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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讲故事的人叫佐野洋子。
   
    那只猫,活了一百万次,当然只有童话故事是这样的。童话完全可以让一只猫不停的起死回生,而且不失去记忆。
   
    受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恩宠和利用的猫,那些人都为他的死而不舍地哭过,但是猫从来不哭,也没有什么不舍。被人豢养和利用的生活并不有趣,人们的宠爱不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一种需要。猫厌倦那些淡漠无聊的生。
   
    直到第一百万次,猫成了一只野猫。漂亮的野猫。为一切猫类都倾慕的猫。猫很自得,他活了一百万次,他很自由,他很漂亮,连他自己都不由爱上了自己。但是他除了自己谁都不爱,对所有的献媚不屑一顾,直到遇上了那只白猫。
   
    那只安静的白猫,看都不看他一眼。无论猫怎么跟她炫耀自己的经历,她只简简单单的回答一声:“噢。”到有一天,炫耀累了的猫问:“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白猫说“行呀。”
   
    白猫生了很多小猫,猫比喜欢自己还要喜欢白猫和小猫。小猫长大了都走了。猫和白猫温柔地对望,猫想和白猫永远地活下去。
    爱一旦产生,便绵延无限。
   
    但是白猫终于死了。猫第一次哭了。猫哭了一百万次,直到一动不动地躺在白猫身边。这次猫再也没有起死回生。
   
    我们读了这故事,我们忽然发现:
   
    原来,一百万次的生也不如一次的真爱。原来,一生有一次的真爱已经足够。原来,真正的爱不但使人甘于生,而且还乐于死。假如不能和所爱一起生,那么,一起安眠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读了这故事,我们还可以发现:
   
    那些恩宠爱怜,凡是只为慰藉自己的寂寞无聊的,为了满足自己某种自私的心理的,原来并不会令人感动。原来,生命需要自主的选择,灵魂需要自由的空气。猫成为了野猫,才有了自己,才有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生活。
   
    真正的活过,爱过,有一次,就已经足够。
   
    司汤达为自己所拟的墓志铭:活过,爱过,写过。
    这便是完美而且丰满的一生。
   
    童话是简单的。人生的真理其实都很简单,它们往往都寓于人类最初的天真里头。是什么时候,人们把它们弄丢了呢?
   
    2009-01-07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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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很好,有沈从文的风格,欣赏。但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

峰向隐中没,云从无处来;始知造化功,浑成乃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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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离歌

 

喝了数日中药,饮咖啡更加不觉其苦。母亲病也见好,今日也有心情偷闲看了一会书,读了一个短篇《离歌》,作者鲁敏。
   
   
   
    伟人曾经说过:“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在不同的语境下,这话语自有其不同的意蕴。我读这篇小说,忽然心中亦有此感想。关于生死,有无数的哲人智者去不断思虑它的意义,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往往可能无知无识,感不能言的人更容易发觉生命的本真,有如文中的“三爷”。
   
   
   
    乡人对于生死都有一定的仪式,这种仪式,在唯物者看来,或许有些可笑。然而对这些仪式的信仰和践行却往往使一个人来与去变得从容有度起来。科学发展到人类可以探索宇宙,试图征服自然的地步,然而宇宙是无穷无尽的,自然是不可征服的,不断的灾难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人类的自以为是。科技的发达、文明的进步使有知者失去了对天地鬼神的敬畏,在不断膨胀的物欲中永不餍足,永无止息,只知不断攫取,甚至坠入魔道。怎比那些蒙昧天真者内心的安详?
   
   
   
    以制作祭祀用品,主持丧葬仪式为业的三爷,因为经历了无数的死生,对生命看得很透彻了,他孤身一人,无欲无求,对人世有着达观的见解,普遍的同情。对“日子里的许多好处,喜欢小气而慢慢的受用”,因为知道“这日子不是自己的,而是上天的,他赐你一日便是一日,要好好过……”难得的是并不把自己的感悟宣扬,强加于人。因为明知道那些活得正欣欣扬扬的人们根本也听不进去到这样的话,没必要惹人“不得劲”,他只是小心翼翼,与世无争地在自己身边制造出一团和气,以彻悟通透的心境下所能有的善良,安然地承受人们有意的回避,自己的孤独。安然地只在人们面对死亡手足无措的时候给予帮助,而任凭一条河把自己同热闹的人世隔开。甚至连接两岸的小桥被洪水冲断了之后,他也并不求人去修,无所谓撑着一条小船来来去去。河流在这里应该是一种象征,世俗生活的冷与热,迷与悟大抵该有这样的分野,但又不彻底隔绝。总有着桥或船的彼此过渡。
   
   
   
    彭老人则是人间的深情者,钟情者。读到最后我们知道他七十多岁的人,以一己之力独自去为三爷搭建小桥,其实是为了死后灵魂可以去河对岸走上一趟,因为在他的年轻时代,河对岸住着他喜欢的姑娘。那姑娘最后为瘸腿的哥哥换亲,嫁到了别家。至死不渝的眷恋,那已经是我们这世界难得一见的东西,只可被当做神迹膜拜。彭老人可以以老年的智慧有条不紊地安排着自己的身后之事,只是他终于没有等到小桥建好就突然故去了。你看,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生,也同样无法彻底安排自己的死。小说的结尾,三爷的小船,缓缓地在那条河上来来回回地划了一夜。这时候,我们宁愿相信人死后有灵,来完成我们对真情的感动,对未知世界的尊重,以促成对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意义的反思。
   
   
   
    2008-10-2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8 10:48:55编辑过]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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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海

 

生日将至,收到很多朋友的祝福,忽然想起喜欢的黄磊的歌《我想我是海》。

“我想我是海,宁静的深海,不是谁都明白。 胸怀被敲开,一个小石块,也可以让我澎湃……”

不讳言我是容易被感动的人,像那歌里唱的,一个小石块也可以让我澎湃。敻虹的诗说:你如果/对我说了,一句一句/真纯的话,我早上醒来,/我便记得它…… 生命中点点滴滴的感动,我也都记得,并且在想起的时候,不禁微笑,满怀温馨。

而当自己也被别人记得,被关怀,被用真心来问候和祝福的时候,我所能说的,只有感恩。感谢你们这些真心待我,在心中为我保留有一席位置的朋友,蓝衫兄、子阳、寄南……还有在别处的许多其他的人,无法一一列举的名字,都深深铭刻在我的心中,这些真情足以芳香我接下来的漫长的时光。让我总在某地某天会突然想起,并微笑依然。

有了这些友情岁月的温暖记忆,我是富足的,像一个腰缠万贯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所畏惧,都昂首挺胸。:)

记得从前青衣在的时候,我对她说过,假如我们今生无缘遇见海,那就让自己成为海。如果我是海,那么朋友们,谢谢你们一路上为我注入的丰沛的水源!

记得青春年少时,一少年曾赠我以诗:

 

我今天的船

原本是你从山中采的木

你智慧的选择

你辛苦而又创造性的劳动

你的眼

你执着而又真切的追求

你的长满茧的手

你无法稀释的感情

我的航行和帆

也都是你的!

 

我懂得他的领悟和感谢,因为那也是我心中会有的情感,因为朋友之间的给予永远是相互的,相互的丰富,共同的成长,永远的奔流。

同样,我的航行与帆,也是你们的。我的不停起伏的喜悦与忧伤,胸怀的无尽的辽阔的蓝,也都是你们的。

 

2008-07-30

 

 

   好日子

 

   那一天是1973年7月31日,农历癸丑年已未月戊辰日。
    从此世界上有我。
   
    或者说我开始认识这世界吧,但来的时候我本是混沌无知,现在也依然像苏格拉底说的那样: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
    那么这长长的一段路,就都白走了吗?似乎也不是,因为我毕竟还有那唯一的所知,可以推动我继续睁大眼睛,不断寻找,竭力想有所发现,并在这过程中获得喜悦和满足。
   
    世界有了我,其实对世界是没有什么的。或者有人对此感到欣喜和幸福,也许曾有人为此而有烦恼和抱怨。但所有人的生活其实都是依命运所预定的轨迹,按部就班地前行,有我或者没我似乎没有太大的分别。一件事发生了之后才会了解它具有某种意义,一个人影响了别人之后才会被别人所记忆,但所有发生的一切其实都是对这个人自身的意义更为重大,它使他渐渐明确了方向,成为某一种人。
   
    一个人活着,总要对自我有所认知。用余光中的话说:“你不知道自己是谁,你忧郁;你知道自己不是谁,你幻灭”。很庆幸,现在的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亦有自己生活的目标。不必摆忧郁的姿态,也不必遭幻灭的煎熬。
   
    一个人活着,总要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卡夫卡的生活方式是写作。除此之外他不更加追求别的。甚至写作所附带的一切荣名和利益,甚至被人了解和认识的一切可能,他都不屑一顾。在这方面我有些像他,但是我不像他的是我比他幸福,生下来就是这样,因此我难以做到那样的纯粹。因此写作,远远不能成为我的生活方式。他以孤独和写作与世界来对抗,但我不需要对抗,因为,我有爱。
    而我的生活方式是什么呢?
    是做滚滚红尘芸芸众生的一分子,而向内心开辟出一个美丽新世界。有没有人看到并不要紧,神游的时候我是快乐的,这就够了。我爱自由,但不向身外求。我也爱真理,但是不需要别人奉上。
   
    卫星需要轨道,飞机需要航线,但是鸟儿不需要这些,它可以自由地飞。
    空气中会有子弹,地面上会有网罗,如果鸟儿害怕这些,它可以选择拒绝诱饵,飞得更高。当然这只有强者才做得到。
    我在想:世界上也有甘心软弱的,愿意住金丝的鸟笼,食水来的时候只需张张嘴,当然那得学会去娱乐人,还得做好任人宰割的准备,如果这是自己选定的生活,我很厌烦听到她们侈谈自由,大肆抱怨。
    一切的道路都是自己选择,自己走。对无病呻吟的人,我不同情。
    因此似乎我的心是硬的。其实不然。我关心那些默默承受,勇敢前行的人,我被他们感动,我愿他们幸福,即使我与他们并不相识。对真正的苦难,我也不缺悲悯和关怀。只是人总该自强。自强者是人类的希望。
   
    常常喜欢回顾。
    每次回顾的时候,最终最强烈的情绪都是——感恩。
    上天并没有赐予我更多的财富,美貌和智慧,但他的眷顾表现在,他给了我一直的纯净的温暖的人间真情,他教会了我爱。一路上关心过我,帮助过我,甚至仅仅是善意地对我微笑一下的人们,我感谢你们。还有我的亲人和爱人,是你们使我的爱永不落空,开最新最美的花,结又香又甜的果。成就我付出的价值,灵魂的皈依。
    需要许愿的话,那我愿我们永远这样默默相伴着,走完生命的旅程。
   
    2007-07-31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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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李长空在2008-7-25 21:35:01的发言:
喜欢这样清新的随笔,如品香茗.

 

问好长空兄,谢谢来读。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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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样清新的随笔,如品香茗.
文学博客:http://hi.baidu.com/lichangkong 工作室:http://hi.baidu.com/changkongce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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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久未读书了,也久未写这样的心情小品文了。夏天让人疏懒。:)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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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在凤的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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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子诗集》风子[自序]

 

绵绵

     
绵绵。
    绵绵的是春天的雨。
    此处不是江南,因此杨柳不绿,杏花没开,雨也并不如烟。自然,也不宜于穿长裙撑花伞行走袅袅婷婷。天还凉着呢。有时候,会觉得凉都在骨髓之间。

    雨天宜小酌。
    骨头里的凉唯有烈酒可以温得。
    去不了天涯便也寻不着知己,身不在乡居便也不可能围炉。艾米莉狄金森说制造草原只需要一株苜蓿一只蜜蜂一个白日梦,那么,制造温暖和快乐也仅仅只需满满的一杯,酒便是我的知己,酒便是我的火炉。塞上桃树尚未含苞,桃花此刻总归在某处盛放;雨夜自然看不见月亮,云背后月色也仍旧皎皎,眼睛看不见的,那便用心去瞧。

    便听得陈子龙在说:“不信有天长似醉,最怜无地可埋忧。”

    这重忧酒杯盛不下,又无地可埋。那就埋头到书里罢。黄金屋和颜如玉倘使书里是真有,却又非我所需。我只愿借此忘了“窗外事”,然而书香熏得了魂魄却塞不住耳朵。窗外的纷纷扰扰,如何能听而不闻?渊明被认做是浑身静穆的人,尚且说“邢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呢。我辈俗人,本来连一句“心远地自偏”都支支吾吾,未许说出。

    曾在《断章》一诗里说:“越来越习惯于沉默了/我知道为什么/但我不想说……”不错。已经懒得再多说什么了。一日日的沉吟,一日日的消瘦,也许我自明白为何,但都是不可言说。生命便这样消耗,于一场不明所以的灵魂的暗战,或有死伤。

    于是绵绵。
    绵绵不绝的是骨头里的酸疼,心尖上的刺痒。我不想确知那是什么。随随便便敷衍一下自己也无所谓,就道:那只是春愁。

    2008-03-2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5 7:49:40编辑过]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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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札记——霍林河歌谣

 

    依然素咖啡,极苦而微香。咖啡淑女,说起来是很精致的感觉,不过我始终不觉得咖啡是什么精致的东西。凡是浓烈的东西都不见得怎么精致,这是咖啡的性质所决定的,当然与有些拿咖啡做姿态的人的样子是无关的,凡事一关表现或者表演,有了雕琢的功夫在内,自然不精致也是精致。

    这么想来,我嗜咖啡,喜浓茶,说实话,厌机心,做随意文章,好素面朝天;草棚里看过西瓜,地摊上喝过啤酒;哭到过涕泗交流,也笑出过满脸皱纹。算不得什么精致的人儿。不过也有被错认的时候,咱说咱是小农,人家偏要觉得你是小资。咱说咱是只爱吃竹实的素食主义者,偏有人因为一只死老鼠而对你谩骂。一大河,都看见表面的波澜不惊,有谁见水面下的暗流汹涌。一山峰,人都知向阳坡山花烂漫,又有谁见得着背阴的山谷里积雪寒冰。管中窥豹,以蠡测海,那都是正常的。况且人人生而平等嘛,都有说话的权利(在不触及法律的情况下,甚至有说谎话的权利),都有自以为很聪明的权利,咱也不能因此而反对人家不是?:)

 

    闲话扯完,言归正传。

    今天,想说的是白雪林的小说《霍林河歌谣》。

    草原。蒙古人。勒勒车,长调,牛羊。粗糙的生活,温暖的情感。还有,便是人性的赞歌。这人性并不只局限于人类啊,一个善良的老妇人,与她的两头牛之间的情感交流,足以让所有那些自命不凡,侈谈情感的人们汗颜。

 

    这篇小说,我用了很长时间才读完。是因为在某些感动的篇章我不得不要停下来,忍一忍眼里的泪水。然而最后终于还是落泪了。也只有在过了很久,在此刻这样微笑平静的心情下,才能回味一下那些故事,那些人。

    诺日玛,一个普通的草原上的劳动妇女。所具有的博大胸襟,对人生的大智慧。常人不及。

    二十多年的守寡,她有相好的人。她是想要结婚的,因为他——达瓦——不想被婚姻束缚,她也就没有强求。她思念他的时候就去看他。他另有别的女人她也并不介意。因为她知道他不是她的丈夫,她没有理由去约束他。

    爱情是使所爱的人愉悦也同时愉悦自己的,这样的道理,诺日玛这样的非文化人是永远讲不出来的。不过讲不出来有什么关系呢?她做到了。做到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有多聪明,而是她天性的善良,使她谅解自己谅解旁人也谅解了人生。

    也正是她的善良,使得她在他这个老光棍病倒无人照顾的时候,毅然把他接到家中,尽了做妻子的一切职责,一直到他因不忍再连累她而自尽。

    也正是她的善良,促使她一定要花钱收留那个本来已经年老力衰,要被卖掉的母牛莫日根。想方设法使它正常的受孕,因为她觉得让配种站的人用人工手段来做这些事情,是委屈了莫日根。试想,对牲畜都有这样的体谅和尊重,那该是什么样的胸怀!

    在作者笔下,母牛莫日根和她的女儿查干伊娜是深通人性的,它们对老诺日玛深深依恋,听得懂她说的话。对她的安排温和而顺从。莫日根很老很衰弱了,也许有那样仁慈的主人,本当寿终正寝。它死于为保护女儿查干伊娜与狼的搏斗。

    小牛查干伊娜被狼吓到,不能像别的牛一样在屋外生活。诺日玛就想尽办法训练它的胆量,领着它在雷雨的草原中行走,硬是在夜里把它关到门外,自己却站在门口陪着,直到三个夜晚之后它习惯了黑夜,不再感到害怕。

    查干伊娜生子之后自私地不肯喂养这一段作者的描写非常之浪漫,老太太诺日玛百般劝导无效。最后悲伤地唱起了长调。她的歌声灌满了村庄的下午黄昏和夜晚,“诺日玛沉醉地唱着,歌唱一个蒙古女人对草原的感受,歌唱自己活了几十年的艰辛,歌唱着女人的路为什么这样难这样长,歌唱着是什么支撑着女人在人世间默默地向前走,歌唱着男人和女人。她用歌声大声诉说着,想把这些东西告诉母牛查干伊娜,诺日玛相信自己的歌声一定能够打动查干伊娜的。”

    整个村庄都静寂了,人们都默默无语,表情凝重,“每个人的心中都想起了什么呢?”

    “查干伊娜终于被歌声摧毁了,它眼泪流出来,它用眼泪在忏悔,它一声声地叫着,让小牛回到自己身边来……”

    这样的描写,让我的眼睛发热,心在颤抖。即使在回忆这些篇章的时候,也依然有初读时候那种心潮澎湃的感觉。

    诺日玛死的时候,是在野外。只有母牛查干伊娜在身边,她要它回去找人,用镰刀砍它,指着村庄的方向要它回去。它终于明白了她要不行,飞奔回村庄报信。等到人们明白它的意思,来到山坡的时候,诺日玛已经死了。

    它不能理解她已经死去,它再也见不到她的事实。

    人们把她装进棺材。埋进坟墓。

    它几次刨开坟墓,等到最终明白无济于事的时候,它趴在坟前,不食不动,最后流泪死去。

    大概也只有动物,如一头牛,才会有这样的情感吧?

    尽管这篇文章的开头,我怀着轻松调侃的心情在写作,一进入这个故事,写及此处,我依然还是难以抑制地落泪了。

    在至真至美至善面前,我们永远都是不堪一击。

 

    2008-03-1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8 14:48:04编辑过]

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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