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一说仅对唐近体诗而己"一语极为不妥!根本不成其为“常识”!
诗之有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且为述之:
1.近体有律,古风何尝没有?只不过前者成文规定,后者约定俗成;前者严格,后者宽松而已。
2.除中国外,外国的诗歌也是各自有其格律的。
3.文言诗词有律,白话新诗无律,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这是造成散文化非诗化的根本原因,故需创建新格律。
4. 新格律的创建,必须以传统为本,以西洋为鉴。我们反对“西洋引进”,数典忘祖;也反对固步自封,盲目排外。
5.“五四引入的白话诗”确有弊端,所以我们今天更应该努力去创建现代汉语诗歌的新格律。
不要一提到“格律”,便只想到律绝的“平平仄仄”,它的内涵大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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