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的完全限步说,大方向是值得肯定的,只不过法度不够明晰准确而已,所谓“兼顾几种音步的有机配合”怎么配合?所谓“构成步数与字数的统一”,用什么方法统一? 正因为法度不明晰准确,这才导致上面中间地带体裁的无所适从。 我说过,我的格律观在大方向上和程先生是一致的,我也同样也主张“兼顾几种音步的有机配合”和“构成步数与字数的统一”,我只不过是在完全限步说的基础上添加了准确明晰简单易行的“对称”法度而已。 我的提出“对称说”,实际上就是以音步对称为主,兼顾字数的对称,我讨论并提倡的中间地带正就是“音步对称为主,兼顾字数的对称”的作品,我们选编的两本诗集里,绝大部分〔包括部分整齐式里的杂言诗〕作品都是这样,对这些作品我都加了编者注,就是明证。 为了使我的“对称说”法度更加直观,我准备借鉴程先生所归纳的“单纯限字说”“单纯限步说”和“完全限步说”的命名,称之为“音步字数对称说” 简而言之,“音步字数对称说”就是以音步对称为主导,兼顾字数对称,通过它可以建立最严格对称的新诗格律体。对此,拟另文专论。 另外,我也完全赞同沧海对于格律适度放宽的主张。对称不是格律的目的,而是手段,如果在一定的原理指导之下,适度打破对称可以加强诗歌格律的表现力的话,我们的格律理论就应当旗帜鲜明地肯定它,并研究它的法度。所以我对那些音步整齐对称而字数大致对称以及参差对称式里大致对称的诗歌也不排斥。至于如何命名,是可以从长计议的。 以上是初步想法,我将抽时间专文讨论这些问题。目前正在撰写第一篇论文: 《音步字数对称说——兼论格律体裁的分类》不日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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