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的确很多人对诗歌格律的误解太深了。

TOP

逐明好,文中已提到这是对“韵式”的一些形式的探讨。这里只是为了增进朋友们更多的认识。格律体新诗之所以一直在推广中受阻,大概是提到“格律”二字所进入的误区,和返古混淆了。事实上,韵式格律体一直被广大诗人所采用,只是他们并未明析。个人认为这些探讨是对韵式的进一步扩充,扩大了准格律体的范畴,因为这些体式实质上涵盖了格律体、准格律体及部分以前认为的自由体,因而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拙作拟例举100位诗人作品,力图拉近他们与格律体新诗的距离。让大家认识到,尽管他们写自由体,但他们并没有背离格律体。
欢迎光临“中国格律体新诗网”!http://www.gltxs.com

TOP

晓曲兄所说的非对称步韵格律体新诗就是我所提到的韵式格律体,即节奏〔句型〕旋律〔平仄〕自由而韵式对称的诗体。

韵式格律体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和节奏格律体和旋律格律体以及准节奏格律体和准旋律格律体交叉。如本文所引用的例诗,也有几首属于准节奏格律体,如毛翰的《钓鱼岛》、藏克家的《有的人》、食指的《相信未来》等等。

TOP

本站作者的作品参入不多,将陆续增补。
欢迎光临“中国格律体新诗网”!http://www.gltxs.com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