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 〔湖南省益阳市〕孙则鸣 导言
对仗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修辞格,广泛应用于各种文体,尤以近体诗和对联对它有很强的依赖性。本文主要研究近体诗对仗形式规则,其基本原则也适应于以近体对仗为楷模的对联。 对仗形式理论的研究以王力教授最力,他在四本诗词格律著作《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十讲》《诗词格律》《诗词格律概论》和《古代汉语》里用语法分析法详尽地分析了对仗。王力先生的研究是富有成效的,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我们继续研究对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也应该指出,王力先生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疏漏和失误,客观上给对仗理论造成了误导。 王力的主要观点表述为:“骈偶(对仗)的基本要求是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复句对复句。古代虽没有这些语法术语,但事实上是这样做的。”“如果进一步分析,骈偶不仅要求整体对称,而且上下联内部的句法结构也要求一致: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补语对补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注1〕 “对仗要求词性相对,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副词对副词,上文已经讲过了。此外还有三种特殊的对仗:第一是数目对……第二是颜色对……;第三是方位对……。”“名词还可以分为若干小类,如天文、时令、地理等。……凡同一小类相对,词性一致,句型又一致,叫做工对(就是对得工整)。”〔注2〕 王力还在《汉语诗律学》里用大量近体对仗实例详细分析了句法和词性的一致,显得证据确凿。因此王力的“语法分析法”长期到大多数人的首肯,“结构一致”和“词性一致”基本成了理论界的共识,很难有人逃脱这两条基本原则。我所看到赞同“两个一致”的对联理论家就不下十四家。 最近中国楹联学会网的《对联语法规则》也明确地归纳为两条:“词性一致”和“结构对应”,外加一些例举式的附则。 然而,一个无可辩驳的铁的实事是:无论是古今对联〔即便是遵循近体诗律写作的对联〕,还是古今近体对仗,句法结构和词性不一致的现象均很普遍,绝非个例〔详见后文〕。 受王力教授的影响,中华楹联学会网的版主甚至把“词性一致”当成了对联合格与否的惟一尺度,很多古今名联仅因一个词语词性不同就被视为“鱼目混珠”的不合格作品。 王力完全用现代语法成分分析法来解析对仗格律,大方向有误,它给对仗的创作和理论研究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一、 对仗根本不属于语法学范畴而属于修辞学,
对仗的本质是什么?它是一种最常见的辞格,修辞著作一般称它为“对偶”。 对仗根本不属于语法学范畴,而属于修辞学。 语法学和修辞学是语言学的两个分支,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通俗地说,语法学解决的是语言表达“通不通”的问题,修辞学解决的是语言使用效果“好不好”的问题。 对仗正是这样一个为了提高对联语言表达能力的辞格。 与其它辞格稍有不同,对仗对语法关系的依赖性更强。尽管如此,既然是辞格,它必然有更重要的修辞学特征,以区别于常规语法学。 只有彻底弄清了对仗的修辞学特征,才能解开对仗格律理论之谜。
二、 对仗采用的是“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并非“传统成分结构语法学” 语法学主要归纳“组词成句”的语法规律。当今大家采用的一般是“成分分析法”的“传统语法学”。古人缺乏成熟的句法理论,根本没有能力全面考察句子词语之间的语法关系。 古人运用对仗修辞时并不关心〔也是没有能力关心〕句子自身的成分关系,更不关心自身属于什么句型〔如陈述描写句、单复句之类〕,它只考察两个句子相对应的语言单元有无共同属性,能否形成对称。采用的根本不是“传统语法学”,而是一种特殊的“比较语法学”,可称之为“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 “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的基本语言单元是“字”〔大致上等于单音词和语素〕,根据词汇意义区分“字类”,通过字面“对类”〔即要求“字类”相同〕,以此达到对称的目的。由此而形成的对称结构,可称之为“字类对称叠加结构”〔简称“字类结构”,下同〕。 “传统成分分析法语法学”里与对称有关的部分,对仗会予以利用;而与对称无关的语法现象,对仗不予理睬或予以淡化。 由于古人写对子只关心“字类”是否对称,并不关心成分结构是否对称,所以并非所有对仗的“句子成分结构”都相同。 后来王力也意识到了“句型〔成分〕一致”的不全面,他在《诗词格律》一书里补充说:“语法结构相同的句子(即同句型的句子)相为对仗,这是正格。但是我们同时应该注意到:诗词的对仗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只要求字面相对,而不要求句型相同。”〔注3〕近人胡自立先生就发现了大量句法成分不同的对仗实例〔本节参考了他的研究〕。 那些“语法成分”不同的对仗,其“字类结构”却是相同的。例如: 1、我去太匆匆,骑鹤仙人还送客;兹游良眷眷,落梅时节且登楼。〔清联:《黄鹤楼》〕 此联第二分句的语法关系为“骑鹤仙人〔主语〕还〔状语〕送〔谓语〕客〔宾语〕”;“落梅时节〔状语〕且〔状语〕登〔谓语〕楼〔宾语〕。”句首的名词短语成分并不同。 “成分结构”虽不同,“字类结构”却是相同的: 骑鹤仙人还送客,落梅时节且登楼 动名名名副动名,动名名名副动名 此例的“字类”表现为“词性相同”。可并非所有对仗的词性都相同,请看下面的例子。 2、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王闓运《发祁门杂诗》〕 语法成分为:异乡〔状〕惊〔谓〕落叶〔宾〕,斜日〔主〕过〔谓〕空槐〔宾〕。 意思是:〔我在〕异乡惊诧〔那纷纷的〕落叶,西斜的阳光掠过了空空的槐树。 它们的“字类结构”如下: 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 形名动动名,形名动形名 按:唯动词“落”与形容词“空”邻对,这是对仗格律所许可的。 3、畅以沙际鹤,兼之云外山。〔沈遘《过冀州》〕 “以沙际鹤”为介宾结构;“兼之”为介宾结构〔“之”为代词〕,两者语法结构明显不同,词性也不尽相同。 它的“字类结构”都是“虚字+助字+实字+方位类+实字”。〔关于“虚字”和“实字”详见下节。〕 4、风骚北院花千片,月上东楼酒一樽。〔王禹偁《日长简仲咸》〕 出句是一个完整的单句,其成分关系为“风〔主〕骚〔谓〕北院〔定〕花〔宾〕千片〔倒装定语〕”,意思是“风骚动了北院的千片花”。 对句是个复句,成分有缺省。前四字是一个单句“月〔主〕上〔谓〕东楼〔宾〕”,“酒一樽”前面省略了主语和谓语。全句的大意是“月亮升上了东楼,〔我品尝着〕一杯酒。” 此联成分结构不同,而“字类结构”相同:“风、月”为天文,“骚、上”为动词,“北、东”为方位词,“院、楼”为宫室,“花、酒”为名词,“千、一”为数目字,“片、樽”为量词;是典型的工对。 5、尘埃一别杨朱路,风月三年宋玉墙。〔彦谦《离鸾》〕 这是两个有缺省的句子,还用了两个典故:① “杨朱路”出自于杨朱歧路亡羊之典;② “宋玉墙”典出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这里指风月韵事。 出句语法关系还可分析:“余与卿”〔主语〕尘埃〔名词状语〕一〔副词状语〕别〔动词谓语〕杨朱路〔补语〕〔按:主语缺省。“别”是不及物动词,“杨朱路”是处所补语省略了介词“于”〕。意思是:我和你象尘埃一样分别于歧路上。 对句缺省跳脱过多,加上用典,语法关系无法分析,大意是:三年来我经历了许多类似于宋玉被登墙的美女窥视一样的风月韵事。 它们的语法成分区别如此之大,可“字类结构”除了“别”与“年”之外,全为工对:“尘埃、风月”同义连用字,“一、三”数目字,“杨朱、宋玉”人名,“路、墙”宫室类。唯有“别”为动词,“年”为名词,似乎出律,却有深意存焉。可详见下文。 对仗句成分结构不同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三个: 1、汉语缺乏词形变化,词性相同的字面叠加,可能产生多种语法关系,如“名+动”就可能是“主谓”或“状中”,例1、2就是这样。“名+名+动”就可能有更多的语法成分关系,大致就有“定语+主语+谓语”“并列主语+谓语”“复指主语+谓语”“主语+状语+谓语”“状语+主语+谓语”“主语+主谓谓语”等等,余可类推。 2、字类相同有可能词性不同〔详见下节〕,自然会造成句子成分的差异;例3就是这样。 3、诗化的语言多有成分缺省跳脱,复句的紧缩,句法的倒装等等,加之用典,更容易造成不完全句,这些原因造成了成分结构的不同。例4、5就是这样。 王力仅仅在《诗词格律》一书里说明了不同句型也可以对仗,而在销量远远超过《诗词格律》的其它三本诗词格律著作和《古代汉语》里没有作相同的补充说明,这应当是一个疏漏。当今对联理论家大多仍然对于对联的“句型一致”深信不疑,与此应当有很大的关系。 从成分结构的角度看,句法结构相同的对仗为主,句法结构不同的对仗作为补充,二者不可或缺。 从字类结构的角度来看,绝大部分对仗“字类叠加结构”都是对称的。 这才是古人对仗句法的真实面貌。 三、“字类”是修辞学的归类,“词类”是语法学的归类
作为修辞格的对仗,是在意义相关的两组语句之间,利用字、词、句某些相同的属性,造成相互比较、相互呼应、相互映衬的对称美,用来加强突出对联内容的相关性。 利用对应词语某种属性相同形成“对称”,是对仗修辞形式的目标。 古人正是利用“字类”进行“对类”写作对仗句,以此形成“字类”对称的格局。 “字类”是古人写对联的基础对称单元。 王力说:“词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古代诗人们在应用对仗时所分的词类,和今天语法上所分的词类大同小异,不过当时诗人们并没有给它们起一些语法术语罢了。依照律诗的对仗概括起来,词大约可以分为下列的九类:1、名词 2、形容词 3、数词(数目字) 4、颜色词 5、方位词 6、动词 7、副词 8、虚词 9、代词。” 〔注4〕 此说有错误。“字类”并不等同于现代语法学里的“词类”;“字类”是修辞学的归类,“词类”是语法学的归类。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字类”和“词类”的不同: 〔一〕 “字类”和“词类”的归类目的不同。 “词类”是纯粹语法意义的分类,它是为了考察句子内部词语的相互搭配关系,语法学关注的是这些词类在句子里面充当什么成分,相互组合时有哪些规律和限制,等等。 “字类”,根本不是一个语法意义里的词汇分类方式,纯粹是为了考察相对应的字词是不是有某种属性能形成对称,它极少考虑组词成句的语法功能。 〔二〕 “字类”和“词类”的区分标准不同。 语法学的“词类”关系到语言的正确性,故区分标准和法度很严密。现代教学语法系统是根据“语法功能为主,兼顾词汇意义”标准分类的,词性不同绝对不能归为一类的。 修辞学的“字类”仅仅为了加强语言的表达能力,故分类标准比较宽松;只要能形成对称,无论词性相同与否,都可以归为一类,同“字类”词,大部分词性会相同,但不排除能形成对称的其它词性混杂其内。 古人所说的“实对实,虚对虚”,并不完全等同于现代的实词对实词,虚词对虚词。 古人划分字类,首分实字、虚字、助字三类。实字、虚字和助字又分半实、半虚两小类。虚字再分“死”、“活”两类。所谓“无形可见为虚,有迹可指为实;体本乎静为死,用发乎动为活;似有似无者,半实半虚”。 实字,主要是名词,但又不全等于名词;虚字,主要是动词和形容词,也不完全等于动词和形容词;助字主要是虚词,也不完全等于虚词。 “字类”与“词类”区分标准的差异,在“数词”与“数目字”中尤为突出。 1、 语法学的“数词”是表示数目和次序的词,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做基数,表示次序的叫序数,此外还有倍数、分数和慨数。其归类标准特别清晰严谨。 2、修辞学的“数目字”,不强求词性相同。语法学的“数词”会是它的主体,而其它模模糊糊有数量含义的形容词和动词也会是它的成员。如:能表全部数量的“全”,能表数量众多的“诸”、“众”、“多”,能表数量极少的“初”、“单”、“孤”、“独”全都属于数目类,可这些词都是形容词。还有,动词“比”约略有基数“2”义〔说文:两人为从,反从为比〕,故“比目鱼”可对“独角兽”。另外,数目字“一”在具体语言环境里有可能是副词,但它仍然属于“数目字”类。 其它字类也大致有这种情况。 “实字”以名词为主,还可包括形容词和动词。以“实字”下面的几个小类为例: ① 天文类:照,醺,〔动词〕;阴〔形容词〕; ② 时令门:寒、晚〔形容词〕;晴〔动词〕; ③ 人事门:笑,谈,吟,游,爱、憎,〔动词〕。 〔三〕“字类”与“词类”的功用不同。 语法学的“词类”组词成句的功能有严格的规则,除了某些兼类的词语外,不同词类是绝不能通用的。例如“我为你歌唱”里的“为”是介词,就决不能换成副词连词等;若换成连词,语法意义就全变了,如:“我和你歌唱”;换成副词就不成话:“我很你歌唱”。 而“字类”在同类相对为主的同时,不同类的字类经常相互“邻对”“宽对”。副词、介词、连词、助词相互邻对是家常便饭,动词和形容词经常邻对;在一定条件下,所有实词都可以相对〔详见下文〕。这种“混乱”状况是语法学绝对不允许的。 “字类”与“词类”的成员有交叉现象,并不能因此说“字类”就是“词类”。这正如保卫科的成员大都是复员军人,不能因此而认为保卫科就是“复员军人科”一样。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字类”和“词类”分别隶属与修辞学和语法学,无论的目的还是分类标准还是功能,都截然不相同。把“字类”等同于“词类”,是一个严重失误。
四、词性一致可以相对,词性不一致也可以相对
王力把修辞学的“字类”等同于语法学的“词类”已经有了失误。进一步由此而引伸出“对仗要求词性相对,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副词对副词”,此说更不符合事实。
〔一〕首先,对仗从“立法”开始,就从原则上明明白白地规定:词性一致可以相对,词性不一致也可以相对;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后者被称为“邻对”或“宽对”。 古人对类的最基本法度,就是实字对实字,虚字对虚字,助字对助字。 1 、实字里的名词与代词“邻对”最为常见。如: ① 当路谁〔代〕相假,知音世〔名〕所稀。〔孟浩然《留别王侍御维》〕 ② 一序证前游,太白光芒神〔名〕久在; 三章怀绝调,牡丹时节我〔代〕刚来。〔清联:彭邦畴《题景李堂》〕 〔按:本节法度和近体诗对仗实例绝大部分引自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一章第十四节和第十五节,对联则主要选自“清代名联三百副”,下同。〕 2、虚字对虚字就明确规定动词自对和形容词自对为主,动词邻对形容词为辅。例如: ① 星临万户动〔动〕,月傍九霄多〔形〕。〔杜甫《春宿左省》〕 ② 精神到〔动〕处文章老;学问深〔形〕时意气平。〔清联:石韫玉《赠人联》〕 ③ 世无遗草真能隐〔动〕,山有梅花转不孤〔形〕。〔清联:林则徐《孤山放鹤亭联》〕 3、助字里的邻对更加普遍,副、介、连、助和代词,几乎全部都可以“邻对”,而且没有任何句法上的辅助规定。如: ① 烟尘怨别唯〔副,状语〕愁隔, 井邑萧条谁〔代,主语〕忍论。〔李佳佑《秋晓招隐寺东峰茶宴送内弟》〕 ② 往来皆〔副〕茅屋,淹留为〔介〕稻畦。〔杜甫《自襄西荆扉且移居东屯茅屋》〕 按:出句谓语残缺,“皆”处于谓语位置;“为稻畦”是介宾短语。 ③ 三十年皇路驰驱,自问与〔介〕众生何补? 七九载凡尘扰攘,回思这〔代〕本性犹存。〔清联:帅承瀛《自挽联》〕 按:“与众生”为介宾结构作状语;“这本性”为定中结构作主语。 4、半虚半实的“介词”和“副词”,除了可以与其它助字“邻对”之外,还可以与动词形容词“邻对”,并没有附加的句法规定,句法成分可以相同,也可不同。例如: ① 牛马行无〔动,谓语〕色,蛟龙斗不〔副,状语〕开。〔杜甫《雨》〕 ② 盘飧市远无〔动,谓语〕兼味,樽酒家贫只〔副〕旧醅。〔杜甫《客至》〕 按:对句的副词“只”处在谓语位置,谓语缺失了。 ③ 宜将〔介词〕剩勇追穷寇,不可〔助动词〕沽名学霸王。〔毛泽东《七律》〕 ④ 讵有〔动,谓语〕青鸟缄别句,聊将〔介词〕锦瑟记流年。〔黄景仁《感旧》〕 ⑤ 千围步障难〔形,状语〕藏艳,百合葳蕤不〔副,状语〕锁情。〔黄景仁《绮怀》〕 ⑥ 豪气压〔动〕群凶,能使力士脱靴,贵妃捧砚; 仙才比〔介〕众美,不让参军俊逸,开府清新。〔清联:李调元《陇西书院》〕 ⑦ 无〔动〕穷〔名〕生面青山在; 不〔副〕尽〔动〕心机活水来。〔清联:闵鉴《瀛山书院》〕 5、字类大多数是单音字。还有三种双音字的字类:“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和“叠字”,它们对于词性没有限制,名词、动词、形容词俱有,所以极易形成不同词性的“工对”和“邻对”。例如: ① 江流天地〔名词反义〕外,山色有无〔动词反义〕中。〔王维《汉江临眺》〕——反义连用字的“工对”。 ② 谁爱风流高格调〔名词同义〕,共怜时世俭梳妆〔动词同义〕。〔秦韬玉《贫女》〕——同义连用字的“工对”。 ③ 文章〔名词同义〕草草皆千古;仕宦〔动词同义〕匆匆只十年。〔清联:黄景仁《自题联》〕——同义连用字的“工对”。 ④仕隐追随〔动词同义〕,颓景相怜如一日;师生骨肉〔名词同义〕,名山可许附千秋〔清联:吴鼒《挽吴谷人联》〕——同义连用字的“工对”。 ⑤ 陵邑久蒿莱〔名词同义〕,缅江左衣冠,尚有文章传久远〔形容同义〕;登临馀感慨〔动词同义〕,望中原戎马,莫教人物负溪山〔名词同义〕。〔民国联:《王右军祠》〕——同义连用字的“工对”。 ⑥草木〔名词同义〕尽能酬雨露,荣枯〔动词同义〕安敢问乾坤!(王维《重酬苑郎中》)——同义连用字的“工对”。 ⑦叠字:四面荒芜权向此间来坐坐〔动词叠字〕,一肩行李果缘何处去匆匆〔形容词叠字〕。〔江苏南京雨花台〕——叠字的“工对”。 6、 借对也明确允许借不同的词性相对: ① 酒债寻常〔形容词〕行处有,人生七十〔数词〕古来稀。〔杜甫《曲江》〕 按:八尺曰寻,倍寻为常,借用为数字与七十相对。 ② 马骄珠〔名词〕汗落。胡舞白〔形容词〕蹄斜。〔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 按:借名词“珠”为颜色字“朱”与“白”相对。 上述词性不同的对仗,是作为法度出现的;既然是法度,所占的比率肯定非常大,绝非个例。可是许多人对这种立法性质的“词性不一致可相对”的情况竟然视而不见,仍然坚持“词性必须一致”,可见权威的疏忽带来的消极影响是多么大。 〔二〕 不是作为立法形式出现的词性不同也很常见,因为同一字类里本来就有不同的词性。如: ① 黍苗期腊〔名〕酒,霜叶是寒〔形〕衣。〔张咏《县斋秋夕》〕 按:“腊”和“寒”都是时令门。 ② 回日楼台非〔副词〕甲帐,去时冠剑是〔动词〕丁年。〔温庭筠《苏武庙》〕 按:“是”、“非”都有表判断的功能。 ③ 不惜孤〔形〕舟去,其如两〔数〕地春。〔储光羲《留别安庆李太守》〕 按:“孤”“两”属于“数字类”。 ④ 使君乃〔副〕天下英雄,谊同骨肉;寿侯为〔动〕人中神圣,美并勋名。〔清联:方维甸《涿郡张飞祠》〕 按:“乃、为”在这里都有表判断的作用。 ⑤ 踞太白楼之〔助〕上〔名〕,鸳瓦排云,凭画槛一慰乡愁,已渐近钟阜晴峦,六朝城郭;溯彭蠡湖而〔连〕西〔动〕,鹭涛飞雪,唤沙鸥共谈宦迹,最能忘峨眉春水,万里风帆。〔清联:汪恩《大观亭》〕 按:助词“之”对连词“而”;“西”是方位名词活用为动词,与方位名词“上”相对,尽管这里词性不同,由于都属于“方位词字类”,却给人以工对的印象。 〔三〕对仗还常有词性不同而语法成分相同的对称现象。王力归纳为:“凡用作主语、宾语的,一律看成名词。用作定语的,除‘之’字隔开的名词外,名词和形容词被看成一类,相互配对。用作状语的,一般都看成副词。用作叙述句谓语中心词的,一般都看成动词;如果后面不带宾语,那么,认为同属一类,相为对仗。”〔注5〕 这段话意味着,只要句法成分相同,无论是什么词性均可相对。这样就从法度上极大地扩大了“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例如: 1、 名词、代词、数量词经常作主语,自然经常相互“邻对”。如: ①江山〔名〕留胜迹,我辈〔代〕复登临。〔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② 揽胜我〔代〕长吟,碧落此时吹玉笛; 学仙人〔名〕渐老,白头何处觅金丹。〔清联:《黄鹤楼太白亭》〕 2、动词和形容词充当主语或宾语时就可以与名词“邻对”。〔原来的暂拟语法系统称之为“名物化”,现在改为动词形容词可以直接作主语和宾语〕例如: ① 徘徊增感慨〔动词〕,历落问英雄〔名词〕。〔王冕《庆寿寺》〕 ② 胜迹别嘉鱼,何须订异箴讹,但借江山摅感慨〔动词〕; 豪情传梦鹤,偶尔吟风啸月,毋将赋咏概生平〔名词〕。〔清联:《二赋堂》〕 3、名、动、形、数、量、代都可以直接作定语,这就使得所有实词在定语里都可以“邻对”,此法使用频率最广。例如: ① 客〔名〕心洗流〔动〕水,馀〔动〕响入霜〔名〕钟。〔李白《听蜀僧浚弹琴》〕 ② 此〔代〕地一为别,孤〔形〕蓬万里征。〔李白《送友人》〕 ③ 杰〔形〕观飞〔动〕甍,槛外蜀吴横万里;风〔名〕帆沙〔名〕鸟,天边江汉涌双流。〔清联:《晴川阁》〕 ④ 始笑前〔名〕生,徒自苦耳;既知去〔动〕处,亦复陶然。〔清联:言朝标《自挽联》〕 按:括号内的词都是定语,词性尽管不同,却可相对。 4、能作状语的不同词类就经常“邻对”。如: ① 节候看应〔助动词〕晚,心期卧亦〔副词〕赊。〔韩翃:酬程延秋夜即事见赠〕 ② 以我独〔形〕沉久,愧君相〔副〕访频。〔司空曙《喜外弟卢纶见宿》〕
概括来说,词性相同相对是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不同词性也可相对。其条件有两个: 1、句法成分相同时,不同词性可对; 2、字类相同时,句法成分和词性都不同时也可对。 王力新诗其实已经察觉了自己“词性一致”的失误,他在一九五二年《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一文中检讨说:“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注6〕 可这篇文章只是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1955年的第2期上,能够看到的人很有限。而他的四本诗词格律学和大学教材《古代汉语》都出版在55年之后,那些著作里面,就根本不提自己的检讨,全都旗帜鲜明地强调“词性一致”,这是一个严重的疏漏。当今对联界一边倒地把“词性一致”列为对仗的基本特征,客观上王力先生的疏忽具有不可推诿的责任。 中国楹联学会网的站长都市村夫先生一席话,最有代表意义。 今年六月,我在论坛上批评了王力先生把“字类”等同于“词类”的失误后,网友香曼律诗在6月24日摘抄了王力先生在《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一文中词性一致的检讨,都市村夫先生回帖说:“王力先生是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大部头还在书店继续出售,却没有正式出版有关“观点更正”的著作?这玩笑真的开大了!!!不得不问香曼一句:你的资料是否属实?能否将学报中的文章传真一份给我?(抱歉,并非有意要怀疑你,王力大师这个玩笑我实在接受不了!)” 至今还有很多网友对于王力的这段检讨是否真实仍然感到怀疑,仍然坚守对仗“词性一致”的信条,可见王力先生的疏漏的负面影响是多么大。 综上所述,词性不同的对仗决不是个例,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它是“词性相同”的对仗句的重要补充,正因为同与不同的相反相成,这才造就了对仗句法的丰富多彩。若一味根据“词性相同”来指导写作,近体诗的对仗句和对联将变得单调僵化;若单纯用“词性相同”来鉴别对仗,动不动就视为不合格的作品,只会闹笑话。 五、修辞学注重主观感性的直觉,语法学注重客观理性的分析。
语法学旨在归纳语言内在的规律,所以尽量排除主观感性直觉的干扰,注重冷静客观的理性分析。 修辞学旨在加强语言的感染力,所以更注重主观感受,重视感性直觉的审美判断。 从现代语法学的观点来观察,能够造成对称美感的属性是很多的,归纳起来无非三类: 一是词汇意义,二是语法功能,三是语法范畴之外的属性,如回文对,双声对,叠韵对等等。 对联里面,词汇意义和语法功能是形成对称的主要手段。词汇意义的对称美感最易被感性直觉察知,处于对称判断的首位;而语法功能的对称美感需要理性的分析,处于对称判断的从属地位。 阅读欣赏对联是一种审美感知活动,在此审美过程中,谁给读者的感官造成“对称”印象最强,我们就会根据谁作出对称与否的判断,其余的就会忽略不计。 古人对于字类的划分和对类的规则,也可以清楚看出古人对于主观直觉的依赖和关注。 古代的“字类”,助字分得最粗,而且几乎所有的助字都可以相通对类;实字和虚字区分得较细,特别是实字分得特别细。《缥缃对类大全》将词类分成“天文”、“地理”、“时令”、“花木”、“鸟兽”、“宫室”、“器用”、“人物”等等十九个门类;王力的《汉语诗律学•对仗的种类》也将“对类”划分成十一类二十八门诸如“天文”“地理”等等若干大类,大类下还细分小类。这些小类最主要的就是“实字”。形容词里面还特别提出来自成一个“颜色”类。对仗主张小类精细对类,以形成工对。这就是古人充分利用词汇意义对感性直觉的冲击力度造成对称美的典型表现。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能够形成对仗对称的基本方式有三种: 一是“字类相同”,二是“词类相同”,三是“语法结构一致”〔这三种方式有交叉现象〕。 从形成对称美感的力度来看,“字类相同”最高,“词性一致”次之,“成分相同”最次。 当“字类相同”、“成分相同”、“成分相同”不能兼顾的时候,力度最强的“字类相同”具有优先权,“词性一致”次之,“成分相同”最次。 以阮元为杭州贡院所撰的名联为例:
下笔千言〔名〕,正槐子黄时,桂花香里; 出门一笑〔动〕,看西湖月满,东浙潮来。 此联的首句,当我们初读它们的时候,第一直观感性印象必定是“言、笑”词汇意义的同类相关和“千、一”词汇意义的强烈对比。这里的“千、一”已不是确切的数量实指,而是“多”与“少”的对比;它给我们强烈感觉是:在屋子里面是“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地写文章,出得门来,是“欣欣然地微微一笑”,一位满腹经纶又洒脱的诗人形象便跃然纸上。除了有语法分析癖好的人,有谁还会去注意什么“名动形”“主谓宾”呢? 又比如:“唯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牺牲”和“日月”给我们感官直觉最强烈的印象是鲜明的“同义字相连”的特征,有此强烈印象,哪还会去考虑什么词性和成分关系呢?又有谁会去翻箱倒柜去查核典章古籍判别词性呢? 当然,理性思维在对联的审美过程中也不是全然无用。 首先,从创作角度看,不可能完完全全做到字类全部相同,往往需要语法功能的对称来作补充。 其次,从欣赏角度看,长期的欣赏习惯已经对于“对称”有了强烈的期望值。当词汇意义对称产生破缺的时候,习惯使然,自然会迫使我们稍微作理性的思考,分析功能的对称。例如读这样的对联: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李商隐《无题》〕 “镜”本为名词,对应的“吟”却是动词,对称美感破缺了,读者自然会上下观察比较,顿悟原来“镜”活用动词,作“照镜”改,于是对称破缺被补充,审美愉悦得到满足了。 对联欣赏是一种审美愉悦活动,若把它变为冷冰冰的语法分析和解剖,怎么能够正确理解对仗修辞的本质特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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