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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白

 

    黑咖啡。读李榕的小说《深白》。
   
    主人公高飞是一个生活得一团糟的女人。工作繁累,生活疲惫,情感空芜。她或是爱着一个人的,比如她的前夫,那个看上去是“万人迷”型的男人。她或是想要安宁幸福的生活的,所以因些误解毅然离开她的前夫,而选择了后来这个木讷寡言,看上去很踏实的人。但她想要的生活不知为什么越离越远。生活的面目渐渐粗粝,渐渐难堪。前夫依然的关心使她烦厌,后夫的冷漠无情使她伤怀。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变得这样难以收拾。
   
    而实际上,我们看完了全篇会知道,她竟然被两个男人深深爱着而不自知。前夫游刃于各种女人之间,而心里唯一牵挂的是她。这种关怀频频表露,却被她当作他的个性使然而频频不以为然。后夫对她表面上漠不关心,因为一件小事就对她大打出手,并坚决要求离婚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认为她的心里始终记挂前夫,所以赌气地成全。而在遭遇车祸的生死关头,又本能地把生的机会让给了她。
   
    写到这里我想起里尔克的话:“只有从死这一方面(如果不是把死看作绝灭,而是想象为一个彻底的无与伦比的强度),那么,我相信,只有从死这一方面,才有可能透彻地判断爱。”是啊,死作为爱的证明,的确是彻底的无与伦比的强度,但却又因为绝灭,而成巨大的空虚。
   
    后来她是知道了,前夫并没有做过任何对她不起的事情,而且在得知她遭到后夫欺辱之后竟然冲动地去打抱不平。她也知道了,后夫对她貌似无情的真正原因,知道了车祸之后为什么他死她生。然而知道之后又能怎样呢?
    “有些人即使是无数次相遇,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错过”。我们唯有祝愿,她或者也有像她一样的人,终于懂得了爱,懂得了该怎么样去生活。
   
    她从前的无知当然有她的原因,因为一个自私地抛弃了家庭的父亲,因为一个受了刺激而对她严厉得不近人情的母亲。导致她形成那样的个性。(其实有很多悲剧的根源都在于人的个性。)她没有自信,没有安全感。不知道怎样去接受爱以及爱人。自我卫护从来都是自我禁锢。不肯放下身段去真切地了解别人的心,又怎么会发现真正的感情呢?爱,是一种能力。只关注自己的时候,不会有真正的让人温暖舒适的幸福的爱情。
   
    作者告诉我们:“深白是这样的一种布,越洗越白,越洗越亮。”也许他是想说,很多东西是要经过岁月和生活的陶洗,才能显现本色,焕发出光彩。一个人不经磨练,又怎么真正读懂人生,了解幸福的真义?
   
    写到这里,我忽然又想起谌容的小说《人到中年》。
    同样是医生,同样是女性,同样是面对事业的压力,生活的困境。陆文婷展现的是人性的无私和高贵。高飞却是心灵的茫然和困惑。这是时代的原因吗?有些高尚美好的精神境界在今日真的已经不复存在了吗?
   
    2008-03-17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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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碎碎念
   
    春天来了,我已不是故我。春天来了,因我已不是故我。这已经忘了是谁的句子,反复在心里默念了许多遍。这其中,有多少的忧伤和无奈,又有多少的淡然和从容。生命在一往无前地走着,时令在变,风光在变,似曾相识又并不相识。季节可以循环,欢乐则不可重复。过去的永远成为过去了,你不能对逝去的一切说一声挽留,除非你打算交出自己的灵魂。
   
    为什么我的心要一直地怀念和感伤?为什么我频频回头,直把满眼的烟霭淡化了曾经清晰美丽的景象?是不是因为向前看也不过是茫茫?
   
    而春天还是来了,且不是为了赴谁的约会,且不管人的变与不变,同与不同。花开不是为使谁嫣然一笑,花落也不为赚取谁的眼泪与哀愁。春天不过是到人间一游,走的时候也不挥一下衣袖。这时候我想起五月的丁香树下,二十一岁的阿凡,用力把花瓣和笑声摇落了一地,在纷纷花雨中她说你看我给大自然又增添了一份美丽的诗意,我笑说你那是辣手摧花,她笑得弯了腰,跳着脚过来追着我不依不饶。想念那个下午的清脆的笑声,现在我知道阿凡是对的,对春天就该是那个样子。尽情地享受快乐,就是最好的珍惜。
   
    若春天的背影都快看不见了,若快乐已经变得很勉强了,珍不珍惜,还有什么意义?
   
   
2、关于——
   
    关于朋友——
    朋友是可贵的,但是真正的朋友是要经过时间的甄别。
    对朋友,也不必苛求。曲有源说:“把长途无限分割,同路不会缺少”。
   
    关于爱情——
    说的好听的,都是一些漂亮话,聪明话。但是说一万句也不如做一件事。当然,说有时候也是一种做。心迹是需要表白的,不说总有人是不明白。
    关于爱情,别信赖你欢笑时称赞你美的人,信任那你不美时仍疼惜你的人。
   
    关于幸福——
    爱是需要能力的,小溪奉献了全部也不抵大海的一层浪波。
    感知幸福也是需要能力的。幸福的雨点落下来时,能装住多少,全看你容器的容量。
    如果是沃土,幸福会滋润出绿草鲜花甜果来;如果是石头或者沙漠,幸福除了流走还能怎样?
   
    关于写作——
    别太刻意了。别为写而写。
    没有了时间之后,我很高兴我可以做到这一点了。
    很多美丽的句子不时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有时间的时候,我记了下来;没有时间的时候,它们一去不返。我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损失。
    只要心不枯竭,都会再来的。
    不来也没有关系,不写作,仍可以睁开眼睛感受到生活的美。那心里不为人知的角落,虽没有游人欣赏,并不影响草绿花香。
   
    关于梦想——
    有了一个新的梦想。
    在旅途中经过一个很大的水库,四围青山。
    我决定了,至少在我们暮年的时候,要有这样的一片水。春天看岸边的草一点一点变绿。夏天把小船划到荷花从里,捞鱼。秋天在岸边散步的时候,风中会飘过来苹果香。冬天的时候有白茫茫的雪,我们在屋子里把炉火烧得旺旺的,炖上一大锅肉,备好高粱酒,在夜晚的时候在门前挂一盏大红灯笼,如同过年。
   
    关于逝水年华——
    它筑巢在不眠的夜里,换上梦想的霓赏,且舞且歌。
    

    200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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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札记——霍林河歌谣

 

    依然素咖啡,极苦而微香。咖啡淑女,说起来是很精致的感觉,不过我始终不觉得咖啡是什么精致的东西。凡是浓烈的东西都不见得怎么精致,这是咖啡的性质所决定的,当然与有些拿咖啡做姿态的人的样子是无关的,凡事一关表现或者表演,有了雕琢的功夫在内,自然不精致也是精致。

    这么想来,我嗜咖啡,喜浓茶,说实话,厌机心,做随意文章,好素面朝天;草棚里看过西瓜,地摊上喝过啤酒;哭到过涕泗交流,也笑出过满脸皱纹。算不得什么精致的人儿。不过也有被错认的时候,咱说咱是小农,人家偏要觉得你是小资。咱说咱是只爱吃竹实的素食主义者,偏有人因为一只死老鼠而对你谩骂。一大河,都看见表面的波澜不惊,有谁见水面下的暗流汹涌。一山峰,人都知向阳坡山花烂漫,又有谁见得着背阴的山谷里积雪寒冰。管中窥豹,以蠡测海,那都是正常的。况且人人生而平等嘛,都有说话的权利(在不触及法律的情况下,甚至有说谎话的权利),都有自以为很聪明的权利,咱也不能因此而反对人家不是?:)

 

    闲话扯完,言归正传。

    今天,想说的是白雪林的小说《霍林河歌谣》。

    草原。蒙古人。勒勒车,长调,牛羊。粗糙的生活,温暖的情感。还有,便是人性的赞歌。这人性并不只局限于人类啊,一个善良的老妇人,与她的两头牛之间的情感交流,足以让所有那些自命不凡,侈谈情感的人们汗颜。

 

    这篇小说,我用了很长时间才读完。是因为在某些感动的篇章我不得不要停下来,忍一忍眼里的泪水。然而最后终于还是落泪了。也只有在过了很久,在此刻这样微笑平静的心情下,才能回味一下那些故事,那些人。

    诺日玛,一个普通的草原上的劳动妇女。所具有的博大胸襟,对人生的大智慧。常人不及。

    二十多年的守寡,她有相好的人。她是想要结婚的,因为他——达瓦——不想被婚姻束缚,她也就没有强求。她思念他的时候就去看他。他另有别的女人她也并不介意。因为她知道他不是她的丈夫,她没有理由去约束他。

    爱情是使所爱的人愉悦也同时愉悦自己的,这样的道理,诺日玛这样的非文化人是永远讲不出来的。不过讲不出来有什么关系呢?她做到了。做到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有多聪明,而是她天性的善良,使她谅解自己谅解旁人也谅解了人生。

    也正是她的善良,使得她在他这个老光棍病倒无人照顾的时候,毅然把他接到家中,尽了做妻子的一切职责,一直到他因不忍再连累她而自尽。

    也正是她的善良,促使她一定要花钱收留那个本来已经年老力衰,要被卖掉的母牛莫日根。想方设法使它正常的受孕,因为她觉得让配种站的人用人工手段来做这些事情,是委屈了莫日根。试想,对牲畜都有这样的体谅和尊重,那该是什么样的胸怀!

    在作者笔下,母牛莫日根和她的女儿查干伊娜是深通人性的,它们对老诺日玛深深依恋,听得懂她说的话。对她的安排温和而顺从。莫日根很老很衰弱了,也许有那样仁慈的主人,本当寿终正寝。它死于为保护女儿查干伊娜与狼的搏斗。

    小牛查干伊娜被狼吓到,不能像别的牛一样在屋外生活。诺日玛就想尽办法训练它的胆量,领着它在雷雨的草原中行走,硬是在夜里把它关到门外,自己却站在门口陪着,直到三个夜晚之后它习惯了黑夜,不再感到害怕。

    查干伊娜生子之后自私地不肯喂养这一段作者的描写非常之浪漫,老太太诺日玛百般劝导无效。最后悲伤地唱起了长调。她的歌声灌满了村庄的下午黄昏和夜晚,“诺日玛沉醉地唱着,歌唱一个蒙古女人对草原的感受,歌唱自己活了几十年的艰辛,歌唱着女人的路为什么这样难这样长,歌唱着是什么支撑着女人在人世间默默地向前走,歌唱着男人和女人。她用歌声大声诉说着,想把这些东西告诉母牛查干伊娜,诺日玛相信自己的歌声一定能够打动查干伊娜的。”

    整个村庄都静寂了,人们都默默无语,表情凝重,“每个人的心中都想起了什么呢?”

    “查干伊娜终于被歌声摧毁了,它眼泪流出来,它用眼泪在忏悔,它一声声地叫着,让小牛回到自己身边来……”

    这样的描写,让我的眼睛发热,心在颤抖。即使在回忆这些篇章的时候,也依然有初读时候那种心潮澎湃的感觉。

    诺日玛死的时候,是在野外。只有母牛查干伊娜在身边,她要它回去找人,用镰刀砍它,指着村庄的方向要它回去。它终于明白了她要不行,飞奔回村庄报信。等到人们明白它的意思,来到山坡的时候,诺日玛已经死了。

    它不能理解她已经死去,它再也见不到她的事实。

    人们把她装进棺材。埋进坟墓。

    它几次刨开坟墓,等到最终明白无济于事的时候,它趴在坟前,不食不动,最后流泪死去。

    大概也只有动物,如一头牛,才会有这样的情感吧?

    尽管这篇文章的开头,我怀着轻松调侃的心情在写作,一进入这个故事,写及此处,我依然还是难以抑制地落泪了。

    在至真至美至善面前,我们永远都是不堪一击。

 

    20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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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子诗集》风子[自序]

 

绵绵

     
绵绵。
    绵绵的是春天的雨。
    此处不是江南,因此杨柳不绿,杏花没开,雨也并不如烟。自然,也不宜于穿长裙撑花伞行走袅袅婷婷。天还凉着呢。有时候,会觉得凉都在骨髓之间。

    雨天宜小酌。
    骨头里的凉唯有烈酒可以温得。
    去不了天涯便也寻不着知己,身不在乡居便也不可能围炉。艾米莉狄金森说制造草原只需要一株苜蓿一只蜜蜂一个白日梦,那么,制造温暖和快乐也仅仅只需满满的一杯,酒便是我的知己,酒便是我的火炉。塞上桃树尚未含苞,桃花此刻总归在某处盛放;雨夜自然看不见月亮,云背后月色也仍旧皎皎,眼睛看不见的,那便用心去瞧。

    便听得陈子龙在说:“不信有天长似醉,最怜无地可埋忧。”

    这重忧酒杯盛不下,又无地可埋。那就埋头到书里罢。黄金屋和颜如玉倘使书里是真有,却又非我所需。我只愿借此忘了“窗外事”,然而书香熏得了魂魄却塞不住耳朵。窗外的纷纷扰扰,如何能听而不闻?渊明被认做是浑身静穆的人,尚且说“邢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呢。我辈俗人,本来连一句“心远地自偏”都支支吾吾,未许说出。

    曾在《断章》一诗里说:“越来越习惯于沉默了/我知道为什么/但我不想说……”不错。已经懒得再多说什么了。一日日的沉吟,一日日的消瘦,也许我自明白为何,但都是不可言说。生命便这样消耗,于一场不明所以的灵魂的暗战,或有死伤。

    于是绵绵。
    绵绵不绝的是骨头里的酸疼,心尖上的刺痒。我不想确知那是什么。随随便便敷衍一下自己也无所谓,就道:那只是春愁。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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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离歌

 

喝了数日中药,饮咖啡更加不觉其苦。母亲病也见好,今日也有心情偷闲看了一会书,读了一个短篇《离歌》,作者鲁敏。
   
   
   
    伟人曾经说过:“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在不同的语境下,这话语自有其不同的意蕴。我读这篇小说,忽然心中亦有此感想。关于生死,有无数的哲人智者去不断思虑它的意义,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往往可能无知无识,感不能言的人更容易发觉生命的本真,有如文中的“三爷”。
   
   
   
    乡人对于生死都有一定的仪式,这种仪式,在唯物者看来,或许有些可笑。然而对这些仪式的信仰和践行却往往使一个人来与去变得从容有度起来。科学发展到人类可以探索宇宙,试图征服自然的地步,然而宇宙是无穷无尽的,自然是不可征服的,不断的灾难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人类的自以为是。科技的发达、文明的进步使有知者失去了对天地鬼神的敬畏,在不断膨胀的物欲中永不餍足,永无止息,只知不断攫取,甚至坠入魔道。怎比那些蒙昧天真者内心的安详?
   
   
   
    以制作祭祀用品,主持丧葬仪式为业的三爷,因为经历了无数的死生,对生命看得很透彻了,他孤身一人,无欲无求,对人世有着达观的见解,普遍的同情。对“日子里的许多好处,喜欢小气而慢慢的受用”,因为知道“这日子不是自己的,而是上天的,他赐你一日便是一日,要好好过……”难得的是并不把自己的感悟宣扬,强加于人。因为明知道那些活得正欣欣扬扬的人们根本也听不进去到这样的话,没必要惹人“不得劲”,他只是小心翼翼,与世无争地在自己身边制造出一团和气,以彻悟通透的心境下所能有的善良,安然地承受人们有意的回避,自己的孤独。安然地只在人们面对死亡手足无措的时候给予帮助,而任凭一条河把自己同热闹的人世隔开。甚至连接两岸的小桥被洪水冲断了之后,他也并不求人去修,无所谓撑着一条小船来来去去。河流在这里应该是一种象征,世俗生活的冷与热,迷与悟大抵该有这样的分野,但又不彻底隔绝。总有着桥或船的彼此过渡。
   
   
   
    彭老人则是人间的深情者,钟情者。读到最后我们知道他七十多岁的人,以一己之力独自去为三爷搭建小桥,其实是为了死后灵魂可以去河对岸走上一趟,因为在他的年轻时代,河对岸住着他喜欢的姑娘。那姑娘最后为瘸腿的哥哥换亲,嫁到了别家。至死不渝的眷恋,那已经是我们这世界难得一见的东西,只可被当做神迹膜拜。彭老人可以以老年的智慧有条不紊地安排着自己的身后之事,只是他终于没有等到小桥建好就突然故去了。你看,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生,也同样无法彻底安排自己的死。小说的结尾,三爷的小船,缓缓地在那条河上来来回回地划了一夜。这时候,我们宁愿相信人死后有灵,来完成我们对真情的感动,对未知世界的尊重,以促成对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意义的反思。
   
   
   
    2008-10-2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8 10:48: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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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讲故事的人叫佐野洋子。
   
    那只猫,活了一百万次,当然只有童话故事是这样的。童话完全可以让一只猫不停的起死回生,而且不失去记忆。
   
    受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恩宠和利用的猫,那些人都为他的死而不舍地哭过,但是猫从来不哭,也没有什么不舍。被人豢养和利用的生活并不有趣,人们的宠爱不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一种需要。猫厌倦那些淡漠无聊的生。
   
    直到第一百万次,猫成了一只野猫。漂亮的野猫。为一切猫类都倾慕的猫。猫很自得,他活了一百万次,他很自由,他很漂亮,连他自己都不由爱上了自己。但是他除了自己谁都不爱,对所有的献媚不屑一顾,直到遇上了那只白猫。
   
    那只安静的白猫,看都不看他一眼。无论猫怎么跟她炫耀自己的经历,她只简简单单的回答一声:“噢。”到有一天,炫耀累了的猫问:“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白猫说“行呀。”
   
    白猫生了很多小猫,猫比喜欢自己还要喜欢白猫和小猫。小猫长大了都走了。猫和白猫温柔地对望,猫想和白猫永远地活下去。
    爱一旦产生,便绵延无限。
   
    但是白猫终于死了。猫第一次哭了。猫哭了一百万次,直到一动不动地躺在白猫身边。这次猫再也没有起死回生。
   
    我们读了这故事,我们忽然发现:
   
    原来,一百万次的生也不如一次的真爱。原来,一生有一次的真爱已经足够。原来,真正的爱不但使人甘于生,而且还乐于死。假如不能和所爱一起生,那么,一起安眠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读了这故事,我们还可以发现:
   
    那些恩宠爱怜,凡是只为慰藉自己的寂寞无聊的,为了满足自己某种自私的心理的,原来并不会令人感动。原来,生命需要自主的选择,灵魂需要自由的空气。猫成为了野猫,才有了自己,才有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生活。
   
    真正的活过,爱过,有一次,就已经足够。
   
    司汤达为自己所拟的墓志铭:活过,爱过,写过。
    这便是完美而且丰满的一生。
   
    童话是简单的。人生的真理其实都很简单,它们往往都寓于人类最初的天真里头。是什么时候,人们把它们弄丢了呢?
   
    2009-01-07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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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但为君故在2008-10-29 14:40:24的发言:

此文很好,有沈从文的风格,欣赏。但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

 

哦,过奖。:)什么地方呢。:)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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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滕王阁诗并序》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朱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和《腾王阁序》比起来,王勃的这首诗显得默默无闻了一些。的确文章是写得更好的,辞意也明朗达观,文采也华美飞扬,读着也更令人心清气爽。
   
    诗则句意平平,如果说文章是盛妆的美人,那么诗歌在此洗净了铅华,不再那么明丽动人,而且平白多了些怅惘空茫的气息。
   
    当我们看了“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这样志气高昂的句子,并且深受感染之后,回头却又看见了“槛外长江空自流”这样流年物换的感怀叹息,难免会有一种落差感。同时同地的作品,辞采暂且不论,心境为何会有这样大的差别呢?又哪一种心情才是最真实的呢?
   
    或者,这些都是真实的。人心常常起伏如海,瞬间是潮起的豪迈,瞬间是潮落的低徊。当不如意的时候,人们常常会说些达观的话来自勉,转念之间,又总有忍不了的慨叹,无法言明的感伤。
   
    或者,也在于文体的差别。比之文章,诗歌更多的时候是一种面对内心的低语。
   
    又或者是盛极而衰吧,那翩翩少年一气呵成写完那千古美文,一口气已经是泄了。平生才高八斗,时人所称,然而正像他自己所叹的:“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志气多有不谐,心情抑郁本来是难免的。虽然拿希望和信念时刻鼓励着自己,然而希望这东西本来也是最紧盯着看,越觉得渺茫。
   
    《旧唐书》中说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杨炯说他“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十四岁的时候,他上书给当时的丞相自荐,经过考试,中第而被授予朝散郎的职务。这样的神童才子,有些自傲是难免的,不通世故是难免的,被人嫉恨应该也是难免的。
   
    当沛王李贤听说了王勃的才名,召他为沛府修撰,对他很是器重。当时诸王之间经常以斗鸡为乐,王勃闹着玩,写了一篇《檄英王鸡》,不料竟因此而罹祸,据说唐高宗认为这篇文章使诸王之间开始闹矛盾,就将王勃赶出沛王府。其实王勃此次受打击,并非真的因《檄英王鸡》而触怒高宗,而是因才高被嫉,被人借题发挥了一下。所以杨炯《王勃集序》说他“临秀不容,寻反初服”。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传说是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吧,王勃的朋友,当时的虢州司法凌季友,为他在虢州谋了一个小小的参军的职位。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赶上了大赦,没有被处死。
   
    这事情也很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然藏匿保护了,为什么又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这一回的被祸,也是因为恃才傲物,被同僚所嫉妒。杀官奴这件事,有人怀疑是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总之王勃两次遭受打击,都和他的才华超人有关。
   
    这次被陷害,虽然遇赦没有丢掉性命,但也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还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峙因儿子王勃犯罪,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
   
    《滕王阁诗并序》据记载是写于675年,当时王勃是去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赶上当时都督阎伯屿重修滕王阁并设宴赋文的胜事。从文章和诗歌里,我们大致是可以揣测他当时的心境的。文与诗之间的矛盾,大约也可以证明他当时的精神状态,并不安定,并不平衡。
   
    后来王勃在去看望父亲的途中溺水而死,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王勃的死,是渡水时遇难不幸而死,还是自杀,无从查考,总归是怀着一腔愁愤,离开了人间。
   
    我读东坡文集中《贾谊论》,东坡对贾生得志时候的孤高飞扬、被贬谪后的忧伤沮丧很是不以为然。说他“志大而量小,才有余而识不足也。”王勃二十八岁就死了,贾谊死的时候也才三十三岁。这当然很令人惋惜。只是,虽然“天于绝代偏多妒”吧,毕竟也还有东坡先生这样满肚皮不合时宜,命途一样多舛,但却履之如夷,得享天年的。
   
    2009-01-08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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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如果说,文字对我有何意义,那也只是它们记录下生命中某个瞬间的心情。欢喜或者忧郁,感到幸福或者觉得悲哀,但是都很无谓。那些悲喜很快都被抛弃,像余光中说的那样“即渡的我将异于未渡的我,彼岸的我不能还原未此岸的我”,我既然已经不是故我,我的那些笑和泪,也早已与我分开。摄录装置记载人的影像声音,文字描画人的内心,都愿把生命固定,但是留下的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幻影,真实的生命早已又匆匆向前,有谁能够抓住指间的风?


    生命乃是一个不断消逝的过程。而且它消逝得那么快,我们很难记录它的所有。我们所能存留下来的记录,也很难将它还原。影子能给人的,其实只是一个轮廓。借这个轮廓,我们似乎可以知道,一个人的人生可能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既然轮廓里面尚有一些无法看清的细节,我们能够确认的,也只是一种可能。

    从这一点来说,眼睛似乎不是很可靠的。眼睛虽然可以尽可能的明亮,但是它看不见风。它当然可以看到风吹过的痕迹,树的舞蹈或者草的挣扎,江海的浪涛,但那些只属于草和树、江和海,人生所留下的印迹不等同于真实的人生。
    而看不见的东西我们可以感觉到。风吹过我们是有感觉的,对岁月中经历过的一切悲欢我们都曾感觉,即使眼前没有草和树在不停摇晃,一些画面已经消失,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风,凌利或者柔软,暖和凉。

    那么我的写作,记录下自己人生的点点滴滴,原来竟是这样一件捕风捉影的事情。真是很无谓,但是又真的是很有趣。如同我喜欢拍照,喜欢把自己放入一幅幅的风景当中,真实的人生当然远比那些优美风景中明亮的笑要黯淡乏味得多,但是为快乐计,我们可以选择把有些瞬间当作永恒,如果它们有足够的美妙和动人。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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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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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园》
   
    园子的主人喜欢海,所以这花园叫做海园。


    海园不在海边,也许只有季风间或带来海洋的气息。

    海园不很大,篱落疏疏,夏天点缀着一些朝颜,秋天,很长的时间里开着菊花。有几杆翠竹,在很多的夜晚里描绘着月影;有几株青松,在很多的日子里唱着风声。还有一个池塘,夏日里会有亭亭的荷,你去静静地看着她,她便也静静地看着你,清清淡淡的香也如轻轻浅浅的笑,给你一些暑日里的安宁。

    春天来了,园子里会有些热闹的花开,然而都是自顾自欣欣然地开了,又飘飘然地落了。
    冬天来了,园子里会满覆着洁白的雪,没有一丝杂色,好似一个酣然的沉静无梦的睡眠。


    园子地处荒僻,少有人来。时光不慌不忙地路过,探头看看,静寂的小园并不荒凉,因为园子的主人是个爱洁净的人,每天都要洒扫庭除,铲刈杂草,饶有兴致地培育一些奇异的花。

    偶尔有客人来,园子的主人会沏上一壶茶,陪客人坐坐,聊聊天。或有相熟的,就什么都不说,一起闲坐着,看看天,看看云,看看花草。鸟儿啾啾,在林木之间唱着悠远的歌。半日里可以阅尽浮生的风云,而后夕阳沉落,彩霞满天。

    留下来不走的人,园子的主人捧出来一坛陈年的花雕。

   
    2009-3-26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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