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诗话·(1)写诗(格律)与人格 有朋友在中华诗词网上说: 诗从现实来,格律从诗"种"来.现在的问题是:先写诗,后精格律?还是先精格律诗降到次要地位?格律是把双刃剑,既是美女也是毒蛇.她起规范作用也扭曲作者的思想和灵魂.她能将伟人捆成肉棕.我们千万不能拜倒在格律的石榴裙下.但我们能够和她一起翩翩起舞.要写诗就要保持独立的人格.不要抱牢格律弃了人格. “诗从现实来,格律从诗‘种’来.”诗歌的内容确是现实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或再现,而格律形式则是根据彼地彼时语言语音体系的特点总结与规范出来的写诗规则,各国的语言不同,格律规则自然也不尽相同。但是作为自由诗与格律诗这样两种形式对立的诗体,形式主张正好相反,所以说“格律从诗‘种’来”这话有道理。自由诗是自由的,格律诗必须遵守规则,这也是天经地义的。然而两者又决不是毫无相同或相通之处的,事实上,两者既然都是诗歌,就必然都讲究意境、意象、比喻和节奏(自由诗的节奏讲究自然的美,格律诗的节奏讲究经过规范化之后的自然美),两者不是绝缘的。事实上,两者是相反相成又相辅相承的,缺一不可,不能将两者绝对化地对立起来,你死我活。诗歌的历史就是一部自由诗与格律诗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发展与繁荣史。 “现在的问题是:先写诗,后精格律?还是(把)先精格律诗降到次要地位?”这个问题,从局部看,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规律;从总的看,还是共同发展并肩前进为好。另外,全面看来,我国“五四”时代的新格律诗人,如闻一多、刘大白、朱湘、戴望舒、许志摩等,绝大多数都是写自由诗起家的,因为当时旧体诗格律刚被打倒,新诗格律尚未建立。如果再追究他们此前是否有古诗词的素养,这也是肯定的,因为他们读过旧学,诗经和诗词是必读的。值得注意的是,古诗词与新格律诗是有渊源关系的,新诗的格律是在快要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在继承了古典诗歌格律中尚有生命力的精华的基础上,又紧密结合了现代语言基础及其新的格律条件的特点,并在长期大量创作实践中逐渐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拙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一书就搜集了357首成熟的格律体新诗(逐一进行了格律分析),提供了足够的诗证。由此可见,多写点诗词,对自由诗的规范化,对格律体新诗的民族化、格律化和现代化建设,都是大有益处的。 至于认为“格律是把双刃剑,既是美女也是毒蛇.她起规范作用也扭曲作者的思想和灵魂”的说法,不无道理,换言之,就是树立一种怎样的格律观的问题。格律唯一论、格律至上论,搞唯美主义形式主义,当然是不对的,那将导致诗歌内容与形式的一并毁灭,即所谓“她能将伟人捆成肉棕”。但是,写格律诗的,不能都看成是唯美主义诗人。要知道,诗与散文不同,即使自由诗也有诗的特点;只有用优美的外衣装饰了你的思想,人们才会倾听你的诗。吕进先生说过,“诗是以形式为基础的文学”,“无体则无诗”。写诗的人,如果对诗的形式认为是可有可无的,那是悲哀的。不要怕戴形式主义的帽子,特别是在现在所处的诗体建设时期。爱国主义诗人闻一多不是多次被打成唯美主义诗人吗?丝毫也没有影响和掩盖他人格的光辉。 新诗要摆脱在边缘地带徘徊的状态,我们的自由诗和新、旧格律诗必须百花齐放,只有百花齐放,才能迎来当代诗歌的春天! 由此看来,格律只是诗的形式问题,即便是形式主义也只是属于文艺思想问题,谈不道“人格”问题,不必谈虎变色,讲究和主张格律不等于就“弃了人格”;因为讲究和主张格律,也是以表现和讴歌现实生活以及繁荣新诗为前提的。要解放思想,端正文艺思想,坚决贯彻和落实党的双百方针,大胆建设和发展繁荣我们的当代诗歌。只要“石榴裙”是纯洁美丽的,我们不妨“和她一起翩翩起舞”,不会玷污了我们的人格。“写诗”与“人格”息息相关,正所谓“文如其人”、“诗如其人”;可是上面实际上说的都是“格律”与“人格”,两者其实是联系不起来的,硬拉在一起实在有太多的牵强了。 “写诗”与“人格”息息相关,正所谓“文如其人”、“诗如其人”;可是上面实际上说的都是“格律”与“人格”,两者其实是联系不起来的,硬拉在一起实在有太多的牵强了。 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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