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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专题发言稿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12-7 08:37 编辑

12月9日在第四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           
       专题发言稿  (限时7分钟)   

尊敬的各位学者,各位诗人:
    纵观当代汉语新诗,经过近百年艰辛发展,到世纪之交,已进入一个存亡绝续的关键时期。
    诗歌,应该是诗人通过富有音乐性的语言塑造形象来表达自己对生活的感情和感受,并使之进入读者的心灵打动读者引起共鸣,同时给读者以审美的享受。
    可是,当代诗坛产生的不少作品却以其晦涩的散文化的语言违背了诗歌产生与存在的初衷,从而失去了读者。
    曾几何时,我们对作为诗歌外在形式本质特征的音乐性的背离和放逐,模糊了诗与文的界限,失去了诗歌赖以安身立命的基础,诗已不诗,或似诗而非,从而失去了诗歌。
    作为起衰救弊之策,我们应该回归音韵节奏,在改进自由诗的同时,速起继承闻一多等新月前辈的遗志,着手创建新诗格律,大力发展格律体新诗。
    新诗发展进程中,不管是徐志摩还是戴望舒,得以流传和出口成诵的,都是具有强烈音韵节奏的作品,所以无怪乎叶圣陶赞扬后者的<雨巷>"替新诗底音节开了一个新纪元"。刘半农的诸多无韵诗我们忘得差不多了,可是那首非常"格律"的<教我如何不想她>却永远留在我们的心里和口中。
    格律,是诗歌音乐性的根本保证。我国古典诗歌,无论是唐以后的近体还是此前和其后继续并存的古体,均有严格规范的或约定俗成的格律,无律不成诗是古典诗歌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不争之事实。
    当代诗词的复兴,是新诗发展兴利除弊的绝好的参照系。在当代汉语诗坛新旧体并存的二元格局中,对于新诗来说,改进自由诗,创建格律体新诗,应是我们重新飞进读者心灵重获读者青睐的必然归宿。
    在当代不少诗人的共同努力下,格律体新诗的初步规范业已形成,"三分法"的原则已得到许多诗人和学者的认同,我们将在不断的实践中加以完善。
    今年七月,来自全国各地的部分诗人和诗论家聚会于重庆东方花苑饭店,共同签署了<东方宣言>,这就是我们的观点和主张。敬请诸位诗界名流支持、教正!
    愿缪斯保佑诗人!保佑新诗!
    谢谢各位!


  (作者提交大会的论文<当代汉语诗坛二元格局中的诗体重建>已载入<诗学>2012年刊)
□■□■□■□■□■□■□■□■□■□■□■□■□■微斋先生    weizhai@ebaobao.cn

先学习聆听!祝论坛会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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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应该是诗人通过富有音乐性的语言塑造形象来表达自己对生活的感情和感受,并使之进入读者的心灵打动读者引起共鸣,同时给读者以审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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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12-13 11:21 编辑

谢谢马上和魏萍关注!
论坛已如期举行,获得成功,我和诗酒兄一同与会.
孙则鸣兄应邀但因故未到会,专题研讨中诗酒宣读了孙兄的书面发言.
□■□■□■□■□■□■□■□■□■□■□■□■□■微斋先生    weizhai@ebaob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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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马上和魏萍关注!
论坛已如期举行,获得成功,我和诗酒兄一同与会.
孙则鸣兄应邀但因故未到会,专题研讨中 ...
微斋先生 发表于 2012-12-1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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