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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韵的方式是:abba
“全韵”提法欠妥:抱韵、随韵都是句句(行行)押韵啊。
或许可以说“歌行体韵式”:aaaa,b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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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诗与散文的区别一直是个诗学界的难题。
  师原先生精辟地指出:分行是华文新诗第一条文体边界,也是最后的一条文体边界。[1]
  此结论无疑是十分正确的。至于为什么,师原是这样解释的:“〔分行的〕形式边界不但由内容边界决定,而且它一旦确立就会反过来对内容边界起到提升、增强、促进、改造、甚至点石成金(点化)或称分石成金的神奇作用。”  
  所谓对“内容边界”所起的作用,实际上是语义修辞作用。这种解释当然有一定道理,但还不够纯粹。   
  诗与非诗最根本的形式差别,是可以脱离语义作纯粹形式化的分析的。例如东西方诗歌共有的“韵式”美,英诗俄诗的轻重律和希腊拉丁诗长短律节奏美,汉语古典诗歌的平仄声律美,都可以完全脱离语义而从语音学、声韵学学、音乐理论作纯粹的形式分析,并归纳出完全脱离语义的纯形式化法度。这才是诗与非诗最本质的区别。
  我们一直认为,音乐美,特别是节奏美,是诗与非诗的散文在形式上最主要的文体边界。“分行”最主要的功能,恰恰就在于它能营造迥然不同于散文的音乐化的节奏美。
  这一结论可以从音乐理论和语音学的角度得到科学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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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见也!深获我心。
尤其是关于“散文诗”的观点,可谓个冒天下之大不韪,力排众议,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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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2-12-31 09:06



    深以为然。
  内容与形式并非永远同一的,可能产生边缘化的文体。分行的散文是散文的内容诗歌的形式,是“散文诗”。意思是“实质为散文的诗”,而不分行的诗歌是散文的形式诗歌的内容,应当称之为“诗散文”,意为“实质是诗的散文”。
 或者照顾约定俗成,把不分行的诗歌称之为“散文诗”,意思是“散文形式的诗”,而分行的散文为“诗散文”,意思是“诗歌形式的散文”。
 只要能区分这两种边缘化的形式就可以了,似乎后一种称呼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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