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主张,根本不提“音顿”“音尺”等关键性的节奏概念,是闻一多、何其芳乃至公木先生的格律主张的大倒退。
请看公木先生的格律主张:
何谓“格律体”?公木称之为“新格律诗或现代格律诗”,“便是在现代口语的基础上,于句行结构、节奏、音韵都要有一定的规律,即各节诗行的句式大体均匀,相应诗行的顿数大体整齐,有规律地押韵”。公木进而认为,“这里的‘格律’还是对‘自由’说的,格律诗与自由诗好像是对立的,而且已分道扬镳,其实二者都是‘诗界革命’的成果”(《现代诗歌体裁简说》)
请看诗歌〔包括自由诗〕的定义:
什么是诗歌?
http://www.qhfz.edu.cn:8080/Web/c1002/c100240/new_page_4.htm
诗歌现代汉语释为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毛诗-大序》载:“诗者,志之所在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宋严沧浪《诗话》云:“诗者,吟咏性情也”。中国古代称不合乐的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代统称为诗歌。只有一种用言语表达的艺术就是诗歌。
特点
诗歌是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它饱含着作者的思想感情与丰富的想象,语言凝练而形象性强,具有鲜明的节奏,和谐的音韵,富于音乐美,语句一般分行排列,注重结构形式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