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体新诗的创建,已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历史,只晚于新诗几年。其创始人闻一多先生也是新诗的第一代大师。而新诗格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是音步的划分。经过几代诗人的实践和诗论家的研究,也大体上有了眉目。研究是从实践中来,又回答实践中的问题,哪里是纸上谈兵!
其实,现在主要是一、四字顿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了。孙兄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意义的思考。一字顿除用于句首和句末,都可以不用,已经确定无疑了。剩下的四字顿则尚无定见。
我的意见是,除了迫不得已,一般不用。为了节奏的鲜明,有的助词是完全可以省略的;孙兄的上靠下移原则也是消解四字顿的高招。我在《如何划分音步》的跟帖中,强调“的”字下移,并举出“在河/之洲”为古证;齐云不同意,理由是,“之”是重音。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硬道理”。这只要一朗诵听听效果就知道了。
其实很简单,没有多么高深。只是,人们懒惰惯了,不愿意动脑筋;“自由”惯了,不愿意受束缚而已。不动脑筋,能有好诗吗?不受束缚,能有艺术吗?我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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