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榴莲的香味还是最近的事,尽管一向自称自己是个果子狸,还没有什么水果是我不喜欢的,同时,也没有什么水果是我不敢尝试的,但还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正视榴莲,无法接受它的味道。 记得有天,因心情不爽,去一朋友家闲坐,不知怎么说起榴莲。朋友说,她们母女俩都爱上榴莲,爱上它的香甜,说冰冻后就像吃冰激凌,百吃不厌。还告诉我,榴莲价不菲,买一只要花一百多元。我当时听得有些目瞪口呆,心里盘算着:这么贵的东西她们天天吃?这么难闻的味道她们竟然说香甜?我想我是最受不了刺激的,我一定要去试试。 回到家,我对先生说:我要吃榴莲!先生二话没说,第二天就给我拎了一只回来。 沉沉的,我一只手还拿不动。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报纸,里面又用线绳绑扎了好几圈,金黄黄的,像珠子嵌在果皮上,蒂上还帖有标签:金枕榴莲,台湾产。 先生因受不了那股味,叫我拿进厨房收拾,我却因兴奋完全忘了空气中飘浮的异
味,我开始解剖榴莲。 “啊!”,手起刀落,我尖叫了一声,左手在半空疼得直打旋,先生吓得即刻冲进
厨房。原来这金黄黄的不是滑润的珠而是锋利的刺,我的手被刺得殷红。突然明白,为什么要用厚厚的报纸包了来。 因为受了伤,再不敢冒然行动下去,于是上网查找:榴莲怎么剖开怎么吃?谢天谢地,网上什么都有!终于懂得了为什么要绑绳子,因为它已经成熟到开裂;懂得了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不能吃的,也学会了去核压扁打包冰冻,然后取出切块再配上山竹慢品,因为榴莲性热是果中之王,山竹性凉是果中之王后,所以要配着吃。我的天,那真的是一道不可言说的美味! 原来,看似不爱的东西,并非真的就不爱;原来,被人接受了的一定有被接受的
理由;原来,有些东西是真的要亲历了才懂得是怎么回事。我们待人接物,不也如此吗?
09/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