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原创] 雨

长长天空的身影 拉阔了印象中的伤痕 雨从一个黑夜中展开了屠戮 山溪流水的呼吸依然急速

枯黑泥土渗出了 红色的水 黑人啊 你也是流着鲜红的血 时代的烙印 将你们放在底层 泪水永远洗不干净眼睛的光明 无数肮脏的脚 踩在你们的皮层

树上滴下了一场 没有破坏的战争 那滴落地的水声 响起了人猿痛苦的哀鸣

上帝的泪水 洗净黑色外层 颓废的躯壳无法隐藏 金色的心 温暖的太阳 闪着光辉的信仰 释放了歧视监禁的智慧 黑夜中的乌鸦 换上黎明的衣裳 眼睛透着明亮 这是雨后新的光芒

初搞

呵呵,希望老师读懂.在下面引荐一首很好的诗歌.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 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 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幕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TOP

呵呵.把观点接收.不过.第二首.不是我写的,而是外国大诗人而写的

TOP

那沧海,你对于第二首的看法又如何

TOP

当今诗坛,我能说什么呢.但第二首,先不管它翻译如何,但就在翻译的诗体里.这首也是不多见的好作品.起码.在很多个论坛,也没人能写到这样的诗歌.如果你说那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翻译的5言.我倒不如去看戏剧哈姆雷特的戏中戏那对话.比这更好.这也是翻译作品.西方的东西.我们绝不能少看.,尽管是翻译失败,但它隐藏的艺术.还应我们更加研讨

TOP

再说说.我的第一首,.我也感觉不怎么.里面容量实在太大了.加上,我又能力有限,不能控制好

TOP

呵呵.关于第首.起先.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只是看到的时候,实在被吸引了.无法.我只知道是外国的作品,结果把它转载到一个论坛.有一个斑竹作了一个回帖,顺道,我也把它贴过来,请不要介意.

新一代君给大家推荐了一首好诗,为了更翔实,苍山又搜集了这么一篇评论博尔赫斯的文章,现转录如下:

  2002年的一个上午或下午,在一本叫《盛世摇滚》的册子(实在不好意思说它是杂志)里,我第一次读到这个句子: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我的眼前、额后突然出现了一扇敞开的窗户,金黄的光线涌进,迅速地淹没了窗框,中央甚至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仿佛有天使正在飞来。当影像暗淡后,我再读下去: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或曾经落下。下雨/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接着,我知道这首诗叫《雨》,作者叫博尔赫斯。   为了缓一缓克制不住的、越来越矫揉造作的语调,我把整首诗都抄下来吧: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译者陈东飙。此后,每次我读到这首诗、读到第一句,甚至只是在心里默念这一句,那一扇明亮的窗户就会猛地敞开,把我淹没在幸福的眩晕中。不错,我使用了一个严重的词:幸福,但这是实情。这种因文本带来的幻觉与幸福,我在其他作家那里还未体验过。再后来,知道了博尔赫斯是盲人,我脑海中便慢慢地、固执地出现了一名坐在黑葡萄架(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下的老人的形象,并且相信,每一次读到这首诗,就是他睁开了混浊不清的眼睛的时刻,那向我突然敞开的炫目的光亮,正也是他眼里的那一片“老虎的金黄”。而他自身也淹没在这片浩大与幸福的金黄中。 我想起了作家的另一首诗,也是用名词作题目,并且这名词曾在《雨》中出现。容许我对上文作一点更正吗?事实上,在《盛世摇滚》读到的那首博尔赫斯的诗并 不是《雨》,而是这一首:《玫瑰》,至于它是我读到的第一首博尔赫斯的诗,那倒没错。   玫瑰   玫瑰,   在我歌唱以外的,不谢的玫瑰,   那盛开的,芬芳的,   深夜里黑暗花园的玫瑰,   每一夜,每一座花园里的,   通过炼金术从细小的   灰烬里再生的玫瑰,   波斯人和亚里斯多德的玫瑰,   那永远独一无二的,   永远是玫瑰中的玫瑰,   年青的柏拉图式花朵,   在我歌唱以外的,炽热而盲目的玫瑰,   那不可企及的玫瑰。   还有,说我当时感觉到了巨大的震动和笼罩一切的幸福的声音,也没错。我曾专门把它打印出来,贴到书房的墙上。   回到“黄昏”。我始终把博尔赫斯与黄昏联系在一起,不只是因为《雨》的影响,也不是因为博尔赫斯的形象往往是以一名老人出现在世人面前(考虑到那句著名的“八九点钟的太阳”)。事实上,这是高贵的黄昏(他半仰起的头,两手交叉撑在乌黑的手杖上)、神秘的黄昏(眯起的眼睛看不清眼珠,它隐藏在眼皮下注视“老虎的……”)、尤其是:明亮的黄昏,一片金黄涌进,天使在那后面飞来。这意象,甚至使《玫瑰》中的“每一座花园”、“细小的灰烬”上柔软的阴影、每一片花瓣底下都蒙上“潮湿的暮色”,暮色的边缘是遥远的、明亮的黄昏在反光。   在这里,黄昏已不再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它是一种注视,来自盲目者的另一双眼睛,就像那一双眼睛也曾降临到荷马和俄狄浦斯身上。他的头颅变得巨大,眼球凸起,指头按在眼皮上可感到血管也慢慢凸起,却没有跳动,他的颈骨僵硬,转动起来颇不自然,他努力向前倾着身体,嘴角的肌肉呆滞,他习惯于笑,但笑容也变得古怪起来,似乎向着被笑者的身后发出。一句话,他变成了一只大动物。为了支持自身的重量,为了支持另一双眼睛的注视,他不得不需要第三只脚。更直接地说,博尔赫斯的注视不只照亮了被注视之物(于是它们置身于明亮的黄昏并成为词),也照亮了注视被注视之物之物(比如我,当我默念“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被注视之物也把黄昏明亮的光返照到他自身,把他淹没。他的轮廓在这光中模糊、扩散,直到光一层层积淀,并由之形成新的轮廓线。   这注视之所以会是黄昏,从生理上说,首先来自作家的眼疾。“老虎的金黄”在扩散,淹没事物自身的光线和轮廓,它甚至深入到事物内部,联结,使其中某个点放射明亮的色彩。此外,黄昏笼罩了博尔赫斯一生的主题:“生命、死亡、梦幻、书籍、循环与结束、空间与时间,而这一切又都可以归结为时间”(引自陈东飙为《博尔赫斯诗选》写的前言,《作为诗人的博尔赫斯》),有时我猜想,在平静地坐在窗前的时候,博尔赫斯或许会对这笼罩的温柔心存感激。作为一种时间的概念,黄昏联结白昼与黑夜,明亮中藏了惘惘的威胁;作为一种状态的概念,黄昏是无限运动中一个短暂、静止的时刻,事物停留在其中,却散发彻骨的孤独;但作为一个词,它的音调由低走高,是扬声,和前两项刚好互补,使局面趋于平衡、安静(这是西班牙文的情况。中文中,“黄昏”一次由高走低,简直是在前两项的背后推一把,更快地往下滑去。是以中国人言及黄昏,带的悲观色彩更多更浓)。闭上眼,仔细体味这个词,可以感觉到它是在向四周扩开,就像积在平地上的水。这就是了博尔赫斯的注视,缓慢却有力地淹没身边的事物。   也许,不是窗打开,光再涌进来,而是这一份高贵的、神秘的、明亮的光,推开了我眼前、额后的那扇窗(老式的窗框,不会装有防盗网)。博尔赫斯的黄昏,这样在我的身上打下了它的印记。也许我错了,并不是我因注视他所注视之物而获得注视,(在某种意义上说),我本来就置身于他的注视、他的黄昏之中。

下面是我的谢语

呵呵.厉害,你不说,我还不清楚作者是谁呢,啊,不该这样说,是不清楚作者是何人,我只知道是外国的一个诗人,.但我从不管谁,在我感觉上,读第一次读就深深地吸引住了,再次读,那种感觉,那种萌发的感情,并没有减少,反而又浓了些,到了第三次,一般我看到第三次,不管说错说对也好,是大致上明白的了,而读这首下去,那种悬念,仿佛又有了伸延.这是我少看到.是的.诗歌能做到这样的,而能把诗歌做到这样,那么他是成功的.谢谢苍山大哥

TOP

或者中国诗歌衰落是必然的.或者你们的风格更汪国真吧.以下是我在一个论坛发的,也把它发到这里

呵呵.容许小弟在这胡说几句.汪国真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说是偶然也是必然吧。在诗坛日趋没落,诗人们都沉吟在自己的情绪里高深莫测的时候,汪国真确实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在诗越来越难懂的时候汪国真便以他的清丽,哲理,通俗很快的崛起了。很是风靡了几年。但汪诗是薄弱的,怎么说呢,就像一手流行歌曲。无论再怎么流行也不过几年罢了。因为他永远比不上那些真正的音乐,那些可以永垂不朽的世界名曲和交响乐没有追随流行而来的。诗也一样。诗歌是跟着时代进步的,没有人规定怎么写写成什么样才叫诗。可你所跟随的不仅仅是时代,而是你诗歌里的思想和文化内涵。有些诗之所以不朽,并不只因为他是一个时代的声音和怀念。关键还是内在的东西。你挖掘出来的是别人所注意不到的。一个诗人应该说和一个先知是很接近的。你只要能够抵达人的心灵,让人在下一个时代或是下下个时代在看你的诗的时候,都感觉能够产生共鸣。那么你所写的诗歌,也就是可以的了.就如炜云说自己是探索者.那么.觉得这首形似散文的诗好吗.诗有诗的语言体系.你如果写一种对于感悟,那么.,不必写成这样.当然.路的发展.只要走好,还是有理的.但在乎走出来的路,是到达哪个层次.由于时间的关系,我还不多说了,如果还有讨论,我会回来再看的.就此胡说了,.请不要见怪

虽然说不出好话,但也代表了自己的愚见.请大家指教.问好

TOP

是的,说到以前,我真很喜欢顾城.走顾城的风格.他意象使用的高超,非一般人所比.但真正看下去的时候,就发觉,顾城的确是弱了.他的弱.不体现在诗歌方面.而体现在他的诗歌.如果,我们没有仔细去研究顾城.单凭远和近.感觉等名作去看顾城,就显得幼稚.薄弱得很.当然.他的一代人.是我们无可否认的,.短诗之最.走这条路,.必然要坚持,永不放弃地走下去,而且,还要有天生对于诗歌的敏锐.可可

上面的是自己的愚见.请大家指导

TOP

先说个不好意思先.本来你发来的时候,我该回复,由于某些原因.,没能赶上.

说道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的关系,我们可以想一想中国或外国的通俗音乐和古典音乐(比如:贝多芬)。我们应该看到几点:1,通俗音乐的作品几乎都达不到贝多芬作品的高度 2,古典音乐是不带歌词的。3,古典音乐所占领的领域没有通俗音乐广大。4,作品的沉淀问题:在贝多芬时代,也同样有很多音乐家,他们也有谱曲,但他们的作品并没有流传下来。5,现在的优秀的通俗歌曲(好象更多的是被称为经典或老哥之类的)仍然广为传唱,并没有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考虑了以上的几点,是否就可以得出些结论呢?

就第一段,你说到通俗和古典的问题.这两个东西太大了.我们无法去把握.,因为我们不是大师,大家也是共同学习的.我们就从一个比较单一或单薄的角度说吧.古典是没歌词的.通俗是有歌词的.可以这样理解吗.如果不可以.下面的观点是废话.可以的.也就听听本人的观点.古典为何可以恒久,为何如此与人精神世界所融合.(当然也有人不喜欢)这就是它本身的特质,它没有词语.它没有外在的表达情感,它只有它内在的,也就我说的灵魂,或者精灵,.通过的.不是简单的接触,是直接与心灵所媒介,是深层的.(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它一旦你所容入.那么它可以支持你精神上的需要,可作某种方面的需要.那么之于你.也就是给它所进入了当时的生活情绪,也可以成为生活的节奏.通俗的也有音乐啊,为什么不可以.说了通俗,也就是大众化了.它的音乐没有古典所严谨,所精细.它是一种情感突发的声音,你有这种情感,你当时就会被感触,过后,或者你会回味.但一旦久了,你会厌倦.因为它不耐听,不象古典,它没有比较完整的过程.然而,我觉得它比古典好些的是歌词,一首好的歌词,往往也会使人喜欢,感动的.因为它美.但是外在的,是浅显的.是一种临时萌发出来的情感.是靠这外在的事物所使人去接触它内在的,但.那音乐并不完整,最深也在表面的程度.这个,也涉及个每个人对音乐所认识与喜好.也就可以说,诗歌也体现一个人的素质与喜好.这些观点并不能说真确,既然说是探讨,也就看到什么,自己想到什么.,也就该直接说出来.

说到时代同期的人,这个体现一个人的人格魅力了.通俗的,只能说于生活表面.你去看,你去听.你就可以找到你所需要明白的.但古典的,就是生活内在的.你只有去感受,你才能体会.所以.不管同时期出过什么.尽管大家也是平等.,但到最后,他作品的精神思想是最重要的.亚于任何一切.这个就可以体现到顾城杀妻子之后,把他们美好的精神世界,带给你罪与罚.

通俗便于记忆,便于容易让人所接受.在这里,当然也会给人当作经典.所以,我无法说它在哪个时期会比古典,经典(真正的音乐)所逊色.但,它会随着时间而变淡的,.因为它可被复制,被人通过基础.改过,也会产生另一种让人喜欢的音乐.歌词.但真正的音乐(古典)是无法被复制的,它是唯一的,它是哪个人精神的代表,对哪个时代的感受.

对第一段的观点,就胡说到这里.很多可以是谬误.请大家不要见怪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