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三个主编商量费用分摊问题,诗兄拿出个兼考虑篇幅与订数的意见,出发点很好,想法很好,但诗兄给出一个非常复杂的用语言表达的计算公式,他本人没有检验,交给我和逐明老哥商量去了。我按诗兄的公式计算了半天,发现分摊之和与总成本出入很大,数学学得不好,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模糊觉得可能要么按订数分摊,要么按篇幅分摊,两者无法兼顾。数学造诣很深的逐明老哥也没列出能兼顾两者的公式。然后诗兄就发贴征求大家意见,我为了尽快出书,就拿出那个意见,初意也只是供讨论,但现在发现语气有问题,象是决定,特表歉意,再发贴表明意见。我想到的几个解决办法如下:
1、按订数分摊费用。就是我提议的办法。如果诗集是畅销商品,按订数是最公平的;因为诗集是滞销的东西,不能全换成钱,按有50册底限的订数分摊费用对发诗少的人的确不完全公平。所以我提了一个补救办法,在按订数分摊费用的前提下,发诗少的人可以调剂出一些订数给发诗多的人,发诗少于十首的作者,可以各调剂出若干本(如10本)给发诗多的人。
2、完全不管订数,按占总篇幅的百分比分摊费用和返还诗集。最初提议出诗集时确实是这个意见,但最后发现这个办法也不完全合适,如诗兄按篇幅大约只能分到七、八十本书,但他希望订200本,也有人因多种原因,不需要按篇幅分得的那么多书,所以才有后来要大家自报订数的举动。报订数时规定了下限,是怕印数达不到1千册,如果总印数太少,单册成本就过高了,那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3、兼顾订数和篇幅的分摊办法。如果有人想到个简便易行的办法,既能满足想多订的就能多订,想少订的就能少订,又兼顾到按篇幅分摊的办法,最理想不过。我也努力想想出这个办法,但智商有限,白损失很多脑细胞。
虽然只是一、二十本书也就是一、两百元钱的问题,但涉及公平不公平这个大原则,网络上大家来自天南海北,为了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才走在一起,才有这本诗集的出版、面世,所以多分摊、少分摊费用是小事,公平是大事,我希望有个好的解决办法,诗集作者多讨论,商量出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如果没有这样的办法,最后不论采取什么办法,希望大家这样宽慰自己:就是一、二十本书的问题,谈不上谁吃亏谁占便宜的,我相信也没有人想在这里面占便宜,也没有人计较有没有吃亏,想一想有多少世事是完美的,体谅一下主编与责任编辑的辛勤劳动,原谅三个主编挑诗可能存在的偏颇眼光,我们的诗集就能早日面世了,而只有赶在年底前出版才能进诗兄负责的中国新诗研究所正在编辑的《百年新诗发展史》中“格律新诗发展”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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