽丝 成茧 裹住回忆 不许看——眉毛形状象“蚕”,所谓“娥眉”是也。联想到两人许多不忍回忆的往事被尘封了,象被“茧”裹住了。

眼睛是湖水 倒映出的 不是垂柳、碧桃 是成林的 相思树——往事是无法尘封的。眼是心灵的窗户,是感情的镜子,里面倒映的完全是如树林的“相思”〔如果要强求“相似”,说睫毛在眼球上的倒影象树林,也未尝不可吧?〕,有何难理解的呢?

不幸 患上特异性鼻炎 对微风、小雨过敏 还有你的停顿、迟疑——由鼻子对小事的过敏,联想到“你”的“停顿”和“迟疑”令我敏感而顿生疑窦,很自然的联想啊!前面之所以尘封“往事”,就是因为这些误会造成的啊。

嘴唇干裂 舌头是雨刷 来回翻看着 以往的 一幕 又一幕——舌把嘴唇舔湿,象是的雨刷,联想到一幕幕的回忆终于无法尘封又翻上了心头。

这首诗从头发一直写到嘴唇,把恋人微妙关系的一层层地剥开,应当很好理解吧?

这首诗的语言并不理想,比较散文化。可一点也不晦涩,几个比喻所传达的意义也很明了自然,何以竟然“看不懂”呢?是不是过分追求“易懂”而导致审美标准的狭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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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6-3-1 8:53:15的发言:

实际意义是有的,就是一个“爱”字。

好懂与不好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是不是评判诗歌的唯一标准。

诗的价值主要不在意义,而在表现。当然,也不能绝对化。

具体生生世世的这首诗,我以为就总体而言,应算佳作。

一些难解之处,经过讨论,也愈益明晰了。

完全赞同诗酒兄的意见。

这首诗有些现代派的写作手法,但是避免了许多现代派诗作的晦涩,其爱情主旨是一见便知的,只不过在写法上与我们论坛的习惯写法有悖罢了。也许我会就此机会另外写一篇评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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