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意义节奏和形式节奏完美结合”是很多朋友的愿望,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境界,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意义节奏”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要知道,节奏美感是“节奏单元”之间有规律的运动形成的。而意义节奏单元是什么呢?可能会有两种理解:
一是指意义分割出来的词或者词组,如果许多词或者词组形成有规律的运动,那么这就是形成所谓“意义的节奏”了。这里面临两大障碍:
1、意义节奏单元有两种形态:词,和词组;什么情况下以“词”为节奏单元?什么情况下以“词组”为节奏单元?缺乏明确的法度来判别,那么意义节奏单元就会有很大的随意性;比如“在幸福里”的节奏单元分割是“/在/幸福里/”还是“/在/幸福/里/”还是“/在幸福/里/”还是“/在幸福里/”呢?
2、汉语里面词和词组的严格区分是很困难的,连语法学家们都头疼,比如:“青菜”“红薯”是词,因为“青草”不等于“青的草”、“红的薯”;而“青草”“红衣”“红旗”是词还是词组呢?类似的问题连语言学家都头疼,常常只能靠统计学来判别。连语法学家都头疼的问题让诗人们去熟练掌握,有可能吗?
二是指两个“停延”之间的语言片段作为节奏单元。从前面的讨论我们已经知道,在实际朗诵中,每个诗句的“停延”有较大的随意性:
1、有时候“停延”在一个词后面,大致相当于一个程式化的音步;2、有时候“停延”在较长的词组之后,大致相当于几个程式化的音步,即许霆教授所说的“意顿”;3、有时候,由于朗诵者某种感情的抒发,一个词的内部也可能出现“停延”,比如闻一多《一句话》里最后一句诗“暴一声,咱们的中国”,有可能被朗诵成成“暴一声~,咱们的~中~~国~~”,这里的“中国”就会一字一“停延”;又比如“我登上了黄鹤楼”里面的“黄鹤楼”是一个词,常被读成“黄鹤~楼”;4、语音学家指出,同样的语句内部的停延的多少,与朗诵速度有关,速度慢“停延”就多,速度快就少。
因此,两个“停延”之间的语言片段,也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既然所谓“意义节奏”的节奏单元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那么“意义节奏和形式节奏完美结合”也就意味着“形式节奏”毫无规律可言,不可能有明确的分割法度;用这种理论来指导大家写“音步对称”的“格律体”,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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