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5-9-10 15:57:54的发言:
诗是什么?至今还没有一致的看法。但是,诗与音乐的血肉关系是历史地客观地存在的。
现在有人尽量让诗远离音乐,是在屠戮,戕杀诗歌,断送其前程。
但是,我以为,恢复诗的音乐性,并不=叫每一首诗都可以歌唱。
我所说的音乐性,主要是指文字内部的节奏的规律。
当然,有的诗作,可以谱曲歌唱;这样的“歌诗”是值得肯定的。
詩洒自娛兄:可否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在大眾流行文化中有一種文學形式叫「歌詞」,一些非常好的詞作品不但要有好的音韵之律,而且有非常好的詩意,它們可以不可列入現代音律詩的范疇?你說的對,自古以來都不是所有詩都可以入樂,但入樂的詩在傳播上占有非常有利的條件。
窃以為,中國新詩要講大眾化,與音樂結合是一條可行之路;而這個結合,是需要把詩的音律「物理化」,即使它變成真正可以誦、吟、歌、唱的「聲詩」,把「內在音樂性」變成外在的、物理的,而不是抽象的。﹝我發現幾乎所有的詩歌論壇,都把「誦」當成最後的界限而不敢越雷池一步,何吔?而中央電視早些時候舉辦的一個詩歌朗誦會,所有的朗誦人都是電視臺的名主持人,聲線好得不得了,但全都是在「講」詩,一點音樂性、音樂感都沒有。我們新詩為甚麼要廻避、忌諱吟、唱、歌這些實實在在的音樂性呢?﹞
我這樣提倡,相信不會貶低詩的規格吧?我無意要求所有的「陽春白雪」都下降為「下里巴人」,我們也不必把所有「下里巴人」都提成「陽春白雪」;相反,「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共存共榮,是詩歌繁榮昌盛的重要標誌。﹝然而我們的詩學研究似乎都忽略「下里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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