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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篇的韵式角度考虑,个人的感觉,末两节合为一节,作为一首十四行诗更佳。

《于今》
   
    这春 ...
马上 发表于 2013-2-25 16:02



    谢谢马上兄意见。

感觉这样改后,样子不太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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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凤舞


    这个理由我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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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欣赏 很美很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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