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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读书笔记(八)郑振铎《中国古典文学中的诗歌传统》

    
        此文很短,但是内容精当。
        开宗明义,作者就说“诗是最年轻的”,因为“任何民族在它还没有文字记载的时候就有诗”。这可以说是公理,无须证明吧。王力不是也说“远在文字产生之前,也就产生了诗”么?
        接下来的论断本来也是毋庸置疑的:“在文学中诗又是最成熟的、最高级的形式。”如今这可就往往为人们所忽视了。在文学圈内圈外,诗已经很掉价了。诗人被戏称为“湿人”。视诗为儿戏,任意亵渎者难道还少吗?诗的声誉被他们任意践踏。如此种种,怎不令人悲催呢?
        郑振铎把诗做了两种分类。诗以文字为载体,但是这是有“声音”的文字。根据诗的“发声”方式,可以分为“徒诗”和“乐诗”。前者吟诵,后者歌唱。郑振铎指出,二者音节都非常调和,“本身就包含很高的音乐的美”。闻一多的“三美”说尽管不见得人皆认同,但是其中的音乐美却比较“坚挺”,似乎难以撼动。戴望舒曾经明确提出“去音乐化”的主张,对于诗歌创作起到恶劣的影响,可是他自己却悄然实行了音乐化的回归(本人曾有专文论此,不赘)。另一个有力的例证是力倡“散文化”的艾青,其后期诗歌却具有明显的规律化倾向,同样iji回归了诗的音乐性,具有“很高的音乐的美”(本人亦有专文论此)。     如今的中国诗坛以自由诗为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放逐了音乐性,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存在即合理”不是真理,我不相信事物失去其本质特征还能够正常地发展。音乐性这个“浪子”回头的时候是会来到的。目前诗词的复兴与格律体新诗的再起同样是不争的事实,正在对自由诗的统治地位形成挑战。
        格律诗应该是主流诗体,而自由诗只应该是变体:吕进这一观点符合中外诗歌的实际,也证明中国当前诗歌的现状是违背诗歌传统和规律的;但是当今明确地这样宣称需要可贵的理论勇气。音乐性的回归,即格律体新诗的最终成型必将导致中国诗坛的结构在21世纪发生根本性变化:这种美好的前景已经可以预见,人们不妨拭目以待。
        郑振铎还依据诗的性质将其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并指出中国古代与希腊、印度不同,可以说没有史诗,叙事诗的产生也比较晚;而“抒情诗在中国是最发达的,也是产生最早的,是我们民族最精炼、最高的诗歌形式。”这当然也是不刊之论。然而在目前新诗界却有那么一些人,偏偏要祭起“反抒情”的法宝,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要走一条怎样的诗歌之路。诚然,所谓“伪抒情”、滥情之类的问题也不是没有,但是这不能成为像放逐音乐性一样压根儿把抒情驱逐出诗的国度,那样就只能走向诗的反面,起到恶劣的作用。这不正好应了那句俗语吗:“到洗澡水把孩子也倒出去了。”
        对于抒情的内容,郑振铎先生受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泛泛地提出“抒人民之情”的主旨,而闭口不提诗人的主体性,甚至有“击中敌人要害”这样的话语,对这种历史局限,我们可以理解,就不必多言了。当然抒何种情怀,又如何抒发,也总是值得深究的问题。不过这可不是我这篇短文可以完成的任务。
        郑振铎先生所言,没有多少精深的道理,但是可以让我们重温常识,正本清源,从而拨开迷雾,纠正偏差,认清诗之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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