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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6-3-30 22:49:31的发言:

齐云跟帖虽短,但是谈到了两个很有价值的“诗理”:

一、情诗中有一个路数就是讲痴话,傻话,甚至疯话;

二、一首短小的格律体新诗,往往就是找到那么一点“意思”,用一个固定格式的句子表现出来,然后“依样画葫芦”,“炮制”出若干个类似的句子,这样就成了。这个句子一般比较长,分行排列就成了节,那么,这一节就成为一个“模式”,也就是基准节式。形成的作品就是一首对称式的格律体新诗。

诗酒老师高见,另,"唱队"似可改为"歌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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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6-3-31 18:15:17的发言:

响水:歌队与唱队有什么不同吗?

我是用为“合唱队”的简称;似乎古希腊歌剧演出时的合唱队伍译为“歌队”?

诗酒老师,“唱队”一词好像不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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