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青木之灵在2009-4-22 0:44:29的发言: 美好的心情,迷人、潇洒而动人的笑容,无与伦比的湘西山水与云天都要记录在案,并与诗友们分享。
我愿参与作记录。
几天前,不速之客光顾我家并借走了照相机。此君害羞,至今仍未能与之谋面。不过,也不会妨碍我作上述记录。
我家政委(别人称为:杜工)意欲同行,我就报名去二人了。
呵呵,“不速之客”“借走相机”。首先“不速之客”一般是指没有邀请而自己来的客人。“借走相机”字面意思当然是借,这里青木可能暗指的是“偷”,也可能是指“忘了是谁借的”。如果委婉的说小偷,那么也没什么,反正也不认识,怎么说也不为过,当然小偷也不会还;如果真的是朋友借的,只是自己忙忘了,朋友又久没有来还,那么在这里这么说就很不妥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