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山先生的言论公正吗?——简答赵青山先生的“不得不写的文字”
赵青山先生的言论公正吗?——简答赵青山先生的“不得不写的文字”
首先,我为我的评论帖里称赵青山先生为“研究研究自律共律的专家”里“专家”一词的不妥深表歉意,而且会在原文里修正此词。
之所以会出现这个过激的称谓,源于赵青山先生在自己的论文里指责批评黄淮先生和周仲器先生的人是“全面否定,一棍子打死”、“把黄淮自律体看成黄淮诗风的终点,看成一种成熟的诗体,对其一味苛责,肆意否定”“小草在刚露出地面时就被一脚踩死,新格律诗苑就会逐渐荒芜。”〔晓曲先生对此就提出了异议〕,这才由此引起了我过激语言。
当然,别人的措辞过激,不能成为我自己语言过激的理由;因此我再次深表歉意。
对于自律共律理论之争,只是学术论争,孰是孰非,有待今后进一步论争,我暂时不打算辩论,以后专文再论。
这里我只打算就赵青山先生的评论是否公正,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赵青山先生说:“这次论争,孙先生在先,死水吧在后。孙先生有定见起始在先,死水吧无定见起始在后。孙先生对论题经过千般研究在先,死水吧仅仅偶尔思索在后。”
这根本不符合事实。
我前后与黄淮先生、周仲器先生和赵青山展开了辩论,这三次争论都是三位先生在先,而我在后。
1、我与黄淮先生的争端是黄先生在先,我在后。万龙生先生写了《争端由谁挑起?》,我不重复。请见:[http://www.baidu.com/s?tn=jjolcn ... %B7&inputT=8469]
2、我与周仲器先生的争端,也是周仲器先生在先,我在后。
去年我在论坛上与黄淮先生发生争执后,双方已经开始偃旗息鼓了。此时,周仲器先生在博客里与我交流了看法,周先生并没有对我们的争论发表具体的意见,只指出我批评于近水先生的帖子措辞不妥,我接受了他的意见,修改了这些不妥的言辞。此后我们俩再没有交流了。
谁知道,今年周先生突然指名道姓地驳斥我和万龙生先生的文章,又不在公开的论坛上发表,只发在在自己的个人博客里,也不通知我〔周教授与我又不是没有联系和交流〕,要不是万龙生先生在东方诗风发表了“答周仲器教授”,我还被蒙在鼓里〔这种作法光明磊落吗?〕。
这倒也罢了,可周仲器先生采用极不光彩的诡辩手法,歪曲我的原意,然后振振有词地批判,还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我是“打手”、“耍赖”。
我有必要澄清事实,这才“答周仲器教授的四篇《驳万龙生、孙逐明—对于两个诗学理论问题的答辩》 ”。周仲器先生搞诡辩和人身攻击的事实俱在,周仲器先生无言以对,这才不得已声明停止辩论。〔这是不是事实,我的文章白纸黑字俱在,赵先生可以反驳。〕
我与周先生的争论究竟是谁在先誰在后,难道不明明白白吗?
3、我与赵先生的争论,也是赵先生您在先,我在后。赵先生的一系列文章,对我的观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评,只是没有指名道姓而已。
您在《如何正确认识“自律”和“共律”》一文里沙射影指责有人“仓促的肯定是对这一命题的不负责任,当然仓促的否定也反映了新格律理论的小家子气,也是对新格律理论架构建设的不负责任。”
这“小家子气”和“不负责任”的人是谁呢?
后文又进一步评论到:“由此看来,自律体共律体的判别是乌托邦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自律体共律体的判别是乌托邦”是我的言论,赵先生只是没有点名而已。赵先生前面沙射影地指责不是针对对我又是针对誰?
正因为如此,我才对赵先生的评论提出了反质疑。
赵先生批评我在先,我反质疑在后,赵先生却扣我一个大帽子,说我把赵先生当成了“靶子”。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3、赵赵先生声明“我作为一个历史的看客,在这次论争中,为论争范围的扩大化,论争主题的深入化,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赵青山先生把自己打扮成置之事外的公正的历史看客,自诩“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事实是这样吗?
第一、先生不尊重事实,颠倒黑白。这次争论明明是黄淮先生、周仲器先生和您争论在先,却反打一耙头。指责我争论在先。这难道是您作为“一个历史看客”应尽的“义务”吗?
第二,您的《关于“自律共律”的再认识》系列是主要为黄淮先生的自律共律理论辩护,而对我和万龙生先生、晓曲先生的批评,却大扣帽子,大打棒子!
请看赵先生的大帽子和大棒子:
△自律体共律体这一命题刚刚提出,还没有得到尽善尽美的全面阐释,一定会存在诸多的不足与错误。这也不是我们否定其存在的充足理由。我们的论争,目的是指出其错误和不足,补充和完善这一理论命题,而不是全面否定,一棍子打死。
△但放眼新格律诗坛,这样的诗人有几多?黄淮率先亮出自己追求的目标,顶着来自多方面的质疑和责难,坚持不懈地始终不渝地毫无怨言地进行诗歌创作,在通向目标的路上一步一步地艰难行进。无论他走出了多远,无论他成就如何,但就这份执着,请我们新格律人扪心自问,有几人能够做到?
现在的新格律诗界,有很多的理论家,有很多的诗人,但敢于扛起大旗,自己探索创新理论,指导自己创作的有几人?
这样的人不呵护,不保护,不支持,不扶持,新格律诗界还有希望吗:
△目前我们看待黄淮自律体,应该着眼于黄淮诗风的起点,用显微镜放大他在新格律实践中的突破与创新点,给与肯定,给与引导;对于其错误与不足,要用宽容的心态给与修正,给与完善。而不应该把黄淮自律体看成黄淮诗风的终点,看成一种成熟的诗体,对其一味苛责,肆意否定。
小草在刚露出地面时就被一脚踩死,新格律诗苑就会逐渐荒芜。
呵呵,“这样的人不呵护,不保护,不支持,不扶持,新格律诗界还有希望吗”,“小草在刚露出地面时就被一脚踩死,新格律诗苑就会逐渐荒芜。”——好大的帽子,好大的罪名!在赵先生看来,我们批评了自律共律理论,新格律诗界就没有希望了,新格律诗界就没有希望了,我们是断送新诗格律化的历史罪人了!
这难道是作为置之事外的“历史看客”的赵青山先生“应尽的义务”吗?
我的申述是不是事实,请大家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