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欣赏原作:1、主旨暧昧。这在翻译之后更显得如此,原作比译作清晰些。如果没有误读,写的是男女情欲。2、表达暧昧。通篇是通感等手法,内容已够稳私,表达得更是个人化。3、对女性态度暖昧。斯芬克斯是古希腊神话里的恶兽,出谜语让路人猜,猜不出就吃掉,诗中用这个怪兽来形容“你”,可能是真实表达特殊时刻的感受,但是这种感受本身是无聊的。“with heavy breasts”这个本来中性的词语放在这里,更是强化了这一点。4、创新过度。第二节把pen名词强行动词化,不仅反映母语是汉语的思维习惯,更是利用这个词作为词根的含义,达到粗俗双关的目的。向以为,诗不仅为求真,更为求美。西方现代派作品偏爱表达人的主观情绪,特别是阴暗面的情绪,虽真不美;通感手法在诗歌中应该有节制地使用,通篇滥用,导致诗不可解。原作立意不高,格调鄙俗,内容不健康,这是任何优美词语包装都不能掩盖的。
译作:1、以为首节的主语不能省略,“你是”应该译出,不能译成无主句。2、第三节第二行,以为不能译成“你却”,应该直译成“你仍然”。上节用斯芬克斯形容“你”,实际上强调迷醉之时“你”不可理解,这一节继承上一节的时间,强调清醒之时还是不了解“你”,这一节后几行的古典妇女的笑该是指蒙娜丽莎的微笑(西方艺术史上的著名的谜)也可证明这一点。
以上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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