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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发表于 2009-5-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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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之所以一接触格律体新诗的理论,就认定了他.就是这个原因.这是有实例的.在先前根本没接触相关理论时,我结集的诗中这种情况就不是一首两首这是有诗集可证明的.所以很认同诗兄这提法."目前大家所认同并采用的新诗格律,有时候确实是一种表达的需要;"
遇合随缘,奋力向前;经磨历劫,始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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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发表于 2009-5-1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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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利于普及格律体新诗的短文.
遇合随缘,奋力向前;经磨历劫,始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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