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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5)

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5

五、东方诗风论坛有意义的新探索

万龙生等编著的《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12)和《2006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3)相继出版,其间还有王端诚《秋琴集》问世,可喜可贺!《东方诗风论坛》诗友们辛勤浇灌的三朵新花,的确是雄风一展再展,足以震动当今诗坛,教广大诗民侧目。这些诗不仅是反映新世纪以来广大人民生活与情感的新作,而且使用的形式也是经过认真锤炼的已经成熟或正在成熟的格律体新诗,不能不承认这是古老林海树源里的一支惊人的响箭,不能不承认这是古老诗国天地里不曾多有的新花!这些诗歌的出现,对新诗坛那种新格律诗不景气的边缘化状态,是个猛烈的冲击和巨大的震撼,对促进双百方针的进一步落实和当代新诗的繁荣,应当承认具有一定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同时也应当看到,符合中华民族审美传统和当代语言特点的新诗歌和一代新格律诗人正在成长,不久的将来,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和闻一多、朱湘、郭沫若、郭小川们都将出现,祖国诗歌的天空,一定是星光无比灿烂!

出版一本格律诗集谈何容易,编辑一本格律诗选也非轻而易举,前面已经谈及的数本格律诗选(集),可以看出这种逐步提高的过程。随着格律诗创作及其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人们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编者必须走在前面站在高处,只有居高临下才能编出更好的符合时代需求的选本。这三朵新花无疑是具有这样特点的。首先,编者不仅有创作实践经验,而且在理论上也占有一定的高度,都能够注意汲取最新的理论成果,基本把握了“五四”以来单纯限字说、限顿说和音尺说——完全限步说这三种基本格律思想及其表征与特点,大胆地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实行诗体分类命名,展示新格律诗体的蓝图框架,这在我国新诗史上是不多见的,没有一定的学识与魄力是不可想象的。只有敢于这样探索、展示,才能促进新格律诗创作及其理论的成长和繁荣。正是在这样的探索之中,他们自身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仅就这三本书自身相比,就可以看出是越来越好。在内容上反映现实的作品越来越多,在诗体形式上科技含量越来越大,不仅出现了四步九言、四步十言、三步七言、三步六言以及五步十一言、五步十二言、六步十三言之类常用诗体,也出现了前所未见的一些诗体范例,诸如“四步十二言诗”(“3|3‖3|3”,刘年《梦里枕边》)、“三步九言诗”(“3|3|3”,余小曲《屈原》)之类特殊诗体,既开拓了新格律诗的领域园地,也拓宽了人们的视野天空。

随着创作与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全面展开,需要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诗体命名就是个当今需要更加科学化的问题,而且务必站在格律思想的高度,从大局着眼,联系诗体形成的渊源,抓好角度抓准切入点,抓住肯綮所在与本质方面,准确而全面、科学而精炼地进行概括;不能从局部着眼,不能从表面入手,既不能浮泛、片面,也不能重复、烦琐;既不能简单化、表面化,也不能以表述诗节造型形象的方式来取代对诗体本质的精确概括。比如对《死水》一诗的诗体命名,单纯限字说自然用“九言诗”来概括,限顿说自然用“四顿诗”来概括,两者的命名显然浮泛、片面和简单化了,没有全面、准确而科学地反映和揭示出这种诗体的本质是属于四个音步九个字的诗体。而“九言诗”的提法,显然浮泛、模糊,因为同是每行九言的新格律诗,分别就有三种诗体:四步九言诗,如闻一多《死水》:“这是丨一沟‖绝望的丨死水”;三步九言诗,如余小曲《屈原》:“千古泪丨一江水丨洗不净 / 问自己丨问苍天丨还问谁”;还有五步九言诗,如梁上泉《清漪园》:“叶,丨青了丨又绿,‖绿了丨又青”。因此只有命名为四步九言诗才是精确而科学的。这三朵新花引进了这一成果。

如众周知,音步其实就是有人所说的音尺或音组,但是不能因此就将“四步九言诗”改为“四尺九言诗”或者“四组九言诗”,就是从感觉或习惯上人们也不会接受,另外也还有个中外诗歌接轨问题。

当然,也曾有人称为“四顿九言诗”,大抵是何其芳当年把音步叫做“顿”的缘故吧。这样也并不理顺,因为顿与音步毕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音步是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而顿则是表示音步之间停顿与间歇的时间单位;两者有实与虚、响与哑、行进与停歇的不同与差异。新诗的四种音步都含有字数多少、造型长短的内容,“四步”与“九言”均属同类一体,“四步等于九言”,“顿”不能与之相比。如果命名为“四步九言整齐体”,显然“四步九言”与“整齐体”就重复、烦琐了,因为行行四步九言者自然是整齐体,不可能是参差体。

至于《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里“四步九言吟诵式”、“四步九言朗诵式”之类命名与分类,显然没有抓准分类的关键,对于白话新诗来说,不同于讲究“吟诵”的旧诗,基本上都是朗诵的,以“吟诵” 和“朗诵”分类,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还是简明扼要一些为好。《2006格律体新诗选》编者也许意识到这一点,就没有沿用这种提法,这也是一个进步。

至于《2006格律体新诗选》里“一步杂言整齐式”、“二步杂言整齐式”、“三步杂言整齐式”和“四步杂言整齐式”的命名值得研究,因为“杂言”与“整齐式”是自相矛盾的。这种观点的根源大多是受何其芳“限顿说”的影响,只要诗行“顿”(音步)数整齐划一,不管长短音步所造成的诗行字数的参差,无视“讲究诗行音节(字)数量整齐是世界诗歌的共同美学追求”,所以将杂言造成的参差还硬加上个“整齐式”的字样。格律体新诗的整齐体,既然也是格律诗体,就应当字数一样多,应当与诗经体和五七律一样,何况英法诗歌也都讲究音节数量的整齐划一呢,不能认为白话新诗的格律诗多一个少一个字没什么。实际上《2006格律体新诗选》里列出的这些“一步杂言整齐式”和“二步杂言整齐式”诗例,不属于“整齐式”,基本是诗行讲究规律参差的参差体;列出的这些“三步杂言整齐式”和“四步杂言整齐式”诗例,有的属于讲究规律参差的参差体,也有的倒应当属于何其芳主张的“限顿说”类的作品,“顿数整齐字数乱”。

这些前进中的美中不足问题所以提出,是因为诗体的研究与确立对新格律诗的成熟很重要,吕进说过,“无体则无诗”,“对格律诗而言,‘成熟’的标志是‘成形’。”只有精益求精,才能锦上添花,使格律体新诗成为我们的一代文学皇冠上的明珠。

                                    200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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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阅读程文先生的论述,很有收获。
  程先生的主要格律观点和我是相同的,我们的主要方向是一致的。只有个别枝节上有不同意见。个别枝节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相互探讨,求得一致;有些问题如果暂时不能统一,也可以暂时存疑,留待后人继续探讨。

  关于整齐式和参差式的命名,我们略有分歧,特与程先生探讨。  

  由于观察角度不同,给同一事物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在分类学里是很普遍正常的现象。

  一般来说,分类应注意几点,一是分类之后要遍及分类对象,不能有遗漏;二是同一原则要一以贯之,不能前后矛盾。

    只要能做到自圆其说,不产生误解,不自相矛盾,各种分类方法都是可以的。

   我以为自己给格律诗的分类方法就做到了这几点:

  一、我在分类之前,事先就给“整齐”作了定义,是指“音步整齐”而不是“字数整齐”,音步是分类的基础〔严格地说,“整齐式”和“参差式”应当称之为“音步整齐对称式”和“音步参差对称式”〕;把音步放在首位,是因为诗歌的节奏基本单元是音步而不是音节〔字〕。
  凡属音步整齐对称或大致整齐〔限定四步以上可以相差一步〕的就是整齐式。
  凡属音步参差对称或大致参差对称的就是参差式。这是首要原则。
  二、整齐式下面的亚类,再根据字数是否整齐再细分,字数整齐的就说明字数冠以“某言”。字数不等的就称之为“杂言”。
  三、我的分类分法一以贯之,贯穿到了整齐式和参差式,整齐式和参差式的命名都以音步为基准,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我以为程兄的完全限步说是不可能完全贯穿到所有整齐对称式和参差对称式里面去的。

  程兄是这样定义“完全限步说”的:“所谓完全限步说,是指以音步(不是字)为着眼点,在限定音步数量的同时,又兼顾几种音步的有机配合,从而构成步数与字数的统一,音节与字句的和谐,节奏与造型的谐调,以便最大程度体现内容的精神,进而求得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这段话比较含糊,“步数和字数的统一”何所指呢?究竟应该如何统一呢?

  从程兄《新诗格律大观》搜集的“整齐式”诗例来看,程兄的统一方式,在整齐式里是兼顾音步和字数,就是说“音步和字数都整齐对称”。

  采用这种尺度当然是可以的,只要能贯彻到所有格律体里面就行。
  
  根据同样的原则,那么“参差式”就应当是“音步和字数都参差对称”了。程兄在《新诗格律大观》里搜集的诗例的确也都达到了“音步和字数都参差对称”的要求。

  但是,程兄的分类方法遗漏了很多典型的格律体诗歌。计有如下三类:

  1、音步整齐对称而字数不整齐,而且字数不参差对称的诗体。如:
  
  《不因为》李长空


  不因为不再相见  三步7言
  就一定等于分离  三步7言
  不因为不再联系  三步7言
  就一定等于忘记  三步7言

  这决不是编剧    三步6言
  我无法重新构思  三步7言
  更无法翻出草稿  三步7言
  将你一笔抹去    三步6言

  这一类诗作非常多,个别诗行字数仅仅相差一个字,并不影响整齐对称式的节奏美。这一类还好说,按程文兄的标准,把它纳入“准格律体”或“半格律体”就是。

  2、音步整齐对称而字数参差对称的诗体,有很多亚类,我在《对称原理对诗歌格律的统摄作用》一文里作了详细的分析。这类诗歌是非常和谐的严格对称的诗体,不可能归入准格律体。这里只举一例:

    《等待》凤舞九天

  山坡准备好了,     三步6言
  绵软细密的青草。  三步7言
  森林准备好了,     三步6言 
  用之不尽的清新。 三步7言

  夕阳准备好了,     三步6言     
  铺成满天的霞锦。  三步7言
  南风准备好了,     三步6言     
  与松竹长夜歌吟。 三步7言

  小路准备好了,     三步6言
  接引归来的游子。  三步7言
  木屋准备好了,     三步6言
  关住一室的温馨。  三步7言 

  泉水准备好了,     三步6言   
  洗去他满怀疲惫。  三步7言
  月光准备好了,     三步6言 
  照亮他灼灼眼神……  三步7言
  
  按程兄的标准,这类诗体就无法归类。

  如果看成是整齐式,那么它就违背“字数整齐对称”的原则;
  如果看成是参差式,那么它就违背“音步参差对称”的原则。
  
  3、音步参差对称而字数整齐对称的诗体,如齐云的《冬》:
  
  在山与平原的交界    3步8言
  我找到了风的巢穴    4步8言
  我知道这重重山峦    3步8言
  再也无法将它超越    4步8言
  
  荒原上是白雪漫漫    3步8言
  环顾四周孤孤单单    4步8言
  在雪中我停下脚步    3步8言
  静听风在山中盘旋    4步8言
  
  它们也会遇到上面所说的两难。
  
  除非它们另行命名为“音步整齐对称字数参差对称式”和“音步参差对称字数整齐对称式”,可它们又违反程兄赞同的“两分法”。
  
  所以,我以为程兄的分类方法是有遗漏的。
  
  一己之见,供程兄参考。

  
  


另外,关于吟诵式和朗诵式的命名,我有一些说明:

三字尾的吟诵句和两字尾的朗诵句,无论是吟咏也好还是朗诵也好,其节奏特色和旋律特色是显著不同的。这种区别无需过多的理论研究,只要多读多比较,大家的听觉是很容易分辨的。大家不妨读一读下面的诗歌,自然可以体会到它们的不同:

两步五言朗诵式诗歌:

在白云/深处
远离了/红尘
弥漫着/香雾

下山的/花车
卖花的/村姑
飘香的/街路

——万龙生《赋得腊梅南山》

两步五言吟诵式诗歌:

我是/一朵花
淡淡/青白色,
摇曳/春风里。

我是/一朵花,
开在/小若溪。

漂泊/与辗转,
不曾/染污泥。

我是/一朵花,
落在/小若溪。

朗诵诗诗歌和吟诵式诗歌节奏特色的不同,新诗理论家也引起了注意,如何其芳先生就有专门的研究。

《06年格律新诗选》之所以没有继续区分吟诵式、朗诵诗和混诵式诗歌,并非我改变了观点,而是诗酒兄提出整齐式不必区分得太细的意见,我也考虑到新诗格律还没有得到极大普及,分类过细虽然精细严谨,但是不利于初学者掌握,所以暂时取消了太细的分类,只是在编者注里面作了提示。这不过是权宜之计。今后新诗格律得到了普及,大家自然会作有进一步提高的需求。到那时候自然会有用更精细严谨的方法分类的必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7 7:53: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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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程兄批评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7 8:11: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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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了一下,孙老师的这个:

《不因为》李长空


  不因为不再相见  三步7言
  就一定等于分离  三步7言
  不因为不再联系  三步7言
  就一定等于忘记  三步7言

  这决不是编剧    三步6言
  我无法重新构思  三步7言
  更无法翻出草稿  三步7言
  将你一笔抹去    三步6言

我觉得可以将这诗歌看成是节内对称的参差格律体。第一节,一二行为一个对称组,三四行为一个对称组。两组对称。第二节相同划分,则是倒影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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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可以区分节内对称和节间对称两种,而正如孙老师的所言,对称是格律体新诗对称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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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沧海曾经在2007-4-18 14:41:23的发言:

我觉得可以将这诗歌看成是节内对称的参差格律体。第一节,一二行为一个对称组,三四行为一个对称组。两组对称。第二节相同划分,则是倒影对称。

我对整齐式和参差式的定义,是从音步的角度出发定义的。在《06格律体新诗选》第一辑“整齐式”的体例说明中我明确指出:

诗歌格律理论中常提到的整齐概念,一是指诗行字数〔音节〕,二是指诗行音步〔顿〕;由于新诗格律主要围绕节奏展开,而诗歌节奏的基本单元不是音节而是音步,所以就“整齐式”的命名而言,完全是根据音步是否整齐而来,字数整齐与否是允许不予考虑的;严格说,应当称之为“音步整齐对称式”才对。至于诗行字数整齐与否则是节奏和谐的进一步要求,音步和音节之间整齐的微妙关系可参看下篇《对称原理对诗歌格律的统摄作用》一文。

当然,如果想完全从字数的角度定义整齐式和参差式也是可以的,只是这一原则必须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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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不因为》一诗作为我的论述的例子不太妥当,从字数的角度考察,确如沧海兄所说,此诗内部有对称规律。因此这里的诗例换成下面的例子更妥当:

《风车》顾城

小路|停止|爬动,
郊野|凄凄|凉凉。
一个|小纸|风车,
丢在|发白的|草上。

风翅|仍在|旋转,
变幻着|彩色的|希望。
它被|微风|欺骗,
徒劳地|追赶|夕阳……

度过|空白的|严冬,
又是|早春|时光。
万物从|冰雪中|萌生,
恢复了|记忆|理想。

这时|虔诚的|风车,
只剩|骨骸|飘荡。
候鸟|疾速|飞过,
谁也不|对它|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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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关注,我们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完善,诗节或诗行的音步对称应是新旧格律诗的共性特征,字数当是个性化特征,是否强求统一,值得讨论。在个人关注过的杂言诗中,大多也可以通过虚词、代词、甚至各类词性的字或词转换成字数完全相等,相反也可以采用减字法,这是否可以看这是补救呢?而从诗歌语言的凝练要求讲,又必须舍弃口水废话,以精炼为佳。这些矛盾仍需要深化解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8 15:31: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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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晓曲在2007-4-18 15:29:07的发言:

学习关注,我们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完善,诗节或诗行的音步对称应是新旧格律诗的共性特征,字数当是个性化特征,是否强求统一,值得讨论。在个人关注过的杂言诗中,大多也可以通过虚词、代词、甚至各类词性的字或词转换成字数完全相等,相反也可以采用减字法,这是否可以看这是补救呢?而从诗歌语言的凝练要求讲,又必须舍弃口水废话,以精炼为佳。这些矛盾仍需要深化解决。


分类和倡导是两回事,分类必须让分类对象遍无遗漏,偏重于客观归纳〔法度的制定有主观的成分〕;倡导是作者的主观希望,可以不考虑遗漏问题。

个人以为,“完全限步说”如果作为程兄对格律体新诗的提倡,是站得住脚的,有价值和意义的。但是作为一种格律体新诗的分类标准,“完全限步说”是不完善的,除非它能另行找到避免遗漏现象的途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8 16:51: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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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论坛的理论色彩不浓,大部分诗友缺乏对理论的兴趣.这次在重庆我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聚会一结束就看到,为一些理论问题,大家在这里进行认真的探讨,这是很好的现象.

事实上,咱们论坛的两位重要的理论家卓伟兄与孙兄的理论观点在大方向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是对一些具体问题有不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

孙兄也说:"程先生的主要格律观点和我是相同的,我们的主要方向是一致的。只有个别枝节上有不同意见。个别枝节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相互探讨,求得一致;有些问题如果暂时不能统一,也可以暂时存疑,留待后人继续探讨。"

我完全赞同这样的态度.等有空了, 我也将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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