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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6-3-1 8:53:15的发言:

实际意义是有的,就是一个“爱”字。

好懂与不好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是不是评判诗歌的唯一标准。

诗的价值主要不在意义,而在表现。当然,也不能绝对化。

具体生生世世的这首诗,我以为就总体而言,应算佳作。

一些难解之处,经过讨论,也愈益明晰了。

完全赞同诗酒兄的意见。

这首诗有些现代派的写作手法,但是避免了许多现代派诗作的晦涩,其爱情主旨是一见便知的,只不过在写法上与我们论坛的习惯写法有悖罢了。也许我会就此机会另外写一篇评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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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赏!诗友们精益求精的论诗精神。

喜欢!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论诗氛围。

对于多人质疑的第一节,仍来自生活,留长发的人都知道,长发散开时在公共场合常被压、拽、揪,短发或没发没此烦恼。这样,逐明老师的理解是接近的,但我的表达是不明晰,现做如下修改,并把被拉拽的被动变为主动行为:

开始留长发 把触角伸长 离你 近些 再近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 11:49: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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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改好了一些。

为浅改后的作品并诸多诗友的精心跟帖推荐。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http://blog.sina.com.cn/liushuiluohuachunq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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