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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诗兄意见,有益的讨论和交流是必要的,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用论据说明问题,即使单纯的观点也应求同存异,对事不对人。

峰向隐中没,云从无处来;始知造化功,浑成乃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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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抛弃固定的字数限制,如此使得自由体也有了格律,格律体也有了自由,其区别只在于格律严谨与否,结构对称与否。

峰向隐中没,云从无处来;始知造化功,浑成乃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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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总错意了。

我的抛弃字数限制的观点,恰恰是建立在诗行音步数相同的基础之上。古代汉语以字为最小表意单位,要使每行诗句所包含的容量和所延续的时间大致相等又做到字数相同是很容易的;而现代汉语是以词为最小表意单位,一个词语的字数从一个字到四个字不等,且虚词的运用相当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追求字数相同而音步数不一致是不可取的,保证音步数一致又使字数相同同样是很难做到的。从诗词一脉的发展源流来看,唐律之后的宋词元曲长短句,只要不是填词和韵,在字数的要求上均较为宽松,另取一个词曲牌名便了(如果做得好,这个牌名就流传下来了)。

要做到音步数一致,首先就要使音步划分有一个规范或者一个大致的规则,这应是本文的主要目的,也是格律体新诗发展绕不开问题(如何划分音步)和不可逾越的原则(音步数必须一致)。如何划分音步,本文作了非常有益的阐述和探讨,在朗读的节奏和效果方面相当深入,论据充分。

思无邪先生的关于半逗律的观点,适用性和合理性姑且不论,但为我们提供了从语法结构方面分析音步划分的思路和可能。

“在对一首诗歌的理解方面,并不是谁的普通话说得更好,谁朗读得更好就理解得更深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习惯和不同的说话的语气,对文字特别是对现代诗歌语言文字(传播有限,很难从其他人口中听到)的印象首先来自于视觉和默诵方面,这一点如何考虑。”这也是我的疑问。

峰向隐中没,云从无处来;始知造化功,浑成乃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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