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雅园诗会”和“雅园诗派”》 读后
死水吧
=========================================================================
读了丁鲁教授评论《雅园诗论选》的新作《我看“雅园诗会”和“雅园诗派”》以及几篇新作文章后,也有一些想法,觉得说出来比较合适。
一
“雅园诗会”和“雅园诗派”,现在已经成为一个话题,这话决然不假。一是新诗格律化经过“雅园诗会”的传承,确实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而当今新诗坛,新格律的探索进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雅园诗会”顺应社会潮流,“得风气之先”(丁鲁教授语),诗人们对其情有独钟;二是也有人将其视若洪水猛兽,唯恐躲之而不及。爱者颂之捧之,恨者打之杀之。个中动机与原因是多方面的,彼此都心照不宣,无须赘语。但无意中的辩解与辩驳又推动现代格律诗这个话题走向更为广阔的公众视野,倒也是“无意插柳柳成荫”,这也是大家意料之外成就的好事。
其实历史观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本无所谓对与错。只要言之有据,言之有物,双方的观点可以互补,可以交融,也可以形成学术界百家争鸣的大好局面。但丁鲁教授新近文章的一些观点与看法,却进退失据,有悖常理。初不解,细思之,释然一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言不由衷,逢场作戏,人所难免啊!
二
我与丁鲁教授有过一次积极的互动交流。2012年底,我在整理现代格律诗人传记系列时,曾以《 古今中外诗有律,融汇贯通新诗成》为题,对丁鲁教授运用白话格律翻译楚辞以及在新诗格律基础领域的创新实践予以评述。因为属于评传,为增强可读性,文中收录了在网上搜到的一篇报道丁鲁教授出生时的小故事,我把握不准事实真相,为追求学术严谨之计,发邮件给周仲器教授,求他和丁教授联系求证。周教授未及回音,万龙生老师将此文推介给了丁鲁教授。丁教授及时给我邮件,指出了那则报道的谬误,并提出希望删掉这个涉及隐私的有谬误的小故事,我出于对丁鲁教授的尊重,随即在博客中删去。丁教授还对我说了很多感谢与鼓励的话:“您做了许多工作,您的工作很有意义。”
丁鲁教授应该还保存有我的邮箱地址,即使没有,通过周仲器教授和万龙生老师,还是应该能够和我取得联系的。但丁教授既没有在原来给我的邮件中提及不想“被传记”的话题,又没有通过其他人和我联系,突然在2013年7月23日发布在其博客《中国新诗格律问题·后记》一文中写到:
“由于发表了一些材料,近年来我的论著受到不同评论,包括准确和不够准确的评论,这是正常的。可是除此之外,不仅作品“被格律”,而且我个人“被派系”,甚至“被传记”。尤其是“被传记”的滋味不好受,就像提前被钉进棺材在听人念悼词,不论是过奖还是过责,甚至是媒体编造的传奇情节,自己连辩解都没法辩解了。尊敬的朋友们,请你们饶了我吧!我只是一个小人物,一个翻译匠,没有入传的资格,也没有什么可以入传的东西。我只是由我个人对读者负责,不属于现存的任何派。我这点渺小的成绩无法给任何派系增光添彩,而我在接受批评的时候也无需任何派系的庇护。——我说了这么些求饶的话,是因为我实在受不了啦!”
如果我的敏感没有出错,其中的“被传记”大概说的就是这件事吧。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丁教授向我提及他不想“被传记”,而我却强制“传记”,“被传记”是成立的。但事实却截然相反。丁教授向我提出删掉隐私的要求,我欣然从命;丁教授不仅说了许多感谢鼓励的话,还通过邮件给我发来了他的诗作《北国的星星》;现在却突然出尔反尔,说出了自己“被传记”的话。翻云覆雨若此,这是那个和我积极交流互动的丁鲁教授吗?
去掉小故事,实际上已减少了评传的实质意义(因为报道的小故事中有谬误,也有部分真实的事实),可读性也大大减少,为尊重丁教授,我在所不惜。况且现在并未出版,博文仅仅存在于我的博客和一两个论坛之中。丁教授无中生有,仅仅凭着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就庄重地做起了文章,有失学术的严谨性。丁教授最近还很公正地写了一篇教育青年人的文章,题目是《端正我们的学风》,我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端正的学风”?
三
《雅园诗论选》最近出版,我撰写了序言《论世纪之交的雅园诗派》。因为参考了周仲器教授的一些观点,丁鲁教授认为:“我的朋友周仲器先生没有参加过这次会,对这次会的看法就不见得准确;而年轻朋友赵青山先生写的序又根据周先生的总结来作出再总结,就同样值得研究了。”其实这句话也值得商榷。
参考周仲器教授的某些观点是有的,但我却是批判地吸收。我的观点与看法是建立在诗人论的基础之上的。我通读并深入研究了所有的十一期会刊《现代格律诗坛》,通读并深入研究了公木、胡建雄、黄淮、思宇、邹绛、屠岸、骆寒超、吕进、许霆、鲁德俊、丁鲁、杨德豫、刘章、高昌、雁翼、丁芒、纪宇、李忠利、浪波、王一桃、周仲器等20多位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理事的几乎所有的作品以及评论文章,并分别对其作品风格、创作倾向等一一给予评述,并以此为依据论述了雅园时期这一阶段新诗格律探索的历程。
我与周仲器教授的历史观还是有区别的。
周仲器教授将新格律诗史概括为“一面旗帜(格律)”、“两个诗派(新月诗派和雅园诗派)”和“三次浪潮(新月诗派开创格风气在先、何其芳倡导现代格律诗在中、雅园诗派重振新格律雄风在后)”;将百年新格律诗探索的历程大致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1912—1925),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前后新格律诗的萌发阶段。
第二阶段(1926—1933),第一个格律诗派——新月诗派阶段。
第三阶段(1934—1949),新月诗派后新格律诗的探索呈现向多元方向发展一个阶段。
第四阶段(1950—1976),以何其芳提倡现代格律诗为主潮,以及文革时期的一个阶段。
第五阶段(1977—1992),新格律诗的探索恢复阶段。
第六阶段(1993—2005),雅园诗派建立与发展阶段。
第七阶段(2006— ),新世纪网络阶段。
我却将百年新格律史分为六个阶段,分别为:启蒙时期、新月派时期、现代派时期、民族化时期、雅园诗派时期、网络时期。
我认为关于雅园诗派和其他诗派的区别所在是:前期大量诗人和理论家各自探索形成了卓有成就的新格律理论成果,这种诗潮催生了九十年代的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后期这些诗人和理论家通过会刊《现代格律诗坛》、学会注册的雅园出版公司以及新时期的网络、博客等为阵地,传播了新格律思想,推介了创研成果,做了大量有益于推动新诗格律化的工作,学术成果是卓著的。他们为一种相同或相近的创作趋向坚守几十年,不少学会成员的新格律思想至今仍在深刻影响着新时期的格律探索实践。而雅园诗会作为一个自觉推行新诗格律化的民间社团的一次盛会,在这三十年的新格律历程中有着里程碑的作用。
这种观点也与丁教授等人认为的一个诗派,诗派成员必须在导师培养下成长的所谓“成长论”也是截然不同的。
出于对历史的尊重,任何试图抹灭这段历史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
四
诗派的形成方式是各式各样的,但最关键的是都有着共同的创作趋向。
新月社的成员就是一群思想自由的知识分子,他们没有严谨的组织,只有共同的建设新诗格律的理想,只有共同的建设新诗格律的行动。既没有进门证,也没有出门证,来去自由。只是到了后期,由陈梦家编选了一本《新月诗选》,好像才把他们集中起来。至于把他们称为格律诗派,是由与新月社几乎毫无关系的朱自清于1935年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提出。当时距新月社的灵魂人物徐志摩长空陨落已过去了四年,不知道朱自清是用什么办法征得九泉之下的徐志摩同意的?
现代派作为一个诗派,得名于一九三二年五月施蛰存主编、始刊的《现代》杂志。但第一次把它命名为“现代派”的,是一九三五年孙作云的论文《论“现代派”诗》。而现代派的形成和发展,却经历了从一九二九年的《新文艺》到一九三六年的《新诗》七、八个年头的历程。
丁鲁教授在新近的文章《端正我们的学风》中写道:
“既然是“史”,主要就应该属于过去,总要和所写的时代保持一点距离,才看得比较清楚。对当代的东西,可以收集整理一点材料,写些个别问题的著作,当然也不是不可以写史,但评论要更加慎重,不要受到江湖意识和各种人际关系的影响。”
孙作云没有遵循丁教授的理论指导,没有和时代保持距离就评述一个诗派。当然孙是大家,可以例外。也许丁教授认为,无名之辈无论你进行了多少诗人的个案研究,提出的想法和看法,都是不够慎重的吧。
丁教授谆谆告诫:别人写史必须“不要受到江湖意识和各种人际关系的影响”,他自己发表相关的意见呢,是不是就可以接受江湖意识和各种人际关系的影响呢?(后文中能够看出)
九叶诗人最初是在这样一些四十年代的刊物上成长的:《文艺复兴》(郑振铎、李健岳主编)、《文学杂志》(朱光潜主编)、《大公报·星期文艺到刊》(沈从文、冯至主编)、香港塔大公报·星期文艺副刊》(杨刚主编)、昆明《文聚》杂志、《文汇报·笔会副刊》〔唐弢主编),天津《益世报》等,而九位诗人以诗会友,彼此确认共性,形成一个诗流派,是诗丛刊《中国新诗》及其前身诗丛刊《诗创造》。但“九叶”这个名称是新时期才出现的,是几位老诗人在1981年结集出版他们当年的诗选《九叶集》而逐步流行于海内外的称谓。这些老诗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共同目标,求同而存异,彼此相携几十年,终于有了一番成就。现阶段,一些新诗格律的大家,却求异而废同,是不是出于自己的一些不便对人言的想法呢?
雅园诗会召开,仅首届理事就聚集了百余人,当然他们冲的不是胡建雄、黄淮等几个年轻诗人,而是现代格律诗这面旗帜。“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不过是这面旗帜下小小的试验罢了。而这开会的百十号子人,也并不是一散会就做鸟兽散,而是主办会刊,注册公司出版图书,一直坚守了20年之久。成就大小另当别论,守着一种共同的理念,共同的趋向,创作、论说、出版,如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仅仅要称作一个新格律诗派,就招致了质疑与非议,也许丁教授自有一番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