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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芳研究的重大缺憾

      ——读李卉《历史的折光:何其芳研究60年》
   
   获赠《何其芳文墅》2012年第3期,其头条文章是李卉的《历史的折光:何其芳研究60年》。此文在“纪念何其芳百年诞辰国际学术研讨会”之论文,用工极深,对于60年来何其芳研究的资料收集可谓齐备,大有益于何其芳研究也。
   由此观之,何其芳作为1930年代就已在文坛崭露头角的诗人、作家,当时就已经引起了重视。其以后的作品,研究者也多所涉及。对于作为文学理论家、批评家的何其芳,学界也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其中,对其典型理论、《红楼梦》研究的成就显得特别充分。尤其是新时期以来,由于思想解放,许多学者就“何其芳现象”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在此文末尾,李卉指出“仍有一些领域尚待深入”。她认为主要是以下方面:书信日记、轶文勾沉、与文学研究所及有关刊物的关系。窃以为这些固然也属于“查漏补缺”之列,值得注意,然而何其芳作为有创见的诗歌理论家所留下的重要诗学遗产,迄今没有得到深入的研究,才是何其芳研究中最大的缺憾。
   论者对何其芳提出的“诗”的定义颇为看重,这是很有见地的;然而,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及其影响就没有那样的“福分”了。我认为,遥承闻一多为代表的新月派,何其芳在1950年代针对自由诗泛滥的现状,提倡现代格律诗,是对中国新诗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当时曾经引起极其强烈的反响:导致中国作家协会一连三次召开关于新诗形式的讨论会,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取得了赞同,只差达成共识了。无奈他关于民歌局限性的论述有违“圣意”,被上纲上线,遭致一场规模浩大的围剿,从此这一诗学主张束之高阁,这一话题遂成禁区。
   但是何其芳不是那种可以压服或屈从的理论家。就在四面楚歌之际,他竟然以大无畏精神撰写了长篇论文《关于新诗形式问题的争论》,不惮与一个个声名显赫的批判者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直接交锋,可谓笔战“群儒”,在1959年第1期《文学评论》发表,闪耀着思辩的光芒。可以说这样的壮举绝无仅有,为数十年文学理论界所仅见。对这场论争的回顾、梳理,是可以做出浓墨重彩的大文章的!何其芳至死不悔,始终坚持自己的诗学理念,据他的挚友、同道卞之琳忆述,何其芳晚年学习德语,翻译德国诗歌,也是为了实践现代格律诗理论。
   令人痛惜的是,何其芳过早仙逝,未能在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里继续坚持、发展自己的新诗格律建设理论。而客观上也有几个因素使得何其芳这一重要诗学理论遗产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他自己的实践不算成功;二是很快就被打入冷宫,没有更多的诗人去实践,更遑论取得显著成果(那一时代的新诗总体成就本来也很有限);三是基于以上两点,研究者得出结论:“在1950年代那种特殊坏境中,何其芳的格律诗学只能是一个虚拟的诗学理想”。(於可训:《二次创格:何其芳的格律诗学》)
   千年古莲发新芽,铁树也有开花日。不意何其芳当年殚精竭虑提出的现代格律诗理论因其合理性,因其体现了诗歌发展的内在规律,在被贬抑多年之后,仍然顽强地发挥作用,使得它在新时期能够产生影响,并且“死灰复燃”!它已经不再是一个“虚拟的诗学理想”了!正是基于这一事实,我在去年为何其芳百年诞辰而举行的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提交了题为《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及其深远影响》的论文,也被安排做了发言。但是事后竟不入主事者法眼,没有收入研讨会论文集*。可见何其芳的新诗格律建设理论,他毕生不渝的诗学理想及其不被岁月磨灭的影响,在有些人眼里,“虚拟”依旧,岂不冤哉枉也!
   也许这不是不可理解的。由于新时期以来,中国的新诗深受形形色色歪理蛊惑,沿着散文化歧途愈行愈远,不少理论家非但不能指弊扼势,反而推波助澜,火上浇油,遂使实现何其芳诗学理想的顽强努力遭到遮蔽,哪怕这种努力事实上已经在理论研究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在创作实践上也相应取得了可贵的实绩**。时也势也!其奈他何?
   《何其芳文墅》去年第6期载有何懋权《我是何其芳诗论的实践者》一文,作者十分虔诚地说,他实践何其芳诗论做到了两点:语言明白晓畅,节奏鲜明和押大致相同的韵,而“顿数整齐”他几十年没有没有做到,“失败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位诗人转而“用现代汉语写古典诗词”,却能“得心应手”哩。这样一比较,似乎不是“自己水平太差”,而是此路不通。
   我读后真感到难过。如今我们这群格律体新诗(即现代格律诗,为避免与当代诗词混淆,改名)的创作者,不但能做到每行诗顿数一致,连字数都可以相同,就像闻一多的名作《死水》那样。这样的事实,难道不是何其芳的研究者们乐见其成的吗?可惜,自由诗的汪洋大海遮掩了我们的努力,要改变这种“偏枯的现象”,实现何其芳的诗学理想,还任重道远。但是我坚定地相信,正如吕进所说的那样:“尽管在现代汉语条件下,建设新诗的格律有其艰巨性,但是更有其必然性。”(《吕进诗学隽语》,曾心、钟小族主编)
   话说回来,何其芳在文学上有着多方面的成就,其文学理论成就中,诗歌理论建树是非常重要的,而新诗格律建设理论又是重中之重。偏偏目前对其理论本身的研究还受到忽视。其影响研究更几乎是一片空白。我诚挚地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引起“何学”(我愿意杜撰此词)界的注意,使“何学”研究的这一缺憾能够得到弥补。
   
   *后来此文有幸在2012年的《诗学》年刊发表,香港著名诗人张诗剑致信《中外诗歌研究》,称道它“对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的研究,很有意义”。
   **参见拙文《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及其深远影响》,不赘。
   

佛教于公元前后传入中国,历经一千余年,最后以禅宗推广为标志完成了本土化改造。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传承完整,惯性强大。我相信,自由体这种不符合传统审美的外来诗体,不可能长期在中国诗坛一家独大的。假以时日,格律体新诗仍然会是主流的。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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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于公元前后传入中国,历经一千余年,最后以禅宗推广为标志完成了本土化改造。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传承完 ...
齐云 发表于 2013-4-19 10:00



    其实自由诗并非西方的专利品,屈原的离骚就开了节奏格律体向节奏自由体过渡的先河,近体诗以前的古体诗,就平仄而言,同样是“旋律自由体”,很大一部分节奏不对称元曲体就是典型的节奏自由体。可以说中国诗史就是一部格律体和自由体并行,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诗史。
  我们需要的是本土化的格律体和本土化的自由体,西方自由诗只能作为借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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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3-4-20 07:07 编辑

中国古代唐以前的诗歌诗歌并不是自由诗,不过格律因素不那么复杂罢了。
西方的自由诗自19世纪中叶美国惠特曼始,至今不到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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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格律诗不存在“本土化”问题,因为“本土”是相对“外国”而言;
自由诗倒是需要本土化,因为它是外来物种,如同马铃薯、西红柿一样,需要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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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措辞无关宏旨,只是大家应当明白一点,自由诗同样不是外国才有,中国早就有自由诗的源头。自由体新诗的崛起,受西方自由诗的影响当然是重要的因素,但是汉语诗歌自身的发展就有这种需求,因为元曲早就开了汉语节奏自由体的先河。

我们只有从诗歌本身内在发展规律的需求着眼,才能摆正格律体与自由体的位置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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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不是措辞问题,而是关涉事实本质:
就拿元曲来说,那么严格的格律限制,难道还是自由诗?
有的曲牌虽然不能以对称原则统摄,但是每一句都得定字定式,几乎句句押韵,要想“自由”简直就是奢望。
这又回到那个老问题了:《十六字令》是自由诗还是格律诗?当然是格律诗而不是自由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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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运动之前中国诗歌的发展规律,是格律因素不断增多,规律形式不断丰富,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
格律体与自由体的位置和关系,是新诗产生之后才出现,而亟需解决的问题。不摆正这种关系,中国诗歌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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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不是措辞问题,而是关涉事实本质:
就拿元曲来说,那么严格的格律限制,难道还是自由诗?
有的曲牌虽 ...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3-4-21 07:10



    我们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头发胡子一把抓。
  元曲就平仄旋律美而言,的确是格律体,而就节奏而言,与我们现有的节奏格律体的节奏相比较,不是自由体又是什么?

  就平仄格律范畴而言,咱们的格律体新诗不是自由体又是什么?

  唐诗宋词元曲是中国古典三大体裁,节奏不对称的元曲的存在,是我们决不可能回避的现象。

  节奏自由的元曲给予新诗的启示,至少有一条:我们现有的节奏格律体很可能并不是格律体新诗的唯一的途径,我们是不是可以建立讲究平仄声调而节奏不对称的自由体〔或曰旋律格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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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十六字令并不具备典型意义,因为按韵分行〔把第一字视为衬韵〕,十六字令的音步与大顿都是对称的。而更多的元曲,按韵分行也好,按句分行也好,音步与大顿均不对称,是典型的节奏自由体,这是不能回避的现象。随便举几首:

无名氏《红绣鞋○赠妓》

长江水流不尽心事,
终条山隔不断情思。
想着你,夜深沉,人静悄,自来时,
来时节三两句话,去时节一篇词,
记在你心窝儿里直到死。

无名氏《普天乐○失题》

他生得脸儿峥,
庞儿正。
诸余里耍俏,所事里聪明。
忒可憎,
没薄幸。
行里坐里茶里饭里相随定,
恰便似纸幡儿引了人魂灵。
想那些个滋滋味味,风风韵韵,
老老成成。

珠帘秀《落梅风○答卢疏斋》

山无数,
烟万缕,
憔悴煞玉堂人物。
倚蓬窗,一身儿活受苦,
恨不得随大江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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