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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有看完,我的工作时间太长啦。响水见笑了,我是说诗是情感的东西,看到的,听到的,甚至想到的都未必是诗必不可少的,因此只有化作情感呈现出来才会更凝聚动人。比如老矿工你可以写“我”就是矿工。这儿的参预我是说表达手法和视角。愚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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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一组! 厚重.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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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思想的诗。也喜欢醉酒的兄弟
诚交天下友,广结四方客,真诚为我本,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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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喜欢醉酒的兄弟,醉了的诗话,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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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读。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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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也写过“煤”,但显然没楼主作品层面宽广。

最近的大矿难,据说死了57人。想再写点什么,但楼主已经写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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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并赞赏响版的观点。

有多不平无法消除,有多少荒唐正在上演,可还有那么多人用“盛世”来形容现在的中国。

悲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http://blog.sina.com.cn/liushuiluohuachunq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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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可惜不可能化为正义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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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诗酒自娱在2006-5-24 8:13:57的发言:

这样的作品比之纯粹赞美矿工的伟大动人多了。

我相信,如果现在来写,就会更加愤怒,更加悲壮了。

响水是在大型国营煤矿工作,现在的私家小煤窑可就黑暗多了。

回诗酒老师,去年写过一篇关于煤老板的帖子,在网上也引起了一些风波。现贴出来:

煤老板的豪华车是谁买单?

响水滩客

这几天,除了连篇累牍的广东梅州矿难报道外,一则有关山西煤老板买豪华车竞富的消息,也吸引了人们的眼球。据载,在人均GDP排名并不靠前的山西省,煤老板买豪华车成风。吕梁的煤老板一次集体买进了20辆悍马。太原一位煤老板一人拥有3辆颜色不同的劳斯莱斯。一位只有小学三年级学历的张姓煤老板家里,凡年满15岁的家庭成员均拥有一辆以上的车,他开奔驰600和悍马,老婆开本田,弟弟开奥迪A4,16岁的儿子开沃尔沃,家里还有别克、丰田霸道等十几辆豪华车。

有一句形容贫富差距的俗语很形象:“富的富得流油,穷的穷得舔灰。”在当今中国,既然有人开几百万元一辆的豪华车,也就有人为一日三餐发愁。去年12月27日,《瞭望新闻周刊》披露了合肥市下岗女工刘和芳因生活特别困窘而自缢于家门的事。这位离异、有个6岁女儿的弱女子,几乎天天吃咸菜饭,死前由于无力交10多元的新水表费,家中断水一个多月。刘和芳死前7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连女儿上小学的500元钱都是弟弟代缴的(转引自毕延河《因贫困而自杀是我们时代的耻辱》)。实际上,像刘和芳这样因贫困而自杀的人实在太多了,多得令人已不觉得悲哀,而是麻木和漠然。谁叫中国那么大,吃不起饭的人又那么多呢?这还是在号称“盛世”的年代,如果遇到乱世,恐怕又会出现“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的惨景了。

当然,除了少数自杀的外,更多的贫困者选择了卑贱地活着,像蝼蚁一样苟活。那些在煤老板手下挣血汗钱的矿工就是这样。没有哪一个矿工不知道下井危险,特别是在安全条件得不到保证的私人煤窑,随时都有丢命的可能。但他们还是争着去下井,因为下井可以挣几百至千把元钱。这钱,对于家中生病的老人、上学的孩子,可是唯一的希望与支撑呵。前几年,本地一家小煤窑招20名工人,结果赶去报名的农民超过500人,有年过五旬的老汉,也有十六七岁的少年。一个姓金的矿工,下井不到两个月就因瓦斯爆炸遇难,他的家人太穷,在领了几千元钱赔偿金后(当时一条人命只值几千元),连遗体都弃而不顾,一走了之。还是工友们凑了几百元钱,将死者遗体送去火化掩埋。不要去责怪这些矿工为什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他们具备珍惜生命的条件吗?

作为一个少数群体,煤老板们的暴富与豪奢,是以另一个数量庞大的矿工、农民群体的贫困为反衬的,这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按照官方说法是,改革必然要付出代价,发展必须要牺牲眼前利益。换句话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很大可能是建立在让一大部分人先穷或继续穷起来的基础上。如果这个社会缺乏公正原则,情况往往就是这样。在分析煤老板们炫富现象时,除了谴责他们素质低下、偷税逃税、草菅人命等外,一个症结性问题就是,他们的财富恰恰来源于公平与正义原则的缺失。

首先,煤老板们取得煤炭资源开采权,就是一种明显的社会不公正。从根本而言,煤炭是不可再生的公共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应属于民众集体(至少名义上应是),绝不能由私人掌握。煤炭开采与否,应由居住在煤田范围内的民众集体作主,不能由政府官员和煤老板个人作主。而在中国,八十年代小煤窑遍地开花,九十年代企业普遍“改制”,从来都带有浓厚的私人色彩,普通民众基本没有话语权。一些江河湖泊、山岭森林也一样,本来属于公共自然资源,却让一些人私自围栏开发,除了影响普通民众的生活外,还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搞市场经济,明晰产权是前提。对于煤炭、江河、山岭、森林这些公共自然资源,凭什么要私有化(虽然名义上是出租使用权)?而一旦私有化,只能导致灾难性后果。

同时,煤老板们对采煤造成的巨大生态破坏,未履行起码的道义赔偿责任。由于中国资源税标准太低,导致采矿收益与支出的严重失衡。很多煤老板尽管依法纳了税,但仍然欠有社会“原罪”。李昌平在《中国农民怎能不贫困》中举了一个例子:贵州毕节某个乡盛产锡矿、铅矿、煤矿,开矿的老板们每天从这个乡运出去的矿值约40万元,而每年提供给乡政府的税收不足50万元。这区区50万元,连维修因运矿车辆压坏的公路都不够,更谈不上处理开矿造成的水土流失、农田干涸、农房塌陷等问题了。结果是老板们发了大财,老百姓日子越来越穷,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可以说,中国凡有小煤矿的地方,煤老板都是自然与社会的“罪人”,但令人感慨的是,这些家伙居然一点负罪感都没有,还开着豪华车到处威风,那样得意非凡。

由于公正原则的缺失,煤老板赚的钱并没为社会带来多少好处,反而恶化了社会道德风气,加剧了人们的仇富心理。大部分煤老板文化素质偏低,他们暴富后,往往就是吃喝嫖赌、穷奢极欲,除了繁荣了“青楼”事业外,未给社会带来什么正价值、正效益。本地有一个煤老板,据说每年都要为城里几家KTV贡献百万元以上,有一夜他豪赌赢了50万元,请一个伙计帮他数钱,随手就赏了伙计5000元。而当地政府要改造一所村小,去动员这个老板捐资“回馈社会”时,这家伙心疼半天,只掏了1000元钱,还恬不知耻地要求给他勒石纪碑。真正把为富不仁做到家了!

在一个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一部分人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途径,迅速跻身富豪之列,是谁也无法控制的事。但凡事皆有度,如果尽让一些素质低、肝脏黑、毫无荣耻心的家伙,靠舔舐煤炭里的血汗一夜暴富,然后开着奔驰、宝马车,在这片被他们折腾得千疮百孔的大地上横冲直闯;而让大量矿工除了承受贫困生活的极度煎熬,还要以蝼蚁般卑贱的生命为他们的“汗血宝马”车买单。我敢说,这个社会存在的问题已非一般,总有发作的一天。

写于 2005年8月10日,首发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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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家一读。多谢星期五诗友的指正,不过你说的“前半部只朦朦胧胧地感觉现实主义的气息太浓郁了,诗人的参预又不够”这句话,我再三思之,不得正解,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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