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在音乐美,提出的时间孙老师没有归入文章。 郭沫若提出此说,是在新月繁盛的时期,是在当时人们普遍倾向格律体的情况下提出的。是末路者的遮羞布。而郭的理论言辞闪烁,论无实据。说实在的,我就是怀疑他故弄玄虚。 如果郭沫若不是故弄玄虚的话,那么郭提出的理论可能是这样一种情况: 朗诵,感情激烈的文字,冲淡的文字,给人的心理的刺激不同。具体到发音时,表现出来的,就是音高,音色,语速,震动频率,音长,读音的顿歇等等的变化。比如人们愤怒时和平常说话的不同,具体的不同和它的规律是可以分析的,不过跨学科太多,也太麻烦。做出可以让人信服的报告,需要太长时间,不是我们这些忙于生计的人可以做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郭的意思是,内在律实际上就是用通顺和适合那种情绪的语言来写诗。这样,这就是一句废话。因为当情绪为愤怒时,人们自然流露的就是愤怒的语言,而文字,是纪录这愤怒语言的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