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阿福的故事 第一章 蝴蝶夹 西北边陲。 一片无名的草原。 朝阳红的很鲜,黄的很纯,象刚破壳的鸡蛋。 一片桦树林。 一间小木屋。 木屋上面有一条淡淡的炊烟,因为没有风,袅袅婷婷地升得很高。 “吱嘎——”一声清扬的开门声,在这宁静的草原上传得很远,很远。 一个女走了出来。少数民族装扮,头上结着许多小巧的辫子,没有发夹,随意地垂着。身上淡黄的衣裙,还镶着白色绿花的边。她左手端着一盆子衣服,右手提着一个木桶,向屋子左边走去。 她的脸上洒满了早晨的阳光和昨夜的笑容,边走边在哼着一首歌。 走近一点你会听到,她唱的是《小城故事》。 歌声轻快,如同她的脚步。 屋子的左边两百米处,有一条小溪。 这是山上的雪水融化而成的,清得可以看见石头下面细小的砂粒。 她在一个平缓的石板处停住了,放下衣服和桶子,开始洗衣。 水很冷,五月天,都冷得侵骨。 但她的歌声还在。 洗了两件之后,她的歌声停了。 仿佛有人在叫她,她回过头。 屋后面走来一个中年人,那是她的丈夫阿福,不高,不瘦,头发和胡须都比较长,也是一身少数民族打扮。他的肩上扛着一支火铳,枪管下面似乎是一只兔子。他站在门口,望着这边的小溪。 “阿莲——” “哎!” “吃得饭了吗?” “可以了。都在锅里热着。” “你吃了没有?” “没有,你先吃着吧,我洗完衣服再吃。” 阿福走到里屋,放下兔子,挂好猎枪,然后揭开锅盖,里面是一碗兔子肉。饭是热腾腾的,只是分量比平时少了一些。或许她知道自己感冒,吃不了多少吧。他盛了满满一碗,想了想又往锅里倒了些,夹了几筷子肉,身子很累,懒得找凳子,就坐在门口就吃。 菜很淡,本来感冒胃口就不好,所以阿福吃一口就感觉到了,是不是没有放盐? 这已是连续第三次了。阿福觉得有些不对劲,走到灶旁。 果然,不出他所料,盐罐是空的。 他把饭碗放下了,坐在门口出神。 阿莲提着洗好的衣服回来了。 “吃了?”她一边晾衣服,一边问。 “嗯。” “好点没有?” “还是头晕,身上有些发冷。咳起来喉咙很疼。” “去看看医生吧?”她道,“拖了这么久了,怕成肺炎。” 阿福却说到一边去了,“家里没盐了,你为什么不说?” 阿莲停住了手,转过头来,轻声道:“我想等你身体好一点再说。反正几餐没有吃盐又不会死人的。” “是不是没钱了?” 阿莲迟疑了一下,轻声答道:“嗯。” “一块钱都没了?” “都没了,”阿莲道,“那点死钱不禁用。路上用去了大半,现在又过了这么久。处处都要用钱,事事都要用钱。” 一阵沉默。 半晌,阿莲才转过身去,继续晾衣服。 阿莲晾起了衣服,正准备进屋的时候,听见阿福说:“我去一趟镇里。” “做什么?” “再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事做。上次听木老头说,镇北有一个什么贺兰大酒店生意不错,或许会要人手的,”阿福道,“我顺便将兔子卖了,买点盐米回来。” “等身体好了再去吧?” “不要紧的。” “卖了钱,你先去看医生去。有剩余的再买盐米。” “好的。其实我经常感冒,很多次都是拖好的。” “你等一下,我吃了饭和你一起去。” “为什么?” “总是不放心你的身体,”阿莲道,“另外,这里地方偏僻,经济落后,没有什么厂矿,男人不好找事。女人找工作可能反而会容易一些。” “不行,”阿福道,“我一个人去,两个人怕引人注意。” 说完,他了站起来,到里屋取了兔子,然后走出了门。 “没找到工作不要紧的,你可要早点回来,”阿莲没有再坚持要去,“当初那么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两个大活人,总不可能饿死吧。——我等着你回来吃晚饭。” “那我走了。” “要不要加一件衣服,傍晚的时候怕冷。” “不用了。”
从家里到镇上,有两条路,象弓与弦一样。 一条是直的,大约有十公里,但要翻过对门的那座高山。难度大一些, 另一条是弯的,从左侧的黑石坡绕过那座山,黑石坡比那座山要矮得多,容易爬,可是路程又远了一倍还要多。 想到要在天黑前赶回来,阿福选择了近道。 太阳离山已经有两尺高了。 天很蓝,那种蓝可能是世界上最纯的蓝了,象水一样深,象梦一样远。天上的云不多,却比他所见过的云都要白,象一朵朵盛开在天上的雪莲花。对于这些,阿福没有一点心思看,头沉沉的。太阳穴上,总有什么东西胀得隐隐作痛。在他看来,阳光下这些非常清晰的景物,就象在梦境里一样,不十分真切。 草原不是很平,处处有高高低低的,廓线平缓的丘陵。 在丘陵的上面,时时可以看见那一排白头的青山,仿佛就在前面,可又总在前面。 黄绿的草不足半尺高,中间随意散落着一些小小的野花,有白色的,有黄色的,都很圆,让阿福很容易想到了金币和银币。 因为身体虚弱,只走一会儿就是满身大汗。 出了一身汗后,脑袋反倒轻松了许多。 他加快了步子。 丘陵外的山越来越高。 一个小时左右,他终于到了山脚下。实在有些累了,他便坐下歇了一会儿。 这里的山和南方的山不同,随着山势的升高,植被有明显的变化。最下面是绿色的草地,再上面是灰白的桦树,再上去就是矮小的灌木,然后是贴地长的藓类植物,再上去就只有乱石了,最上面还有一点未融尽的雪。抬头望去,就象一个戴着白绒帽,穿着花纹裙的少女,伫立在面前。 不过在疲惫的阿福面前,再美的少女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了。 他等到汗干了才站起来,开始爬山。 刚把桦树林走过,汗水又出来了,这回更多,衣服都湿透了。 他索性把衣服都敞开了,风大股大股地灌进来,汗水才少了些。 走过了灌木带,山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冷。他又忙扣上了衣服。 再走了一会儿,汗水干了,衣服却没有干,贴在身上,冷嗖嗖的,一步一惊。让阿福心烦的是,半天都未曾咳过的喉咙,现在不住地咳嗽起来,而且每咳一声,不仅咽喉痛,连脑袋的神经也牵扯着痛。 可能是空气稀薄的原因吧,走到乱石带的时候,他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仿佛有块巨石压在胸口。另外,在咽喉处,又似有一口痰堵着,象棉花一样,咳也咳不出,咽也咽不下。 脑袋又开始重起来。 脚步也开始重起来。 连手里的那只兔子也重了起来。 再往上走,石头上零零星星的有了雪的痕迹。 他的脚就踩到了雪。 六月的雪,并没有什么不同,踩在上面依然是一步一个脚印。 没有看到想象中的雪莲。 风越发大了,直吹得他的头发根根竖了起来。阳光依然在,可那是彻骨得冰冷,晒得他脸青唇乌,上下的牙齿不停地打架。在这样的雪地里,虽不至于冻僵,但感冒肯定会加重的。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听妻子的话,没有多带件衣服。 还好,抬起头,再走几步就可以过山了。 天是那么近,仿佛走过了雪山他便可以跨进天堂。 终于翻过了山。 山那边的草原平多了,在山上,可以望到远远的有几处房子。 那便是他要去的小镇。
到了小镇,已经是中午过了。 一进去便是那个没有招牌的小吃店。 开店的老头姓木,上次,阿福问他要不要人手,他说自己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请得起人。木老头人很好,他告诉阿福,镇北“贺兰”大酒店场合很大,可能用得上人。那次天色晚了,阿福没有去成。 此时的阿福依然不觉得饿,只是感觉非常吃力。坐一坐,吃点东西或许会好一些。 他走进店里,准备叫碗面条,突然想到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于是改口向老板讨了一碗水喝。 喝水的时候,喉咙都痛得厉害。 他强忍着,把一杯水喝完,然后他提着兔子,一步一步向镇北走去。 因为体力原因,每一步都让阿福感到了艰难。 走出了约摸一里地,阿福看到了一个大大的庄园,被一段长长的围墙圈住了,大门很有气派。 阿福走过去,不是酒店,招牌上写的是“贺兰大牧场”。 这里规模也挺大的,兴许需要人手,既然来了,何不进去问一问。 门口有两个人在说话,一个老汉,一个中年人,其中那个中年人身材比较魁梧,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一脸络腮胡的,衣着整齐,气宇轩昂,可能是老板。 阿福走了进去。 “请问,你们这里的老板是谁?” “我就是,”那个衣着整齐的人迎上来,上下打量着他,用本地腔很浓的普通话问,“老板,你来买羊?” 他们这里的人为了表示对人的尊重,将不认识的人都叫老板。他们牧场有一种澳大利亚进口的绵羊,在这里很畅销。甚至有个别的内地人,不远千里到这里来调羊。 阿福慌忙回道:“不是。” “那八成是买马啰?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的马都卖完了,只有几匹种马了,”那个老板道。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我只是想找点事做,”阿福吞吞吐吐地道。 那个老板半晌才反应过来,在他这里做事的大都是他亲戚,就是不认识的人,也都是经过熟人介绍来的。象这样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陌生人,这么冒然向他找事做,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不过他并没有粗暴地拒绝或者简单地嘲笑,他想戏弄一下这个略显木讷的南方人,于是很有礼貌地问阿福,“你剪过羊毛吗?” “没有。” 这在老板的意料中,南方人一般绵羊都没有见过。 “你会套马吗?” “不会。” “你会阉牛吗?” “不会。” “你会做爱吗?” 老板的声音故意含含糊糊的,阿福没太听清楚,加上本就头晕脑胀,根本没想到会有人玩他,还以为是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工作,于是随口答道:“不会。” “我本想叫你给我的马配种的,”老板一本正经地道,“不会就算了。” 连老板旁边的那个老汉都忍不住笑了。 远一些的阿福前面那句还是没有听清楚,只知道自己不合要求。 “不好意思,耽搁你们了,”他向两人道了别,提着兔子,转过身,正准备走。 这时,一个壮汉挑着满满一挑玉米酒糟进来了。 老板示意他停下来放下担子,然后对阿福道:“你过来,再去试一试那挑担子。” 阿福又转过来,他看看那担子,估计这一挑不会上一百五十斤,自己虽然挑不了多远,但走几步是绰绰有余的。于是他放下手里的兔子,走上前去,一蹲身,将扁担架在自己肩上,往上一挣,那担子竟然纹丝未动。原来这几天本身就体质虚弱,再加上又没吃早饭走了那么大老远的路,力量已经大不如前。阿福不信邪,铆足了劲,再挣,终于起来了。看着他那胀得发紫的脸色和颤抖的双腿,谁都知道,他走不了几步。 可他挑着担子,踉踉跄跄地走了一二十来步才放下。 后面那只桶他没注意,放在了一块石头上。 等他将肩抽出来,想舒一口气的时候,那只桶偏倒了。众人都来不及叫,眼睁睁地看着玉米酒糟流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留意,我把它捧起来,我这就捧。” 阿福知道自己闯了祸,一脸通红,连连向老板赔不是。 那个壮汉笑了。 那个老汉也笑了。 只有老板脸色难看一些。 阿福没有等他发话,蹲下去,将稀糊一样的酒糟往桶里捧。 酒糟是制酒后剰下的玉米糊,这种东西喂牲口很好。因为里面还残留着酒味,所以很香。 但阿福一点也闻不到。 他不敢有一丝耽搁,快速地捧着。 汗水象雨一样从额头上滴下。有的进入了眼睛。实在受不了,他用衣袖在眼睛上揩了一揩,他没留意衣袖上也沾了酒糟,那一揩,黑黑的糟糊又到了脸上。 幸好他自己看不见。 捧了十多分钟,才差不多完成了。 阿福站起来。 突然,觉得眼前一黑,脑袋一阵麻木,他暗道不好,踉跄了几步,好不容易才稳住。拍了拍额头,看看没事,才一边道歉,一边走了出来。 刚走了一段,他又折回来。原来是兔子忘记了。 他提了兔子,一步一步地离开了。 看着阿福走远了,那个老板冷笑道:“可惜你不是牲口,不然,我会养你的。” 阿福自顾走他的,好象一点都没有听到。 再走一里地,就看到了富丽堂皇的贺兰大酒店。 听木老头介绍过,贺兰大酒店老板贺拉提是本地最有名的人物。没读过什么书,非常会做生意,听说他仅以一头小羊羔起家,只用五六年的时间,就垄断了本地的畜牧市场,现在已经是本地最富的人了。 当时,贺拉提在这里买地修豪华酒店,当地人都认为他在烧钱,在这个穷乡僻壤,除了老鼠和苍蝇,有谁吃得起,住得起?没想到他一开张,生意竟然特别地好。很多人驱车几百里,都只为了往这里甩钱。有的人认为他厨师请得好,有的人认为他小姐请得好,有的人认为这里偏,适合一些见不得人的消费,也有有的人认为他结交的黑道上的朋友撑的场,更有的人认为靠在城里当市长的姑爷拉的客,反正,如今他的酒店几乎成了小镇的招牌,比镇子还有名。 阿福来的时候,前面的停车场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 其中有些车的车牌用“恭喜发财”的红字蒙上了,估计是公车。 门口有个保安拦住了阿福,阿福说是来卖兔子的,保安便放了行。 阿福到厨房和餐饮部的负责人讲好了价,七块钱一斤,一只兔子共卖得三十五元。阿福收了钱之后,问那那负责人,可不可以找一份事做,负责人说那要找老板,老板刚回来,就在客厅招呼客人。 阿福向客厅望了一眼,那里有几个衣冠楚楚大款模样的人在谈笑风生。 阿福看看别人的样子,想想自己的状态,早已没有了什么信心。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去了。既然来了,好歹弄个结果,才不枉走了这么远的路。 “请问你们谁是这里的老板?”阿福走过去毕恭毕敬地问。 “我就是,请问有什么事?”背对着他的一个大汉转过头来。 ——满脸的络腮胡! 原来就是他,“贺兰大牧场”的老板! 那个该死的木老头怎么不告诉自己,贺兰牧场和贺兰酒店老板是同一个人。还有,自己也怎么没有想到,两个名字那么相似,又挨得这么近的企业,肯定是有关系的。而且那个贺老板偏偏又过来这么快,仿佛知道自己会到这里来似的。 阿福尴尬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站在那里,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倒是贺拉提笑了,他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借这个笨蛋在客人面前表现一点什么。 “你又来找事做?”还是那口听起来让人难受的普通话。 阿福点了点头。 “在这里你还能做什么?” 阿福硬着头皮,轻声道:“保安。” 这是他最最善长的工作,而且有着四年的工作经验。 贺拉提笑得更厉害了,“你做保安?” 阿福又点了点头。 这样一个连走路都比较成问题的人,还想做保安?贺拉提摇了摇头,但笑容仍在。 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他飞起就是一脚,只向阿福小腹踢去。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脚,却是贺拉提侵淫几十年的功夫,名叫穿心腿,当初,他就是靠这样的一脚在黑道上立足的。在本地,能够躲开他这闪电般的一脚的人,已经没有了。本来,穿心腿,顾名思义,是穿心的。但考虑到这个人和自己无怨无仇,没有必要伤人性命。而且又在自己的店子里,出了人命难得麻烦,于是,贺拉提将角度下调了几分,力道,也只用五层功力。 饶是如此,这一脚踢过去,也有雷霆之势。 阿福虽然没有准备,但他眼尖,反应快,一眼便看出了贺拉提出脚的角度和速度。并随即做出了相应的动作,收腹,撤步。 他完全有把握让过去。 就在他认为已经让过去的时候,他的小腹有了异样的感觉。 不知为什么,那一脚依然结结实实地踢中了他。 阿福随即轻轻地飞起,重重地落下。 落下的时候,已经在一丈开外。 阿福挣扎了一下,竟然没有站起来。 挣扎了几下,又不住地咳嗽起来。 最后咳的那一声,竟然吐出一口浓浓的血痰。 那几个客人半天才反应过来,纷纷鼓掌道:“好功夫!” “没想到贺老板天天酒里困,肉里眠,功夫却丝毫没有摞下。” “这小子纯粹一个混饭吃的无赖。” “这种人要在贺老板手下做事,简直是对贺老板的污辱。” “这种垃圾就要往死里打。” “打死他就象打死一条狗一样。” 贺拉提没有理他们,整了整鞋子,对着阿福道:“你自己先请个保安再来吧。”
阿福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站起来,又怎样走出来的。 一出门,没走几步,他就倒在了草地上。 白云是那么得温软,太阳是那么得温暖,全身是那样得舒展。 他一点都不想动了,他很想就这样睡过去,睡过去,哪怕是永远。 可是他又咳嗽起来,咳得很深,牵扯到全身都痛——咽喉、脑袋、腹部,包括手脚的肌肉。于是又坐起来,坐起来咳嗽轻松一些。这时他想到了妻子的笑脸——回去,无论如何也得在天黑前回去,她在等着自己吃晚饭呢。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强迫自己走得快一些。 痛,是一种欺弱怕强的东西,你越在乎它,它就越折磨你。你一旦无所谓了,它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走过了酒店,走过了牧场,回到了小镇。 阿福到市场上买了一包盐,又买了一袋三十斤的米。还余几块钱,本想去看病的。想了想还是舍不得钱,听说医生都比较欺生,这点钱怕是不够他们塞牙缝的。再拖一两天吧,如果不好,再来看。他搬着米,慢慢地往回走。在走过一家小商店时,看到挂在架子上的一只蝴蝶夹,做工精致,翩然若飞。问问价,要三块钱。想想妻子抱怨过几次没有发夹,于是再问店主,两块钱卖不卖,店主说最少两块五,不买就算了。阿福踌躇了一阵,最终还是买下了,小心地揣在兜里,然后径直出了镇。 太阳已经西斜,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走在路上,米越来越重,阿福有些怀疑是不是米店老板称错了。 尽管全身都在使劲,但手、脚还有背心都越来越冷,全身的皮肤都似绷得很紧,时而禁不住打一个寒噤。阿福不知道,是天色将晚的原因,还是感冒加重的原因。 他觉得自己就象那个追太阳的夸父,愚笨,老迈。 太阳越沉越快,将他越甩越远。 这次,他走的还是近路——家里,她一定等不及了。 他走到山下的时候,太阳已经不见了。 他没有歇息,直接上了山。 这山好象比来时高多了,陡多了。到了半山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他将米放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抬起头,他看到了,沉重的暮色里,小镇已经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弯微红的月儿,孤独地悬在苍茫的草原上。远远地望着,象她柔美的眉毛,又象她微笑的嘴唇。 山风一阵比一阵冷,刺激得阿福又咳嗽起来,不得已,他站了起来。 他走到米袋前,用肩顶住,双手一用力,米是搬起来了,人也倒下了,然后米重重地压在其身上,他忍不住叫了一声。他挣扎着爬起来,觉得有点不对劲,摸摸头,粘乎乎的,一手血。幸好伤口没有多大,天气又冷,血一会儿就止住了。坐下去,稍稍恢复了一点,他又站起来去搬米袋,这次注意了,没有再跌倒。 山路象蛇一样曲折盘旋。 人象蜗牛一样笨重缓慢。 他突然想到了林冲风雪山神庙的情景,可能和自己现在差不多。 只是没有那么紧的雪。 那一百零八个人中间,阿福最喜欢的就是林冲。 那可是个运气比他还差的家伙。 这一阵子,阿福虽然全身都在动,但身体在冰窖里一样,没有一点热量。 肌肉都不那么痛了,不过全身的骨头越发痛得厉害。尤其是脑袋,痛得象要炸开一般。 很明显,病情加重了。 他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坚持,忍耐,过了这座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总共只有一百多米的路程,却是他一生中最长最艰难的路。 走一步,近一步。 走一步,算一步。 终于,他翻过了那座山。 抬起眼,山顶上,夜空晴朗,星光灿烂。 仿佛每一颗星子都在旋转,仿佛整个天空都在旋转。 他揉了揉眼睛,的确,星子在转,天空在转,山也在转,人也在转。 就象梦里一般。 就象天堂一般。 就象在梦的深处,有一个声音在长长地呼唤,“阿福——” 他没有应。 他再次倒下了。 米就掉在地上。 人滚下了七八米远。
阿福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不是星光。 淡淡的,新鲜的,嫩黄的,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那是阳光。 早晨的阳光。 长长的一柱,从窗子那边照过来的,从雪山那边照过来的,带着草香。 阿福的记忆还停留在山上,什么时候了?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事? 阿福撑起来,才发现自己在床上,一看到床头上的那把猎枪,就知道在自己的家里。 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阿莲和她头上那个精致的蝴蝶夹。 ——她趴在床沿,睡着了。 阿福见她睡得很香,没有叫她。可是挪动身体的时候,把她惊醒了。 “你醒了!”她一看到坐起的阿福,脸上的睡意一下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惊喜,“医生说的没错,说你今天可能会醒来的,我一直担心他是哄我的。——别,别乱动,你的手上还打着针。” 一侧的板壁上,挂着几个瓶子,有黄的,有白的,有大的,有小的。药水顺着塑料管,一直滴到左手背。那里用创可贴贴着个针头。 “我是怎么回来的?” “那天,我在家等到天快黑了,还不见你回来,便去接你。我看到你翻过山来,我大声地喊你,你没来得及答应,就倒下了,滚了好远。我吓着了,连忙跑上去,叫也叫不醒你,于是将你往家里背,” 阿莲道,她的眼睛红红的,“我还以为你会死的。” “我说了,这点小感冒奈何不了我,”阿福笑道,“——米呢?” “我当时没有钱付诊费。就拿那包米抵了。” “你当时就请了医生?” “是的,”阿莲道,“一将你背到家里,到家里,喝水、灌汤,都不济事,摸你身上,烫得厉害。于是便马上跑到镇里,叫了医生。我怕医生不肯来,就把米直接背到了他家里。那医生挺不错的,跑了那么远的路,也毫无怨言。他来后,一量你的体温,你猜有多少?——四十度零三。医生说,再高一点就到了临界状态了。” “奇怪,当时,我感觉非常地冷,”阿福道。 “医生说,你的体温越高,越会感觉外部环境很冷。他看了你的喉咙,说你是严重的扁桃体炎,都灌了脓了。再加上你体质虚弱,劳累过度,所以才晕倒。说这病,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并结合大剂量的抗生素治疗。他断言,最迟可能要两天才能舒醒,要痊愈,则至少要十天。当时还给你用了激素药,才退了烧。” “我昏迷了多久?” “两天了吧。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天两夜。” “一天要多少钱?” “医生说,第一天贵一些,要一百二,以后每天八十,包括出诊费。” “那么贵,我们岂不是要欠帐了?” “你放心,钱我已经付了,”阿莲柔声道,“十天的,一次性付清了。” “八百四十块?” “他说看我们条件差,就收八百算了。” “你哪里来那么多钱?” “我找到工作了,”阿莲脸上现出了一丝自得的神情。 “我不信。找工作哪有那么容易的。” “真的。你昏迷的那天晚上,医生就开出了处方,叫我到镇上的药店去买药。一算帐,就把我难住了。当时,你的口袋里只有一块五角钱了。” “于是你就去找工作了?” “我先到了镇里的信用社。” “你也做过出纳,也应该知道,人生地不熟的,谁敢贷款给你?” “当时急疯了,哪里想那么多。那个会计骂我是神经。现在想来他的确骂得对。” “你找的什么工作?” “扫地。” “在哪里?” “就是你说的贺兰大酒店。我几乎跑遍了全镇,最后才找到那里。” “那里?”阿福有些奇怪,“那里会要人手?” “嗯,”阿莲道,“那个老板真得好,听说我要治病救人,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并还提前支付了两个月薪水去买药。” “你是说那个贺拉提,一脸络腮胡的那个?” “对,你也见过他?别看他样子挺凶的,人其实是个好人。” “是吗?”阿福喃喃地道,“难道我看错了他?”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要看准一个人,是很难的事。因为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环境中,表现也各不相同。我看你还不一样,”阿莲笑道,“当初,我死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跟你一辈子。” “嗯,看来,有机会还得去谢谢他,”阿福道。 “他那个人最讨厌别人谢他的,我当时也说要谢他。他还将我训了一回,说做好事其实自己也得到了开心,不必要另外的报偿了。更何况那是我应该得的工资,他只不过提前一点发而已。” “你一个月四百?” “嗯。你安心地养病吧。生活的事,目前还不用你操心,”阿莲道:“对了,你饿了没有,我昨天就把饭菜都做好了。只等你醒来吃。现在都凉了,我这就去热?” “好的。的确有些饿了,”阿福已经有两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阿莲站起身,向厨房走去。 一会儿,她又出来了,一只手端着杯水,一只手拿着一个洗净的苹果,“菜正在热,一会儿就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先吃点水和苹果,清清肠胃。医生说,这对你的病有好处。” 喉咙还是痛,但水不烫不冷,恰到好处。 阿福将满满的一杯水喝完了。 “还要不要?”阿莲细声问道。 “不要了,”阿福看着阿莲削苹果。 阿莲削得很仔细,削出的苹果皮很薄,很整齐,却又牵连不断,这的确需要很好的耐心和刀术。 阿莲边削边轻轻地道:“我妈说过。苹果削得越长,吃的人就越会健康长寿。” “如果苹果皮断了呢?”阿福心不在焉地道,“那么这个人就会短寿?” “嗯,”阿莲道,“而且,削的人和吃的人之间的缘份,也会随之断掉。” 这些都是迷信,阿福没有理会,只是用心地看着她,一会儿看她的手,一会儿看她的脸。她的手就象削过皮的苹果,白中带着微微的淡青,让他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若能啃一口,可能会又香又甜。她的脸上的确没有了睡意,多了份喜悦,但还有一点东西是抹不去,掩不住的,那就是憔悴。 可以想象,那么黑的夜里,一个娇小的女人,背着一百四十多斤的大男人,穿过无人的草原,那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以想象,一个孤独无助的女人,四处找工作的情景,也许比他好不了多少。也可以想象,无日无夜,一个人守在床边,守着昏迷的爱人,那种寂寞,那种焦虑,她没有垮掉,那是她的坚强。 “你在看什么?”阿莲发觉了阿福异样的目光。 “没看什么,”阿福道,“蝴蝶夹喜欢么?” “喜欢,你真有眼光,我的头发少,配这种大一些的夹子好看,”阿莲道。 “这东西只要两块五,”阿福道,“别人给妻子买钻石项链,我人差,只送得起你这些。” “你真笨,”阿莲道,“为什么要买夹子?为什么不花点钱为自己买药呢?” “我不想。” “我知道你不想,但总有个原因呀。” 阿福望着妻子的眼,沉吟了半阵,“你真得想知道为什么?” “我很想知道。” “因为,”阿福认真地道,“因为我爱你,胜过我自己。” 他说得很慢,也很温和。 阿莲虽然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象触电一般,身子明显地颤抖了一下。 苹果皮应声而断。 “是么?”她幽幽地道。 “是的。” “你永远不会嫌弃我?” “不会。” “真的?” “真的。” “我很高兴,”阿莲又恢复笑,“对了,我差点忘了,菜快糊了,我去看看。” 她将刀和苹果随手放下,冲进了厨房。 热得是鸡肉,很多汤,根本不会这么快地烧糊。 阿莲一冲进厨房,就靠在了板壁上。 仰头看着屋顶。 清纯的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无声地从她白净的脸上,滚了下来。 这是阿福晕倒后的第九天。 早上太阳刚刚出来。 阿福还在睡梦中,阿莲已经做好了饭,洗好了衣服,上班去了。 阿福治病的这些日子,她每天都是这样任劳任怨,早出晚归。 她出去了两个小时后,医生也按时来打针。 阿福对医生说,病已经好得差不多,喉咙吃辣椒都不痛了,精神体力也恢复得不错。不打针可以了,医生也懒得每天跑来跑去,于是答应了他,给他开了点药,嘱咐他按时按量吃完。 阿福吃了点饭,象刚出狱的囚犯,兴致勃勃地扛着那把猎枪就出去了。 运气好,个把小时不到,就打到了两只野兔,其中一只估计不少于五斤。 回到家,看看天色还早,他决定去镇上,将那只小兔子卖成钱,将那只大兔子送给贺老板,礼物虽小,但毕竟是自己一点心意,感谢其雪中送炭,借钱治病的恩情。这或许对阿莲的工作也有好处。 至于当初贺老板踢的那一脚,他似乎早已经忘记了。 另外,他也想顺便看看阿莲,看她的工作辛不辛苦,如果实在辛苦,自己可以替她做。每次问她,她都说很轻松,一天只要扫一两个小时的地。但她说的话不太可信,她总是恨不得所有的苦一个人吃,所有的痛一个人受。他认为,人之所以成家,就是为了找个人分担人生的苦和痛。 这些事情做完后,若还有时间,他准备再去各处访一访,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这几天,吃用阿莲的,她倒没说什么,自己心里总不太好受。 这次,出门的时候,他记得加衣服了。 一路上,草儿摇,花儿娇,鸟儿叫,云儿飘。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拥有,只要是活的人都能拥有,因为这些都不需要钱。 ——活着真好。 看看那阳光蓝天,看看那雪山草原,看看那白桦林,看看那小木屋,再听听这片辽远纯洁的宁静,然后想想温柔体贴的阿莲,这种优美,这种平淡,这种安逸,不下是自己一辈子所追求的生活吗?这不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吗? 上天是公平的,它让人在某方面失去,肯定会在别的时间,别的方面将他补还回来。 只是他觉得,相对于自己的失去来讲,上天给予自己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四下望了望,确认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便将兔子系在腰间,放肆地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到后来,他平展开双臂,象年少的时候那样,象前面的那只鸟儿一样,迎着风,仿佛自己真得会飞起来,仿佛自己真得已经飞起来。 没用多久,他就到了山脚下。 没用多久,他就到了雪山顶上。 到雪山顶上,他看到了自己倒下的地方。 就在自己倒下的地方,他开始唱起了歌,歌声随着山风飘得很远。 他歌唱得也不错,声音不浑厚,却也有几份磁性。 他唱的是《北国之春》,他很喜欢歌里那种苍凉,豪迈的意境。 “亭亭白桦悠悠碧空,微微南来风,木兰花开山岗上,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城里不知季节已变换,不知季节已变换,妈妈犹在寄来包裹,送来寒衣御严冬。 残雪消融,溪流匆匆,独木桥自横,嫩芽初上落叶松,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虽然我们已内心相爱,至今尚未吐真情,分手已经五年整,我的姑娘可安宁。 棣棠丛丛,朝雾蒙蒙,水车小屋静,传来阵阵儿歌声,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家兄酷似老父亲,一对沉默寡言人,可曾闲来愁沽酒,偶尔相对饮几盅? 故乡啊,故乡,我的故乡,何时能回你怀中?” 他唱得声情并茂,后面的几处高音,平时是根本唱不上去的,但在这里,几里内没有人,他一点不怕,使劲吼就是,没想到都还吼上去了。 路,仿佛比上次要近得多了。 很快,他就’到了镇子里。 他收住了歌声,满脸笑容地和木老头打了招呼。然后到市场上将那只小兔子卖了,得了二十七元钱。 他提着那只大兔子继续向北走。
走过了贺兰大牧场。 走到了贺兰大酒店。 门卫还是拦住了他,他仔细说明了来意,才得进去。 一进门,他看到有个女人在那里躬着腰扫地,穿着工作服,背对着他。她扫得很认真,也很辛苦,汗水浸湿了她的背,那身影让他想到了一幅凝重悲凉的世界名画,叫《拾穗者》,米勒的。他心里一阵酸楚,但并没有声张,悄然地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转过来的却是一张苍老干瘪的脸。 不是阿莲。 再过三十年,阿莲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你找我有事?”老婆婆问。 阿福很快反应过来,“请问阿莲在吗?” “哪个阿莲?我不认识。” “也是在这里扫地的。” “这里扫地的只有两个人。” “还有一个呢?” “是我的老头子。” “不可能吧?”阿福自言自语地道,“她说在这里扫地的。” “我扫了三年还会有错?扫地只有我们老两口。我扫这个停车场,包括里面的客厅。其余的客房楼梯走廊,都归我老头子负责。” 看老太婆的样子不象是说谎,她没有任何必要骗自己。阿福想了想又问,“那你们打杂的,比如说洗衣、洗碗、拖地或者抹桌子的人中,有不有人叫阿莲的?” “这我就不清楚。你要问贺老板才知道。” “你们贺老板在哪里?”阿福想到自己还要给贺老板送兔子。 “出去了。” “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这我不太清楚,出去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了。不过,他一般不会去多久的,这里的客人需要他招呼。按平时的习惯,他应该回来了。” “哦。谢谢你了。” “没什么。” “老大娘,我来帮你扫地好吗?反正我要等等贺老板。” “不用。我自己能行。” “来,我扫扫,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歇一会儿吧,”阿福放下兔子,硬是抢过了扫帚。 扫了不到五分钟,只听老大娘道:“年轻人。他来了。这是他的车,本地最好的车。” 开进来的是一辆别克车。 车无声无息地从阿福和老大娘的身边经过,径直开到酒店客厅的阶梯前停住了。 车门开了,驾驶位出来的男人,穿着一套米黄色的西装,从后面都可以看到他那富有特色的胡须,果然是贺拉提。他几步走到车的另一侧,彬彬有礼地打开副驾驶座的门。 是什么重要人物,连贺老板都要亲自为其开车门? 出来的是一个女人。 一身具有古典风格的翠绿蓝花的旗袍,高贵而又典雅。 一双两寸多高的银色高跟鞋,衬得她婷婷玉立,刚好和贺拉提相配。 她的手搭上了贺拉提的臂弯,两人不紧不慢地拾级而上。 头发很少,却盘得纹丝不乱。后面配了一个精致而又显眼的发夹,恰到好处。 那个发夹是蝴蝶样的。 阿福呆住了。 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那个女人。什么时候,扫帚掉在地上了都不知道。 ——阿莲! 没有蝴蝶夹他也认得,化成灰了他都认得,自己的阿莲。 早早地为自己做了饭出来的阿莲。 这些天一直任劳任怨,早出晚归的阿莲。 说自己找到了一个扫地的工作的阿莲。 阿福一下子都明白了。 为什么她一下子就找到了工作,为什么她那么快有钱买药,买鸡,买苹果;为什么贺拉提会提前给她那么多钱;为什么她说贺拉提不喜欢让人谢他;为什么她怕自己嫌弃她;为什么她对自己那么好。 “贺老板来了你怎么不叫他?你不是找他有事吗?”老大娘看不懂了,“再不叫他可要进去了?” 阿福不知是没有听见,还是不打算理她。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阿莲搭着贺拉提的手上完了阶梯,不知为什么,她回过来看了一眼。 阿福发现她变了,明显地打了粉,画了眉,涂了唇。 阿福以为她会看到自己,以她为叫他,以为她会跑过来。 然而,她依然面无表情地回过去,挽着贺拉提的臂弯,继续向客厅走去。 阿福痴痴地站着,痴痴地看着。 突然,阿莲止住了脚步,她的手从贺拉提地臂弯里抽开,她仿佛觉得哪里不对劲,她似乎意识到了那个扫地的人不太寻常,她回过身,随即也愣住了,眼睛直直地看着阿福。 阿福没有做声,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她,回过身就走。 “你怎么不走了?”贺拉提很温和地对阿莲道。 阿莲没有理他。 “我们进去吧,”贺拉提去牵阿莲的手。 “走开!”阿莲突然大声道,只吓了贺拉提一跳。 她甩开贺拉提的手,快步走下阶梯,向阿福追去。 “年轻人,你的兔子忘记提了,”这是老大娘的声音。 “阿福,你等等我——” 这是阿莲的声音。 阿福越走越快。
地平线上。 晚霞是天的伤口。 红艳欲滴的夕阳是天的血。 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向哪里。 阿莲只知道,这不是回家的路。 阿福还在往前面走,而且越走越快了。 “阿福,你等等我,我有话对你说——” 阿福看都没有回头看一下,依然走自己的路。 阿莲索性脱了高跟鞋,挽起裙子。 她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这次,她很快超过了阿福。 她转过来,双手一张,拦在大路上,一边大声道:“你听我说几句好吗?” 阿福走过去,将她的手往边上一摞,沉声道:“不要告诉我,我看到的只是一场戏,不要告诉我,你很纯洁。” 阿福一边说着,脚步并没有因此而慢一点。 阿莲拉住了他的衣角,央求道:“你听我解释一下好吗?你就给我个机会吧。你曾经给过很多人机会,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呢?” 阿福使劲挣脱她的手,继续往前面走。 “刘传忠!”阿莲突然叫出了这样一个名字。她知道,这个名字对阿福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那里面凝结着两人无数的记忆,无数的感动。 阿福似乎一震,果然停住了脚步。 他回过头来,看着阿莲的眼睛,冷冷地道:“我已经不是刘传忠了,就象你也不是以前的肖晚燕了,那两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存在的,只是一个不知廉耻的阿莲,一个心灰意冷的阿福。” “我承认,我没有廉耻。可我当时真得没有办法。” “再怎么没有办法,也不能出卖自己呀。”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时就知道。自己是走的一条险路,很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我从来没有这样撒过谎,而且,这次骗的竟然是自己最心爱的人——”这些天来,阿莲心里堆积了很多话,一时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竟然知道,你为何还要这样做?” “如果再回去九天,如果再叫我选择。我可能还会这样做,我看不出,我除了这个先择而外,还有别的办法能救你。我也央求过医生,希望他能治好病了再付钱。可他总说,不见钱,不配药。我也倒处找工作,你也知道,这么小的一个镇,哪里有那么容易找到事。就是找到了事,谁又肯提前出那么多钱,给你看病呢?政府部门又不敢去,怕那样你死得更快。我甚至想到过死,死起来容易,如果死能换来你的生命我早就死了。最后实在是走投无路,才去贺兰大酒店做三陪。你以为一个女人,做那种事容易吗?女人也有人格呀,在这以前,我连说句脏话都会脸红的。为了下这个决心,我整整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后来心里一想,没有了你,这身体留着又有什么用呢?如果能救得你,就是以后你嫌弃了我,离开了我,我也认了。就那样才横了心的。” 阿莲一口气说了很多,说到后面,已经是泪留满面了。 阿福没有做声,也没有再走,眼睛看着夕阳,默默地听着。 谁也不知道此时他心里想着什么。 “真的,那都是为了你呀。你不知道我的感觉,当时在山上,看到你昏迷不醒的样子,我心里有多害怕,怕就那样失去你。我背你回来,一路都在哭。我当时心里就决定好了,如果你真的死了,我也不会活多久。我会回到家乡找他们去算帐,杀不死他们,就让他们杀死我。” 阿莲停顿了一下,擦了擦泪,想想又开始说了。 “你醒后,几次,我都想跟你讲清楚,想请你原谅。每次话到了嘴边又咽下,还是怕你知道真相后就此失去你。只想将贺拉提定的这十天瞒过去,然后,改过自新,打死我都不做了。我们还向以前一样过日子,就当什么事没有发生过。” 阿福还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泥塑一样。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来,吹乱了他的头发。 “你还记得吗,那天醒来,我为你削苹果的时候,我问你,为什么不买药而买发夹,你说你爱我胜过爱你自己。你知道吗,我当时有多感动,有多幸福,”阿莲想到这里,湿透的脸上绽开了微笑,真象一朵出水的莲花,“我越觉得幸福,就越不敢说。当时,我削的苹果皮断了,我害怕极了,一直担心妈妈说的话会应验。” 阿莲攥住阿福的手,柔声肯求道:“原谅我,好吗?念在我们曾经一起走过那么远,那么久,又一起战胜过那么多艰难困苦的份上,忘掉那一切,我们还象以前那样生活。平淡,安稳地过一辈子,哪怕再穷,只要彼此活着,我们都不再分开,好吗?” 可能是飞进了灰尘,阿福一手揉了揉眼睛,不过,还是没有说话。 “你说过的,你不会嫌弃我的,永远都不会。——你还记得吗?你说话呀,”阿莲摇着他的肩膀,“我求你了,给我一个答复。我应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不肯原谅我,我也会认命的。谁叫我做错了事呢。” 阿福终于开口了,只听他平声静气地道:“阿莲,我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刚才我想了很久,我实在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我无法忘记你和贺拉提的关系。我无法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无法再把你当成我的妻子。真的。” 阿莲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为什么?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什么男人怎么做都可以,女人做一次都得不到原谅?” “因为我是男人,”阿福苦笑道,“我可以忍受很多东西。别人可以打我,可以骂我,可以追杀我,就是象周小芹那样投入他人的怀抱,我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毕竟不是我的妻子。可你就不同了。你剥夺了我做为一个男人的最后的尊严。男人和女人不同,尊严是男人的生命。” 阿莲泪眼汪汪地望着他,“你真得要离开我?” 阿福道:“是的。离开你,或许还能保住我的尊严。” 阿福慢慢地取开了阿莲的手,“多保重。” 他转过身去,又踏上了往前的路。 他一直没有回头。 阿莲一个人痴痴地站在斜阳里,目送着他越走越远,越走越小。 突然,她大声道:“我现在就回家去,我会一直等你,只到你回来。”
在一座土丘上,阿福站住了。 回过头,天底下,只有无边的草原和沉重的暮色。 阿莲已经不见,但她回荡不绝的声音却象刀一样在他心头来回地刮着。 泪,无声地滚落。 他何尝不知道阿莲的每一句话都是实情,他何尝不伤心,他何尝愿意走。但是,除了走,他想象不出自己还别的选择,这可能和阿莲当初的处境一样的。这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人的一生中,不管你愿不愿意,有此事情是必须做的。 他已经失去了太多:恋人,工作,梦想。 他只剩下了两样东西:人格的尊严,温柔的阿莲。 阿莲将前一样毁去了,自己,刚刚将最后一样丢下了。 现在的他,真正地一无所有了。 若硬要说有点什么,那就是长长的影子和无边的孤独。 太阳就要沉没了,影子,也将弃他而去。 至于孤独,和当保安时的那种寂寞不同,寂寞可以享受,象烈酒一样,只是让人麻醉。而孤独则更象一种毒药,让人心痛。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害怕孤独了。 他举目四望。 走,往哪里到走?前面有多远?有些什么? 刚才往前面走,只是为了离开阿莲,现在往前面走还有什么意义?这里温差很大,如果前面找不到人烟,一个晚上,足以将人冻得死去活来。 他选择了回去,不过不是回到那间小木屋里。 他只是回到了镇上。 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或白,或红,或黄,让人感到几分暖意。 他走到那个小吃店,一摸口袋,有卖兔子的二十七元钱。便叫木老板整了两碟菜。 吃起来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他想到了酒,想到了醉,听说一醉能解千愁,是不是真是这样的?他决定尝试一次。于是又叫木老板上了几两酒。这种酒和南方的米酒不一样,是马奶酿的,带着马奶的酸涩,没有米酒香。但度数低,不烧喉,正合阿福的胃口。 不知不觉已是一斤下肚。这酒吃起来温和,但后劲足。所以很快阿福就知道自己不行了。 醉酒的时候,脑袋晕胀,肠胃作翻,多了几分热量,多了几分难受,但愁绪象一团乱麻一样,在脑子里缠绕着,一分都没有少。 还好,阿福醉之后,不发狂,不闹事,只是地问木老头要了间房,默默地睡下。 灯关了。 黑暗中满屋子都是阿莲的样子。 她在做什么? 他知道,此时的阿莲只有一件事可以做。 ——等。 正如她离别时最后说的那句话,她一定会等他回去。她说得到做得到。前些日子,自己出去打猎或者是找工作了,她就经常这样说,这样等。 她一定是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如果没有闭着的话,一定是望着油灯的。
白桦林边,小木屋里。 阿莲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她一回来就这样坐着,不知坐了多久了。 她要等的人还没有来。 等待阿福,会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她想起了上次,在乌云山,相比那次,这回条件要好得多,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蚊子,没有恐惧。可是,如果能够,她却愿意和上次交换,因为这次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最重要的一样东西——把握。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她知道,这次阿福是真得伤了心。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自己在阿福的心目中,是不是能重过他的尊严。 没有把握的等待,是最痛苦的事。 痛苦得使她没有半点睡意,尽管她已经疲惫不堪。 谁在敲门? 她突然站了起来,跑过去,那种一种很久没有过的激动。 开了门。 ——风! 进来的只是冷冷的一股风。 那风将她的心都吹凉了。 她关了门,默默地走进来,又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仿佛根本未曾动过。 蓦然,风将天上有一朵云吹开了,月光如水一样从窗口泼了进来。洒在她头上,脸上,衣上,就如冰雕雪塑一般。 月亮很圆。 清澈,晶莹,象完美得象她脸上正在缓缓滚落的那一滴眼泪。 这样的夜晚,适合两个人相携着去散步,听草原上的虫鸣。 这样的夜晚,适合两个人相对着吃点酒,说一些往事或者故人。 想到这里,她又站了起来,走进厨房,将饭菜都热了一遍,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葡萄酒,放在菜的旁边。阿福不喝白酒,这样低度的却能喝得半瓶。这瓶酒是他们结婚那天买的。婚礼那天,就只他们两个人,两瓶酒。当时他们一人只喝了半瓶,说留一瓶,八月十五再喝的。阿莲随后又取了两个杯子,两个碗,两双筷子,整齐地放好。那场面,似乎比结婚那天还隆重。 想想实在没有什么遗忘的了,阿莲又回到桌子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改变的只有时间。 月亮从山上,转到中天,又从中天,转到不见。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 阿莲还是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 谁也不会想到,这期间,她流了两次泪,热了两次菜,开了三次门,做了七次祈祷。 阿福还是没有来。 太累了,这些天来,她一直起早贪黑,往返奔波,没睡上一个好觉。 她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渐渐地闭上了。 天,什么时候亮了。 太阳红鲜鲜的,阳光底下,草原上面,有个男人在向这边奔跑着,越跑越近,是他,果然是他,阿福。只见他脸带着微笑,手时抱着很多东西,有鲜花,有糖果,还有一只精致的蝴蝶夹。只听他边跑边叫,“快开门,肖晚燕。” 阿莲感到十分惊喜,忙开门去迎接。 她首先伸出手去接那只蝴蝶夹。 正当她伸出手的时候,只听“嘭”的一声,她的头重重地磕在桌子上。 她睁开眼,所有的东西一下子都已经不见。鲜花、糖果,还有蝴蝶夹,当然也包括阿福。 原来是一个梦,刚才撑下巴的一只手松了,才磕醒的。 她看了看窗外,天是真得开始亮了。看不了多远,外面全是乳白色的雾。 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还回不回来? 正在她惆怅绝望之际,她听到了敲门声。 这次不是风,人敲的声音比风敲的要温暖得多。 “快开门,肖晚燕!” 原来梦里听到的声音是真的。 声音比平时要沙哑。但她依然可以肯定是阿福,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自己的本名。这个晚上可能在外面受了凉,让他的感冒又反了,不然,声音不会这么沙的。一边想着一边飞快地站起来,跑了过去,“来了——” 一边跑,一边还在掐自己的手,她怕又是梦。 手掐起来很痛。 跑到门口的时候,她并没有马上开门,而是擦了擦眼泪,然后又整了整头发和衣衫,觉得一切都准备好了,她才拉开了门栓。 门外立着一个人。 光线不好,看不清样子。 但决不是阿福。 阿福没有这么瘦。 阿莲吃了一惊,“你是谁?你找我做什......” 话还没有问完,只见那人突然一个钳手,就将她结结实实地擒住。随即不知从哪里冒出七个大汉,手上好象都有刀或者枪,其中两个分别往屋子两侧散开,成合击之势,还有两个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入,冲进屋里,四处搜查。 阿莲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叫着,嘴却被那个瘦小个捂住,叫不出来。 “屋里面没有人,”两个人很快出来了,向后面那个站着不动的人汇报。 在后面站着的有两个人,一个身穿西装,一脸络腮胡的,竟然是贺拉提。另一个,则穿着一件风衣的,个子又瘦又高,长头发,尖脸,面皮白净,还戴着眼镜,三十来岁,他那风度,走在街上,不被认作书生,也会当成教授。他们两个手里都没有枪,不知谁是领头的。 看来是那个书生模样的人。 因为他只是轻轻地挥了挥手,那个瘦小个便松开了阿莲。 阿莲惊魂未定,“你们倒底想做什么?” 贺拉提走上前去,一边走,一边笑,谁都看得出他笑得很坏,“我们之间除了爱,难道还有别的事可以做吗?” “无耻!”阿莲怒道。此时,她恨不得冲上去,扒了他的皮,只是内心里还有些畏惧这种阵势,不敢放肆,“我们的协议已经到期,从今以后,我们互不相欠,各不相干。” “呵,正经起来了?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啊?”贺拉提并不生气,他想当着众人再逗逗这个可爱的女人,却突然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因为他回过头看了看那个书生模样的人。他本想看到书生因他的幽默而展开的笑容,谁知却只看到了书生的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叫他让开。那种轻蔑的态度,让贺拉提更觉得象“滚到一边去”。 贺拉提突然对这个毫无幽默感的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反感。 他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让开了。 书生从容地走上前去。 阿莲看着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的人,又问:“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倒底想做什么?我与你们无怨无仇,又没有做什么坏事,凭什么闯进我的家?” 书生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不紧不慢地道:“我问一句,你答一句,不答,或者答错了,或者说了假话,你会后悔的。”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象是在和女朋友说话。 “这是我们的老大‘枪神’,他说的话就是这里的宪法,容不得半点违背,所以你必须如实回答,”那个瘦小个对怕阿莲不了解情况,又叮嘱道。 “你是不是叫做阿莲?”枪神问了第一个问题。 他的语气很平静,没有给阿莲施加多大的压力。 但阿莲还是觉得自己象一个正在受审的囚犯,“你们凭什么——”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阿莲的话只说了一半,便被谁用拳硬生生地打了回去。 出拳的是一个穿黑衣的,他没有带枪,腰间却插着一把长刀,象日本的忍者。他出拳快而准,打完之后又退到了一边,面无表情的,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你答错了,”瘦小个道,“叫你如实回答你偏不信。” 阿莲捂着腹部蹲了下去。 她的确非常后悔。 那一拳击中了她的右腹,顿时,里面翻江倒海,痛苦不堪。她怀疑自己的肝脏是不是被打破了。不然为什么嘴里会有一股鲜血的腥味? 枪神示意瘦小个将阿莲扶起来。 “我痛恨暴力,尤其痛恨对女人使用暴力,但很我人喜欢逼我用,”枪神淡淡地道,“我不希望不要出现第二次。” 好一会儿,阿莲才站稳了。 “你是不是叫阿莲?”枪神继续问,一样的语气,一样的语速,连一个字都没有改变。 “是的,”这次,阿莲没有再反问他们。 “你以前是不是叫做肖晚燕?” 听他这么一问,阿莲突然明白了,这是谭武他们派来的杀手。没想到他们真得要斩草除根,没想到自己跑了这么远,都被他们找到了。她本想否认,又想到,刚才他们骗自己开门的时候,叫这个名字,自己答应过。他们又不会讲什么证据,什么法律程序,再否认也是徒费心机。照实说,大不了一死。想到死,她并不感到十分地害怕。阿福离去后,这个字在她的心里徘徊过多次。 “是的,”她答道。 “你的丈夫是不是叫阿福?” “是的。” “他以前是不是叫做刘传忠?” “是的。” “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 那个黑衣忍者又动了,这次阿莲有防备,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 “嘭!”那一拳还是击中了右腹。 阿莲又蹲了下去,这回与上次不同的是,有一口鲜血从嘴里喷了出来。 “你们这帮畜生!你们这些伤尽天良的家伙!我的丈夫就在周围,你们能把他怎么样?他正拿着他的狙击步枪瞄着你们,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阿莲豁出去了,大声骂了起来,嘴角上,嘴唇上,牙齿上都是血,在加上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看起来有几分狰狞可怖。 这时,晨雾中又出现一个人,看起来很年轻。他对阿莲说:“你依然是讲的假话,刘传忠的狙击步枪早在一个月前,在路上卖给了一个小混混,只卖了两千块钱,外加一只烤鸭,因为当时那个小混混手里只有那么多钱。但是你们又不得不卖,因为你们当时,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 “你怎么知道?”阿莲站起来和他争辩道,“刘传忠怎么会卖他视如生命的枪?” 瘦小个接过话道:“我们沿着你们逃亡的路线追过来的,一路上经过哪些地方,做过什么事我们都调查得一清二楚。小李飞刀手里的枪就是从那个小混混手里买过来的。” “要不要拿去验证一下,M40A1狙击步枪,”那个被称作小李飞刀的年轻人道,“我花了两千五百块钱。” 说着,他又转过来,对着枪神道:“大哥,我刚才四处观察了一遍,方圆两公里内,没有任何活的东西。” 瘦小个摇摇头,对阿莲苦笑道:“你说谎怎么不看看对象?” 那个黑衣忍者又动了。 “等等,”阿莲一边叫着,一边连退了数步,“我说!” 不知是她叫得及时,还是退得及时,忍者的拳头,在离她右腹部的一公分处止住了。 “你们别打了,我什么都说,他在的地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带你们去,只要你们别打我就行,”阿莲哀求道。别说一个女人,就是一块生铁,在捱了忍者那大锤一样的两拳后,也会软一些。 “比刚才聪明多了,” 枪神对阿莲道,“我总是弄不懂,人为什么会越打越聪明。” “因为人都很贱,特别是女人,其中最贱的是我这种女人,”阿莲无奈地道,抬头望了望远方,最远的地方是二十米开外,那里只有雾,阿福在哪里?此时,她多么希望他能突然出现,然后象电影电视里经常出现的那样,演绎一回英雄救美的传奇。可她又担心他出现,这些训练有素、残忍凶暴的杀手面前逃生,可能性几乎为零。 她抬起头对枪神道:“走之前,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让我梳一下头,洗一个脸,换一件衣服,”阿莲道,“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很难看。我不想这样去见我的丈夫。” 瘦小个拦住她道:“不行。你想跑?” 枪神挥了挥手,“让她去吧。她这样子,大白天里,太引人注目了,我们也不好走路。” 瘦小个放开她,狠狠地道:“快点去!不要想着花样逃跑,那样除了让你死得更快一些外,不起一点作用。” 只两分钟,阿莲就出来了。 她的头发依然很乱,她的脸上依然血迹斑斑,她的衣服也没有换。 如果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她的手里只多了一支猎枪。 几乎所有的人都用一种惊讶的目光看着她。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局面。 阿莲的猎枪只对准一个人,就是那个号称枪神的白面书生。她知道,只要制住他,别人都不敢动。 “这种枪是打铁砂的,虽然没有你们打子弹的枪威力大,但这么近,把你的脑袋打成肉浆还是有可能的,”阿莲冷笑道,她都有点不相信自己,这么机智,这么勇敢,又这么冷静,而且还带着点幽默,“你的脸看上去很白。” 枪神看着她,脸上的确很白,好象有一点笑意,又好象有一点怜悯,只是没有一点紧张和害怕的神色。 “把手举起来。” 枪神没有动,只是看着她和她的手里的枪,她的枪管明显在抖动。 “现在我说的话就是宪法。把手举起来,”阿莲提高了声音。 枪神举起了手。 “叫你的手下把枪放下。” 枪神道:“都按她说的做。” 几个人都把枪扔在了地上。 阿莲道,“那个日本人把刀也扔下。” 忍者依言扔了刀。 这时枪神对阿莲道:“可不可以让我说一句话?” 阿莲道:“你说吧。” 说话时,她的枪管微微地斜了一点。 枪神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枪神’吗?” 阿莲道:“不知道。” 枪神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话音一落,众人便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枪响。 阿福睁开眼,又看到了阳光。 朦胧而温暖的阳光。 他猛地竖起来,这是一间陌生的屋子。 自己在哪里?怎么回事? 昨天发生的一幕幕的情节,慢慢在脑袋里浮现出来,象回放的电影慢镜头一样,特别是酒醉以前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清晰。当然,画面最多的是阿莲的话和阿莲的泪。他很想重重地扇自己一个耳光。自以为已经成熟了,自以为做事已经非常冷静了,自以为不会再犯少年的错误了,然而昨天的所作所为,冲动固执得象一个孩子。无论阿莲有千般不是,她都是为了自己。有女人对自己如此,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自己应该感到幸福才对。 自己一生之中,几乎没有伤害过什么人,怎么反将自己所爱的女人伤得那么重? 什么男人的尊严?什么女人的贞洁?有什么比彼此之间感情更重要? 阿福决定回去。 回去好好地爱自己的女人,让她这一辈子都不再受伤。 她说她一定会在家里等自己的。 可怜的阿莲,现在怎么样了? 他跳下床,头有点晕胀,可能是喝酒过量的原因。 穿好衣服,他走了出来,看见木老头的笑容,“几点钟了?” “可能快中午了。” “多少钱?” “你昨天已经付过帐了。我给你找了三个钢蹦儿,你忘记了?” 阿福一摸口袋,果然有三枚沉甸甸的硬币,“是我忘记了,我走了,再见。” “吃点早饭再走嘛,”木老头很热情地留他。 “不吃了,我回家还有急事,”他此时突然想到了“归心似箭”四个字。 看来早上的雾很大,现在都还没有浓浓的一层,在阳光下,象透明缥缈的薄纱,在草原上轻轻地,随风飘荡。远处的雪山,半截被雾遮断,若隐若现,如凭虚御空的化外仙境,分外神奇。 阿福走得很快,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草上还有露水,一会儿就将阿福的鞋打湿了,滑滑得,很容易脱。 阿福在一次整鞋的时候,又看到了那种蓝色的小花。不太引人注目,却自有一种寂寞朴素,清纯脱俗的风韵。是不是书上常见的那种勿忘我?阿福忍不住采一朵来,那上面也有露水,蓝茵茵的,象谁含泪的眼眸。阿福想到了阿莲,这种花插在她的头发上可能会很好看的。 阿莲,真的等了一个晚上吗? 她现在在做什么? 站在门口看?坐在窗边等? 勿忘我,很好的名字,只是太伤感了些。 他当然是走近路。 上雪山,下雪山,路上,他一下都没有歇。 快到家的时候,已是下午。 雾早已散尽了。 灿烂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洒满了整个大地。 白云蓝天,清风草原,将自己平凡的人生,顿时衬托得分外壮丽。 再走一段路,他就看到了远远的那片白桦林,和几缕袅袅的炊烟。 阿莲在做饭了?做得是早饭还是中饭?她是不是一直饿到现在?想到这里,他心里一阵酸楚,这些天来,因为自己,她几乎瘦了一圈。如果她在做饭,自己一定叫她到一边休息去,自己来做。很惭愧,至今自己还没有为她做过一回饭。每次她叫自己做,自己总推脱说不会,其实是自己懒,怕做了一回,一辈子都要做。这回做自己最擅长的炒肉丝,叫她尝尝。听说留住爱人的心,首先要留住对方的胃。上次结婚的时候,不是还余一瓶葡萄酒吗?原本说八月十五喝的,今天就把它喝了,一个人半瓶,最好能喝醉,人生能得几回醉?一辈子有多大奔头?过一天就算一天,有一天就珍惜一天。 白桦林边上就有他的小木屋,再走过那个小土丘就可以看到了。 那时,小木屋的窗子或者门口都能看到自己,她会不会跑出来迎接自己,象一只燕子一样?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她毕竟不是小孩子。她的态度可能是冷淡的多一些,象一座冰山一样,等待自己用诚恳的语言和行动慢慢地融化她。 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她一定会流泪。 她总是这样,坚强的时候比谁都坚强,脆弱的时候比谁都脆弱。 想着想着他走过了小土丘,突然呆住了。 ——那不是炊烟! 小木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烧过的灰烬和未烧过的木头。 他的阿莲呢? 莫非世界做错了什么? 他突然跑了起来了。 他发疯似地跑了过去,象黑夜里的一只见到了灯光的飞蛾。 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他不管这些,只是拼命地寻找,希望能找到一点还能够属于自己的东西。 希望能找到他的阿莲。 他找了很久。 在火堆外面找到了阿莲的那只蝴蝶夹。 已经裂成了几瓣。 中间有一个弹孔,还有血迹。 他痴了。 拿着蝴蝶夹,就那么痴痴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蝴蝶夹告诉他,他的女人,已经不复存在了,永远都不存在了。 ——那颗弹头,一定是从阿莲的眉心射入,从后脑穿出,击碎了蝴蝶夹。 脆弱时比谁都脆弱,坚强时比谁都坚强的阿莲,没有如她所许诺的,等着他,直到他回来。 她一个人走了,留给阿福的,只是无穷无尽的后悔,如刀一样,慢慢地绞着他的心。他后悔,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离开她;后悔为什么,不早回来一些,向她认几句错,为她做几个菜,哪怕就只说一句,哪怕就只做一回,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而现在,一切都已成事实,一切都已无法更改。 他知道,这种后悔将伴随他一生。 他仰起脸,看了看天,极力不让眼泪流出。 但泪水还是滚了下来。 就那么默默地站着,默默地看着。 湛蓝如水的天空里,云如睡莲一般,静静地向远方漂去。 不知过了多久。 他低下头,然后将手伸进了衣服口袋里,摸出来的是一朵花,蓝色的小花。露水已经干了,但花并没有枯萎,依然保持着清丽脱俗的风韵。 他躬下身子,将花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 ——“勿忘我”。 他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转过身去。 毫无疑问,是那帮混蛋派来的杀手干的。 他们先枪杀了阿莲,然后,浇上汽油,毁尸灭迹。尽管他们手段很职业,很巧妙,但还是瞒不过他。 现场子经过了精心地处理,那些家伙是在火燃过后仔细清理了现场才走的,肯定没走多远。 自己没有碰到,那么走的必定是黑石坡那条远路。 阿福走上了路。 他越走越快。 走到后面,已经是小跑了。 再到后面,已变成了狂奔。 现在的他,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的人,往往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阿福的那条路,是通往黑石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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