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青木之灵在2009-9-4 11:35:38的发言:
2楼版主职责规定:
第四条:“版主有权对本版帖子实行加精、置顶、移动、删除等各项操作”,这是前提。
第八条:“其他版主在本版内在有版主推荐的情况下可对帖子加精”,其意似为两人意见相同。
二者看似矛盾? “其他版主”比照“两个”操作,也可解决此矛盾。即版主在回帖时要表明加精的意见,第二位意见相同,则在此基础上执行加精。
不知以上理解对否?
是这个意思。 就是同一个主题,有一个版主推荐了,第二个版主也觉得好,就可以执行加精操作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