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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有来,各位洋洋洒洒竟写了那么多,受益非浅! 我的那些昏话,随兴而发,不是批评某位,在网上游走,那种感觉很深,在这儿也隐约有所感。请孙先生莫误会。

四五先生对新诗的主张,我大多赞成;对新诗格律,特别是格律还要“化”,本人学而不打算实习之。 我不反对某些诗友去探索,别人喜欢“戴着镣铐跳舞”,而且觉得那样舒服且艺术,祝愿他们在这条路上创造出辉煌。何其芳先生曾说:将来新诗格律化会成主流。三十多年世事非昨,新诗是因为未走格律之路才变得如此狼狈不堪,被大众所抛弃么?我以为不是。我认为:是因为诗歌写作的基本规则,诗歌文体的起码标准,被抛弃、被扭曲、被完全边缘化,以致伪劣品飞散,非诗张扬,假货横流。百花齐放当然好,但乱草齐长,何好之有?凡事都得讲遊戏规则,写诗也得有个大框框,大致合适才能叫作诗,乱涂乱描,把字排成吊车状,这叫新诗发明创造?没得形象画图,妄称意象朦胧,这不是先锋前卫,是实实在在的東郭。所以,新诗要前进,第一要紧的是横扫一切假诗人,明明白白地指出高戴桂冠者,全身赤裸无物,丑状毕现,与诗园无关;接下来便是要承继中华优秀古诗词的传统(不是格律),承继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中优秀新诗发展的主流(不是口号呐喊和西化唯美),在民歌民谣中发掘生活和艺术的本质(不是大跃进式的顺口溜),努力创造现代新诗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成为现代中华子孙灵魂升华和心灵寄托的华章。……

啊呀!怎么就胡说了这么多话?在下,习诗者而已,无理论,也无系统知识,在此班门弄斧,惭愧之至。

谢晓曲兄点拨。得空拜读孙先生诸著,再来请教。

知音少,弦断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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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11楼的发言是客观的,个人也这样认为:

从四五先生在本论坛发表的诗作来看,全部是民歌风的节奏格律体诗歌,不是整齐对称式,就是参差对称式,这种诗体也是我们倡导的格律体新诗中的一体。从创作角度看,就新诗格律化问题上,我们可谓是殊途同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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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四五先生对当前新诗存在的一些弊病的批评是很中肯的,只是治病的方子局限了一点而已。

向民歌学习的口号在50年代、60年代曾经喊得很厉害,那时候还专门出了新民歌集《红旗歌谣》,拿它给新诗诗人作为样板,也有不少新诗诗人向民歌学习下过很大的力气,出过一些佳作,如《王贵与李香香》就是其中的翘楚,诸如郭小川、贺敬之等人都作过许多有益的尝试。

但由于民歌体主要沿袭传统的吟咏句,吟咏句的三字尾与现代口语有较大的矛盾,两字尾的朗诵句型才是现代诗歌的主流。所以民歌体新诗只能成为新诗阵营里的一员,不能成为新诗诗体的主流。我个人以为,这种趋势仍然没有变化。

从四五先生在本论坛发表的诗作来看,全部是民歌风的节奏格律体诗歌,不是整齐对称式,就是参差对称式,这种诗体也是我们倡导的格律体新诗中的一体。从创作角度看,就新诗格律化问题上,我们可谓是殊途同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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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各位评点。各位争论,有益处也有误会。总之大家皆好意,有益于我,有益于诗。

我的主要观点是,新诗来源于民歌,来源于传统,即古诗新化,去掉一些旧框框,保留一些旧风格。贵网站的主张大概是新诗古化,使新诗带上古诗的优良传统(我在另一文中对此提到过一句。我不反对新诗格律化,并赞成新诗改革)。殊途或许可以同归。总之都在探索中。我在本文中开始是力主写短诗的,后来主题有些改变。我总觉得,好诗有人看,有人赞,好而短才会有人传。但诗之长短不是当前的主要问题,所以我已不再强调这一点。

“格律诗不足取”并无说格律说不好,而是说今人写传统的格律诗词不足取。

再次谢各位。

新诗探索者的插花园地 xhsci.unibb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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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先生之所以反对新诗格律化,是对诗歌格律的内涵和外延有误解的缘故。

汉语格律诗有三种模式:

1、节奏格律体:大凡句型对称〔包括整齐对称式和参差对称式〕的诗体即为节奏格律体〔我国古典诗歌可以说几乎全部都是节奏格律体或节奏半格律体〕;

2、旋律格律体:细究平仄搭配对称的诗体为旋律格律体;

3、韵式格律体:有规律地押韵的诗体为韵式格律体。

这三种格律体可以分立,也可相互交叉。

从我所看到的四五先生自己的创作来看,可以说全部都是节奏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的交叉。

澄清了事实以后,格律体是不是“不足取”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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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基本上取了各位好的方面.

不信你把俺的文章看完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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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讨论好。石琴兄弟有所不知,孙老师一贯主张并接纳对其理论的探讨,而且没有排他性的,这一点可以从孙老师的文章里全面感知。

四五先生的新诗关和孙老师提倡的格律体新诗有很多共同之处,只要细读了他们的文章便知。四五先生提出的新诗风和格律体新诗在实质上不谋而合,正基于这一点,我将四五先生从中国诗歌学会网站引荐来这里共同探讨交流。通过这样的交流,我们可以更多地寻找中国诗歌发展的共性,共同探寻新诗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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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疑问,请石兄教教我:

四五先生说“白话诗不足道”,是不是现代人只能写文言诗了?

四五先生说“格律诗不足取”,四五先生的“射日”难道不是格律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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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参考古代的词谱创写长短句的诗。……不受原来格式的束缚,句子长短,句数多少,按需而定,自由发挥,只要读起来节奏明快,带有古词风格”的古体诗歌来说吧,我也一直是赞同的,我只不过也和四五先生一样,认为“不要标明词牌曲牌”就成,石兄可以看看我以前的一些评论。这种观点也和四五先生一致啊!

如果要提到有不一致的地方,就是我以为写古体诗,要么标明“近体”“词牌”曲牌,同时大致上讲究古典格律为好;要么就“不受原来格式的束缚”,同时“不要标明词牌曲牌”,以免“挂羊头卖狗肉”。这两种创作方法我都是赞同,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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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兄误会我的本意了。

我的确提倡新诗格律化,但从来不反对自由诗;我从来是提倡格律诗和自由诗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这在我的论文中是经常强调的。石兄可以看看我以前写的文章。

正如我虽然经常在“古典新诗苑”写文章,可我并不鄙视现代派、先锋派诗歌一样。这个问题我同齐云兄经常讨论过,只不过由于自己对现代派、先锋派研究不深,没有公开写文章讨论而已。

四五先生提倡的新诗风我丝毫没有鄙视的看法,而且认为这种诗风“可贵”,石兄可以再看看我的发言。何来“道不同不相为谋”之有?何来不“听别人的意见”之有?

我只不过是提倡诗风百花齐放,提倡诗歌风格流派的多样化,不赞同用某一种诗风一统诗坛而已。这是我的一贯主张。我的这个观点当然欢迎各位批评;批评了我,我也决不会认为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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