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
一、外国诗歌形式一脉相承而中国新诗不能,原因在于五四时期汉语书面语言的突变——法定的书面语言由古汉语(文言)变成了现代汉语(现代白话)。
二、我们过去翻译的外国诗歌大部分是格律诗。由于语种不同,完全传达原作形式是不可能的。(其实西方不同语种诗歌的互译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但是,它们是可以用白话诗的适当形式来传达的。(如果不是这样,所谓“以格律诗译格律诗”就没有可能了。)
可是中国五四以来的情况超出了这种一般情况,而是毫无章法。大量外国格律诗被译成了自由诗,起的完全是自由诗的作用。因此,把中国的白话诗“一腿长、一腿短”的原因归结为外国诗歌的影响,是不准确的。
三、翻译文学是不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这是近年来讨论的一个问题。我赞成一种说法:翻译文学是中国文学特殊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