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步是格律体新诗的重要概念,是诗的节奏的最小单位。一些优秀翻译家为引进外国尤其是英国诗歌的这一概念,并有意识地借译诗探索中国新诗格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卞老在回忆诗歌翻译家周煦良先生的文章中,对此有所涉及。
周煦良先生的著名译作是英国现代最伟大的古典学者之一和
格律体新诗的音步,一般认为应该以二字和三字的为主,一字步和四字步宜尽量少用。卞老在文章中谈到,他与胡乔木曾经就胡作《诗六首》中四字音步问题做过探讨,认为可以采用“的”字后靠的方式化解之。如“顾不上对落叶的容光鉴赏”便可以这样划分音步:
对此,业界尚未公认。因为有人认为这样做破坏了语法关系。他们不明白,音步的划分固然与语法有着密切联系,但是也有其程式化的一面。中国的传统诗歌就是如此。我曾经举例支持这样的观点:如“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本来就是散文化的句式,必须把“管城子”和“孔方兄”分割开来,才形成诗的节奏:
事实上这也并不妨碍诗意的表达。
当然他没有考虑字数问题。设若原诗是每行11字,这样处理又显然欠妥。那么,是不是可以再增加一个字呢:
这说明新诗格律是非常灵活的,并不那么古板、僵化。
好在我没有偷懒,还是找出《胡乔木诗词集》,查出此行出自《秋叶》。不过诗人自己
此例说明:格律体新诗中的四字音步是可以化解,使之消失的;就是在迫不得已的状况下采用,也可以用“的”字后靠办法作程式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