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诗是一种音乐 --答孙逐明先生 游子 孙先生说:「严格地说,说“诗歌就是音乐”是不严谨的。」(见《诗歌音乐网》拙文《诗是一种音乐》留言)。 诗是一种音乐。这句话是朱光潜教授说的。他的原话是「诗是一种音乐,也是一种语言。」(《诗论》146页) 如果我们以1,历史的(或本源的),和2,大视野的眼光去看诗歌,就不得不承认朱教授的结论是正确的。关于这个结论,朱教授在《诗论》中有详尽的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读一读。 从历史和本源看诗歌 以历史的眼光,则不能否认诗经、乐府、唐诗、楚辞、宋词、元曲,都是以「歌」的形式诞生与流传的。「歌」,就是音乐。 对于诗的本源,对于「诗歌一体」,很多否认诗是一种音乐的现代诗人和诗论家其实都没有疑义。他们的论点是:后来发展了,诗再不可歌。 对于「发展」,我们应该作一点分析。 如果是正常的发展,它不产生变异,仍然是「诗歌一体」,则诗歌仍然是诗歌; 如果发展产生了变异,我们怎么认识? 例如中国的戏剧艺术,近百年来也发展出一种新形式:话剧。戏剧是说唱艺术,话剧是白话艺术。你可以说从说唱的戏剧到白话的话剧,是一种发展,不过这种发展产生了变异。而原来的戏剧仍存在,你不能否认「戏剧是说唱的艺术形式」这一事实。 诗歌的发展也是一样。一百年前产生了「白话诗」;这是一种发展,也是一种变异。 中国的话剧界很谦虚很客观,他们没有否定说唱的戏剧是戏剧,而是把话剧作为戏剧艺术的一个新品种,把自己当成戏剧大家庭的一个新成员。 诗坛有些不同。他们似乎把自己的文本诗、白话诗当成了诗界的唯一成员,把那些诗歌合一的,诗歌舞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统统排除在外。 不过我认为,中国的文人诗歌界,应该承认和接纳那些至今仍然广泛存在与流传于民间的诗歌合一的,诗歌舞三位一体的诗歌艺术形式。要看到这些艺术形式的广泛流传,看到它们的发展,它们的社会作用与社会影响。 这就是 大诗歌观
从大诗歌观出发,从诗歌的历史与本源出发,你就不能强辞夺理地说「诗歌是文本的艺术」,「诗歌是白话艺术」,而应该老实承认:诗歌是一种歌唱的艺术,至少在本源上,主体上,它是歌唱的艺术。 观察与研究一种事物,应该首先观察与研究它的主体,主流。研究新诗也是这个道理。 关于新诗的主体与主流,我想在这里引用黄丹纳先生的一段话: 「“新詩正在離我們遠去”(謝冕語),“詩歌的作者比讀者多”(孫紹振語),“新詩”正漸漸遠離廣大讀者,成為少數人自吟自賞的清玩。。。。那些原本就是歐體、歐風的“新詩”或“自由詩”,我們稱之為“新徒詩”,即便真的會在自哀自憐,自封自閉,頹靡流蕩中走向枯萎、寂滅;但是,新詩卻依然存在。它一向,並正在流傳於我國億萬人民的口頭上,天天伴隨著人們的工作、生活和娛樂,傳達心聲、陶冶性靈,這就是“新聲詩”。」(见黄丹纳《歌声响亮一百年》) 黄先生所说的这些亿万人民口头上的新声诗,加上乡间、少数民族地区口头上广泛流传的民歌、山歌、史诗,难道不配为中国诗歌的主体和主流吗? 对于「诗歌是甚么」「诗是一种音乐」等等的研究,讨论,如果只是囿限在文人白话诗的小圈子里,是找不到真相的。 人们应该承认,从古至今,确实有许多写下来后就从没有被演唱过的诗歌,特别以文人诗歌为甚。然而这也不能改变诗歌的本质。 我曾引用鲁迅的一句话:「劇本有放在書桌上的和演在舞台上的兩種;詩歌有眼看的和嘴唱的兩種」。 例如话剧。话剧也有许多是从来没有被演出过、以文本形式存在的。但是这些文本形式的「剧本」,并不能改变话剧是「演在舞台上的艺术形式」这一事实。
以上不成熟意见,原与孙逐明先生等朋友共商之。 2007-7-31写于奥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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