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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微斋、逐明二兄观点。今人写诗,用什么体,押什么韵,各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又有什么必要非得再来挂羊头卖狗肉?格律诗词毕竟是一千多年前就已成熟定型的艺术形式,鼓吹破除格律限制,实际上就等于取消这种传统艺术形式。至于声韵,当然应该随着语言本身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不过,在一部大家公认可以通行四海的统一规范的新韵标准尚未形成的情况下,作为权宜之计,无妨旧韵、今韵各从所好、各行其是,只要各自注明、不使相互混淆就行了。今韵标准只能是现代普通话,而不能是方言。鼓吹依方言押韵,势必导致韵脚大乱,也无异于取消押韵。

顺便提醒逐明兄:“月”字普通话读去声,而不是阳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7 23:39: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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