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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为什么?分歧出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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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晓曲:

20日下午:讨论"苏州宣言".由于会前由卓韦\周仲器\沈用大\诗酒分别草拟的初稿均未把握好宣言的文体特点,显得冗长,由诗酒于18日晚另起炉灶,重新起草,提交讨论.因为就格律体新诗一些理论问题(主要是命名\术语等具体问题,不涉及大方向)没有取得一致,更重要的是对某些事实的陈述不如个别人的意愿,其人遂违背大多数人意见,主张放弃,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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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浮云在2007-10-28 17:46:32的发言:

理解,说不定放一放,以后意见自然就统一了.

是的,还将继续探讨下去!

明年有望在浙江台州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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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差点我就同你们撞在一起了哈:))我22号到上海,23号在苏州,25号在扬州27号在华西村,我来时你们散了哦。

会 还是很有收获的嘛。

诚交天下友,广结四方客,真诚为我本,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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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读到纪要。格律体新诗终于可以登到诗界之大堂了,为之高兴。本次聚会能使来自全国各地的格律体新诗的专家会聚集一堂,堂尔皇之的研讨,就是一次胜利,并将会不断的扩大影响,占有诗席之一位。

至于探寻格律体新诗的轨迹,个人认为还是以创作来谈也许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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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读了纪要,本次有关中国新诗格律问题的高端讨论,各路专家重在坚持己见,对未达成显见的规范化共识有所遗憾!恕我直言,感觉部分观点与捍卫各自的学术思想混在了一起,从而导致难以达成"审美共识",令我们关注者也有点小小的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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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同意诗酒兄对"雅园"那个尺度的意见,用一个比较模糊的理念立足,作为"派"更是站不住脚的.愿"雅园"的同仁们多来这里共同探讨,扩大共识,壮大队伍,共同促成中国格律体新诗"审美共识"的尽快确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1 22:41: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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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着诗歌的翅膀“湖畔诗风———格律体新诗朗诵会”成功举行
 
 

常熟理工学院院报报道(网上搜得)____

1021日晚上七点半,由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究会会务组主办、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系承办的“湖畔诗风———格律体新诗朗诵会”在校慎行楼小报告厅拉开帷幕。著名诗学研究专家、我校党委书记许霆教授与著名诗人万龙生先生等诗学研究工作者出席朗诵会,与朗诵者、现场观众共同品味诗的真谛。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朗诵会以杜宇亮同学朗诵胡适先生的《十四行诗》拉开序幕。他语速缓慢、富有感情地为现场观众吟咏着,配以柔和的音乐,把大家带入了诗的意境中。同学们还朗诵了冯至、郭小川、丁元、纪宇等作家的经典之作,从而充分地认识、了解我国“五四”以来格律体诗的发展,加深了对格律体诗歌的喜爱。在同学们的盛情邀请下,沈用大等诗学专家也朗诵了自己的格律诗。沈用大先生16岁时写过的情诗《红果》也在此时此刻第一次向外界公开,博得大家阵阵掌声。最后,万龙生先生对朗诵者的表演作点评。他首先肯定同学们的表演,富有情感,对诗本身有着深刻的理解,读出了作者的心声。同时,他从侧面提醒同学们要做到字正腔圆、平仄有度,进一步提高朗诵水平,并以一首戴望舒的《烦忧》为本次朗诵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朗诵会的成功举行激发了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系学生对诗歌的兴趣,同时也受到了我校校、系领导的赞扬。(尤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4 13:06: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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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举行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
作者: 日期:2007.11.01 版次:2

常熟举行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
    本报常熟讯  近日,由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共同主办的“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在常熟理工学院举行。这是一个关于诗歌与诗学的专题性会议,主要针对当下诗歌创作中存在的不注重形式和诗体建设等问题讨论了新诗的文体规范,倡导诗体重建,实验新诗格律,进一步完善格律体新诗。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余位诗人和评论家出席了研讨会。骆寒超、许霆、蒋登科、潘颂德、万龙生、鲁德俊、黄淮、周仲器、沈用大、孙则鸣、程文、王端诚、杨继晖等在会上发表了论文或演讲。
    与会专家们认为,新诗诞生90年来,名家辈出,流派纷呈,在诸多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对诗体建设的忽视,对诗的音乐性的放逐,对新诗格律探索的误解,对格律体新诗的轻视等等。
    大家针对这种现状,就诗的形式、新诗格律、格律体新诗等话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在宏观方面,主要探讨了新诗创作现状、新诗该不该有格律、为什么新诗应该强调格律、新诗格律和格律体新诗的演变轨迹等话题;在微观方面,涉及到现代格律的构成元素以及节奏、节式、韵式、体式等的划分,关键术语的规范和统一,格律体新诗与自由诗在节奏等方面的差异等等,并在这些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识。大家认为,以建立典型诗行、确立主导范式为主要突破口,在新诗中倡导和实验格律体是新诗艺术发展的必然,而且已经取得了相当多的创作成果;作为新诗体式之一种,格律体新诗在遵循和谐、对称等原则下具有无限可操作性;格律体新诗的倡导和实验可以使新诗更好地保持诗歌文体上的独特性、实现新诗与中国诗歌传统的对接,与其他文体形成区别,最终形成现代诗歌的文体规范。本报记者朱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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