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诗评家赵青山先生转载我写的《关于12行诗的絮语》一文,引发了论坛诸位老师、诗友的议论和争鸣,这对格律体新诗发展是一件好事,对我也有启发和帮助。我读了青山《梁式十二行诗的格律归属》,孙则鸣先生对之质疑的长篇论文,还有万龙生兄、晓曲先生等朋友的跟帖,基本上清楚了各方的观点。我在《关于12行诗的絮语》一文所讲是经过认真考虑的,愿将这种以定行为特征,基本讲求韵律与节奏的12行诗归为半格律体新诗,是一种宽泛的定位,现在准确讲应该是其中部分12行诗归为半格律体新诗。我基本上同意诗酒兄等人对格律体新诗的定义,也赞同青山友以开放和发展的思维所发表的观点。是的,格律体新诗标准主要为二条:有规律地押韵和有规律的音步、音顿,后者我称之为节奏。就包括12行诗的定行诗而言,只讲押韵即韵式新诗不能称为格律体新诗,必须同时讲求节奏,其中严格按照音步音顿者便是格律体新诗;若未严格对称音步,但大致讲求音步、具有内在节奏者可称半格律新诗。回头看我的12行诗,有一部分可称半格律体新诗。
诗酒兄发帖称,新诗与旧体诗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此言甚佳。我在一些文章中讲过,旧体诗与新诗两条河流相互交融,中间会有一个冲积区,靠近旧体诗河流一边的叫新古体诗,靠近新诗河流一边的叫格律体新诗。我主编的《并州诗汇》原来开设的“古律今声”栏目,便分了新古典诗、格律新诗两个门类。今年刊物改版,决定将古律今声栏目扩为“刊中刊:诗体融汇地”(暂名),既有理论探讨,又有作品展示,本期便将展示关于《梁式十二行诗的格律归属》引发争鸣文章和东方诗风主要诗人的佳作,以后还会互动合作。
本人腰部有疾不能多坐,简要回复如上,由于临屏匆匆书写,凭借记忆印象,未能引用青山、则鸣等方家文章的资料,有请诸位多多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