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老村长的葬礼很风光,是村里近年来没有的。
因为,大家都非常自觉,都尽心尽力。特别是肖凡勋。他不仅让儿媳妇叶兰戴了重孝,而且还承担了几乎所有的费用。
第三天,上山的时候,全村人都出来为老村长送行。
大家为他垒了座宽大的坟墓,并竖了一块大石碑。上面,比村里其它的碑多写了两个字——“英雄”。
一切弄好了,已是傍晚时分。
最后一个离开的是肖凡勋。
只过了几天,他整个人又瘦了一圈。站在那里,让人担心,那阵山风,会不会将他吹走。
离开的时候,他还亲自在坟前磕了三个头。
按当地的习俗,平辈人根本没有必要行此大礼的,可肖凡勋似乎并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下山来,他先走回家,看了看伤在床上的吴天明。
吴天明是条好汉子,从晕迷中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一定要杀了你,金枪少佐!”这句话让肖凡勋甚至在床边服待的叶小兰倍受感动。想想自家的肖征贵的罪过,于是对吴天明照顾得更回备细。吴天明身子骨本来就好,养了几天,伤情恢复的很快,精神也很不错。肖凡勋估计最多不会超过半个月,就可以下床了。
他跟吴天明说,叫他安心养伤,不用考虑其它,伤好了,再为国家多杀鬼子,最好连他那个孽种一齐杀了。
他又把儿媳妇叶小兰叫过来,叮嘱她要好好地照顾好这位游击队的英雄,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拿出来,说游击队为了老百姓,命都不要了,老百姓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另外,他还说了儿子的事,说对她不住,叫她不要将那个汉奸放在心上,就当没有那个人了。
叶小兰觉得公公今天的嘴特别多,有些奇怪,问他是不是要出门。
肖凡勋说邻乡有一个重病人等着他去看。
说完了,肖凡勋便到里屋取了药箱,走出来。
走了几步,想了一想,又折回去,跟小兰说,在床脚的小土罐里,有一些钱,并叫她有空的时候,去镇上称起肉回来,给英雄补充一点营养。
再走出来,他看到了栗树上的夕阳。
和那天的一样红。
树下,有几个男女在说闲话,看他走近了,大家都静了下来。
肖凡勋向大家笑了笑,没说什么。
等他走远了,那几个人又开始说了。
肖凡勋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无非是他的儿子肖征贵。
——那个孽种。
他有三个儿子,但长大成人的,只有这一个。从小,他就觉得那孩子与一般孩子不一样,特倔,又不爱说话,不爱交结。如今,村里别的和他差不多大的,儿女都成群了,而他才结婚两个月。其实,他一直也没有做过什么过于出格的坏事,而且,两口子感情还过得去。俗话说得对,“老实人做结巴事”,他不做就不做,那一做就丧尽天良。
可怜小兰这个贤慧懂理的好闺女,却摊上这样一个破落户。
有时候,他甚至这样想过。如果叶兰能跟吴天明过日子,而吴天明又是自己的儿子,那么,这一生真算是值得了。
这把老骨头偏偏没有这个命。
快到村口了,他看见一个小孩子,在路边采野花。
那是老村长的外孙女,小名唤着丢丢。
他又想到了老村长。两人差不多大,经常一起喝酒。死的前一天晚上,他碰到了从镇上回来的老村长,老村长打了两斤好酒,称了一块肥肉,一个劲地邀他去喝两盅。他却因为有病人,推脱了,若知道会发生这些事,那天晚上,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去了。
想到这里,他摸出几块铜板,把丢丢叫过来,轻轻地放进她的肚兜的小口袋里,叫她去买糖。
丢丢很开心,送了一朵花给他。
那是朵野菊花,金黄的。虽然不是金子,在他看来,此时却比金子都还有意义。
走出了村子,他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看。
他看到了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村子其实非常美。有竹,有树,鸟窝,有房屋,有袅袅的炊烟,还有弯弯的小路。
路上,他还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很长,而且并不象人那样躬,
村子前面,是一条小河。河水清清浅浅。
河堤就是大路。
他走得很从容。
转了一个山坳,回头已经看不见村子了。
这时,大路和河就分开了。
大路通向北门镇。
小河流向落叶潭。
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继续顺着小河走。
落花潭是这条河水最深的地方,很少有人能潜到底。
潭上面有几棵枫树,秋天,叶子有的还是青的,有的有些泛黄,有的则已经透红了。
肖凡勋在树下站住了。
他伸出手去,本想摘了一片枫叶,后来,又止住了。
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水。
潭水蓝茵茵的。
不知是冷,还是暖。
3 又过了四天。
北门镇。
镇并不大,因为地势险要,所以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所以日本人在此驻扎了一个小队。当地人叫北营。
王乐,二十一岁,又矮又胖,是北大营中,为数不多的几个中国人之一。
此时,正要忙不紧地走向营房北侧的小土坡。他有点事要找肖征贵。那天在栗树村连杀了两个人之后,肖征贵很得少佐的赏识,看来前途无量。王乐有心和他结交结交。
坡那边,有一棵苦楝树。
树下,肖征贵一定在练枪。
肖征贵没事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练枪。
他练得很怪。
也不上子弹,也不打靶,也不扣扳机。
只是两个动作,拔出,放入,拔出,放入。
王乐转过去,看到了苦楝树和肖征贵。
依然是那两个动作。
拔枪,收枪,拔枪,收枪。
“你烦不烦啊?几时看就这两个动作,来点新鲜的行不?”
肖征贵在拔枪。
“别人练枪,都实弹演习,打死靶,打活靶,练眼力,练准确度。你练这个动作究竟有什么用呢?”
肖征贵在收枪。
“战场上,难道你还没有机会拔枪吗?”
肖征贵又拔出了枪。
王乐见肖征贵不理不睬,自觉得没趣,于是换了一个口气道:
“有人找你。”
“谁?”肖征贵收了枪。
“她说她叫叶小兰。”
肖征贵怔了一怔,半晌才道:
“我在百花楼等她。”
说罢,他又拔出了枪。
百花楼。
虽然是本地比较有名气酒楼。
叶小兰因为从来没有到过,所以找了半天才找到。
兰花阁,是百花楼的雅座,在二楼。
叶小兰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香。既有酒香,又有菜香,还有些莫名其妙的香。
里面有三个人。
两个女人,都很漂亮。
一个女人,远远地,规规矩矩地弹琴。
另一个女人,在给男人倒酒。
男人就是肖征贵。
他见叶小兰进来,笑道:“一路辛苦了,来,陪我吃点酒来。”
叶小兰心里本来就非常地不快,她留意了一下他点的酒菜,满满的一桌,尽是些平时不常见的佳肴,心里更加窝火,于是白着脸,冷冷地道:“你过得倒挺自在啊。”
“贵客到了嘛,破点费是应该的。”
“为什么拣这种下贱地方?”
“军营不准待客,你就将就一下吧。——去拿副碗筷来。”肖征贵吩咐身边的女人道,“来,我们两口子好好地醉它一醉。”
“不用了。事情说完了我马上就走。”叶小兰没声好气地道。
肖征贵道:“有什么事?”
“你自己看看吧。”
叶小兰递过一张纸条。
肖征贵一看,上面是父亲的小楷,有些水渍,但大致上还是认得的。
肖征贵看完,问:“他怎么了?”
叶小兰眼圈红了,说话有些哽咽,“今天早上,有人落叶潭发现了他......”
肖征贵喃喃自语:“前几天都还好好的。”
“还不是因为你气得,遗信上说得清清楚楚——”说到这里,叶小兰提高了声音“——你看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了。吃喝嫖赌,杀人放火,样样俱全。你自己看看,好端端的一个家,好端端的家族名声,被你一下子全毁了。”
肖征贵倒了一满杯酒,一口饮下。
叶小兰并不甘休,“你做什么事不好,偏偏要投靠日本人——”
“别说了!”肖征贵突然道。他睁圆了眼睛,那个伤疤让他显得有些狰狞可怖。
第一次看到丈夫这样发火。但叶小兰却没有半点害怕。反而再度提高了声音:“我就要说,只允许你做的我都说不得?因为你杀了老村长和游击队长,全家在村子里都抬不起头;因为你的堕落,让爹丧失了唯一的希望,才走上那条绝路的,他希望以死来唤回你的良心。——你知道吗?当初得知你参加救国军的消息后,他高兴得都不知道姓什么了,逢人便说,说他儿子有出息,说他肖家有传统;你知道吗?你杀人之后,他几天没露过一次笑脸,也没睡过一个好觉;你知道吗,有一回半夜,他一个人起来,到外面哭。是你告诉我,他从来不哭的......”
“够了!”他大声吼道,几杯酒下肚的他,脸色更加白。
“不够!”叶小兰针锋相对,“相对于你滔天的罪行来说,这几句话远远不够!”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肖征贵缓和了一下语气,看样子,他的确在忍耐。
“呵呵,你还知道忍耐?”叶小兰冷笑道,“我说到你痛处了?你还知道羞耻了?既然知道痛知道羞耻为什么还要做禽兽不如的事?”
“我赌你再说一句,”肖征贵手差点指上了叶小兰的脸,语气中很有威胁的意思。
叶小兰毫不示弱,“我当然要说,你杀了我我也要说。说给所有人知道,你卖国求荣,认贼作父,你是个大汉奸,杀人犯——”
“啪!”
肖征贵结结实实地扇了叶小兰一个耳光。
下手很重,一掌竟然把叶小兰打翻在地。
顿时,她嫩白的脸上,现出了五个手指印。
肖征贵还在咆哮,“看不起我,你给我滚!臭婆娘,老子身边有的是女人。你滚得远远的,滚出我肖家。永远都不要回来。”
他骂得很刮毒,言语里面充满了无情肮脏污辱和讨厌。
叶小兰平时哪里受过这等委屈,又气又忿,一时说不出话来。
又过了一会儿,血从她的鼻孔里流了出来,鲜红的,还好不多。
跟着流出来的,是眼泪。
叶小兰擦了擦眼泪,站起来,一言不发地往外面走。
快到门时,转过来,盯着对肖征贵,那眼光含着泪,似乎可以穿透一个人的心。
半晌,从她洁白的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你不得好死——”
叶小兰不知道自己怎样出来的。
走出了镇子,她的泪渐渐地干了,心也慢慢地冷静下来。
她本想借奔丧的机会,说一说肖征贵,希望父亲的死,能使他幡然悔悟。现在想来,她太天真了。按平时的脾气,她会径直回自己的娘家,再也不管他肖家的事。想想刚死的公公无人安葬,想想自己在他家过去那些平安和谐的日子,再想想伤在床上要人服侍的那个游击队长,她最终选择了回栗树村。
他不仁,自己不能不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