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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鹤:新韵,新语,新格调

新韵相对于旧韵。其实,本来不应有什么新旧之说,韵,就是韵。

在诗词的创作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因素,加之地域的差异,流传至今的诗韵仍是平水韵。而平水韵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人们创作诗词的需要,特别是年轻人的需要。我们现在接受的是普通话的教育,普通话成为公认的官方语言,在中国,它是唯一能够通行全国的语种。因此,用普通话创作诗词就显得尤其的重要。

传统诗词的韵,与普通话的韵有着相当的差异。目前,诗词还属于阳春白雪,是圈内的事。究其原因,与用韵有关。创作诗词的大多数人,仍以传统为正格,苛守平水韵。而平水韵与我们今天的发音局部已经脱节。轻者,是调的轻重不同;重

者,根本就不在一个韵部。这对我们现代人欣赏古诗是一个障碍。我们现代人用平水韵写诗,无疑是人为地给我们自己设置了障碍。要想让诗词走出书斋,走进民众,成为一门普及的群众艺术,就必须用现代人能看懂,读来顺口的韵来创作。普通话入诗成为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以普通话为根据的韵叫新韵。

经过了无数人的努力,新韵已经初步为人们特别是后生们的认可。有人也力主用新韵创作。并在积极地实践着。而诗词领域,重平水轻新韵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资深的学者,专家,前辈都倾向平水韵。这对新韵入诗是一个巨大的阻力。所以有人用新韵不长的时间就生归平水韵,以示自己同业内保持一致。见于这种情况,笔者在《长白山诗词》发表了《提倡新韵,从我做起》的文章,全国各大网站也纷纷进行了转载。但

这仅仅是一种呼吁,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给人以空喊的感觉。光说不练,不足以信。为此,本文从新韵入诗谈起。

新韵入诗只在韵的不同,其它同平水韵无二。所以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如果你地道地握了普通话,那就像我们指挥自己的手一样地可以自如地进行新韵的创作。如果还不是很地道,那赵京战的《新编十四韵》,秋枫的《中华新韵》也可以让你自如地走进新韵。

新韵被岐视,除了是新生事物这个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些立得住脚,叫得响的代表作品。只有有了品牌作品,才能让人对新韵更加的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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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逐明先生微斋先生的基本意见,如

孙逐明: 其实大家的意见并无本质的分歧。

微斋先生:少数旧体诗人坚持用过时的平水韵,虽然显得不合时宜,然亦是他们的自由,未可厚非.

我再转个旗帜鲜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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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孙逐明在2006-2-13 9:39:45的发言:

我以为需要改革的是新诗,而不是旧体诗词。旧体诗词的形式能改的天地不大了。

非常正确!

□■□■□■□■□■□■□■□■□■□■□■□■□■微斋先生    weizhai@ebaob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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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需要改革的是新诗,而不是旧体诗词。旧体诗词的形式能改的天地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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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孙逐明在2006-2-12 21:26:19的发言:

词体是对近体的改革,元曲是对词体的改革,它们都不曾抛弃原有格律的精华。不掌握和理解原有格律的精华,根本谈不上什么改革的。

打游体可以聊备一格,说成是改革,就未免夸大其词了。

孙逐明先生是赞成改革的,但对格律的理解有误.

目前的新诗大量的是散文,不知算不算诗,算不算改革,算不算遵从你的格律观?

脱离现实,脱离自己的创作实践高谈阔论,不是认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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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廷:

基本赞成微斋的观点.诗词格律是应该遵守的,其实对于诗词爱好者而言,格律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以说是小菜一碟,把格律对写作者的束缚过分夸大是不切实际的,成熟的作者不讲格律反而不习惯,谈不上什么困难.当然,如果你又要想写律诗又怕花工夫去学习格律,那就没办法了,那就最好是不写,更不要去谈什么改革,因为改革是成熟诗人的责任,你连基本格律都害怕,还有什么资格谈改革.过多的纠缠于格律的开放是很无聊的,因为要写出好诗,最主要的不是格律,而是在掌握格律以后更重要的东西,如境界、气格、襟怀等,老是纠缠于小儿科的问题,对诗词的发展与提高毫无意义。为什么不去讨论更高层面的问题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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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屋建翎的论调.很有教师爷味,请讲成熟的虞廷大作帖出让初学的又谈轮改革的一瞻.

不然更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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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体是对近体的改革,元曲是对词体的改革,它们都不曾抛弃原有格律的精华。不掌握和理解原有格律的精华,根本谈不上什么改革的。

打游体可以聊备一格,说成是改革,就未免夸大其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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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微斋先生在2006-2-6 17:33:24的发言:

此文关于压韵的观点是正确的,而此种观点早已成为当代旧体诗坛的共识;

少数旧体诗人坚持用过时的平水韵,虽然显得不合时宜,然亦是他们的自由,未可厚非.读者不喜欢,自然久后就不会有人再去用此韵了.

关于声律,只可按现代标准音的声调确定平仄(古入声字可仍视作仄声),不宜废弃;离开声律,则不成其为诗词矣;

如不满意声律束缚,则可不必作诗词;破除格律,作出的诗再好,也不是诗词了;

除诗词外,可供选择的诗体很多,如古风\骚体等(注意,它们也并非完全没有格律的),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

诗词也有存在的理由,破除格律,它将不复存在了.致使吾华这种流传一千多年的艺术形式灭绝,岂不可惜!

诗歌是以形式为基础的一种文学体材,格律是诗歌不可或缺的外在形式,音乐性是其审美要素之一,离开这一切,遑论诗歌?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之文学,如果谈及当代,那么,当代主流诗体应是以白话语体为载体的新体诗.大多数人完全可以选择这一种适合当今语言特点的形式.而新体诗也是应该纳入它自身的格律规范之中.

 

基本赞成微斋的观点.诗词格律是应该遵守的,其实对于诗词爱好者而言,格律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以说是小菜一碟,把格律对写作者的束缚过分夸大是不切实际的,成熟的作者不讲格律反而不习惯,谈不上什么困难.当然,如果你又要想写律诗又怕花工夫去学习格律,那就没办法了,那就最好是不写,更不要去谈什么改革,因为改革是成熟诗人的责任,你连基本格律都害怕,还有什么资格谈改革.过多的纠缠于格律的开放是很无聊的,因为要写出好诗,最主要的不是格律,而是在掌握格律以后更重要的东西,如境界、气格、襟怀等,老是纠缠于小儿科的问题,对诗词的发展与提高毫无意义。为什么不去讨论更高层面的问题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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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之灵:为“创新的新产品”取名就这么难吗?

-----叹问强烈,现今诗坛如列国纷争,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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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诗词格律的维护与创新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句“震撼人心”的口号:“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于是,文化范围内的意识、规范直到牌匾、佛像都大受其破。今日回顾之,犹觉胆寒。

以“破除诗词格律的束缚”作为对律诗的“创新”,是否也有一点“不破不立”的味道呢?。

诗词创新,自古有之。

例如,绝句系律诗之“截句”,自然有粘对的要求。而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首名诗成了“失粘”绝句的典范。以诗句命名“阳关体”便堂而皇之成为为后人接受的绝句的一种体裁。

又如词牌的诸多变例,也是众多名家首创。

当我们要指责别人绝句“失粘”,别人按变例填词为不合律的时候,可要小心了。

我很欣赏30楼设想的“中西合璧”大餐的创意。做好了,定能丰富饮食文化。

佛家有一句名言:“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古往今来“非法法也”的例子很多,正是这样,才构成灿烂丰富的中华文化。

“非法”而能“法也”的,似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有其自身的“法”供人遵循,

2.有其自身的名份,不排斥、不否定“它法”;不会因“我的法”诞生后,原有的“法”必须废止,再依原法的则为“非法”。

这和人大立法是两回事。

3.能为大众认可,甚至公认其为“法”。

一楼文章提到:“陈毅的《赣南游记词》独成一体,如果人们认可它,把它作为一种范式,那不就是一种新的诗体吗?”我赞同这个提案。待到满足以上三条的时候,这个“新的诗体”就形成了。

论及诗韵,今已有新编《诗韵》可循,当然可能还有争议,最终形成唯一的“法”还有待时日,或者是多个《新编诗韵》版本长期共存。管它“国法”、“省法”,守法总有理。新韵和平水韵并存,是诗韵的发展。有人要坚持平水韵,也不违“法”。平水韵作为传统文化的产物,谁也无权宣布予以取缔。这只能在人们认同过程中自然取舍。不同名称的韵本并存,作者和读者各自依循,互不贬责,有什么不好?

谈到格律,与其突破原“法”,不如创“新法”。其过程应是:

1.为“新法”取个名字

当然不能叫“律诗”,有打它法旗号,否定它法或者冒充之嫌;叫“不合律的律诗”似也不雅;姑且暂叫做“准律诗”吧!

2.制定“准律诗”的规则,出一本或多本书。

3.让大家学习运用以至于接受、遵循。

到了“准律诗”或“准准律诗”的理论水平及认同率超过“律诗”,“律诗”的遵循者、维护者已趋向于零的时候,“改革”的意图就实现了——如果真有那一天的话。

即或如此,“律诗”辉煌历史永远存在,“律诗”也不会消亡。还将与新体例并存。如四言诗、骚体等古老的体裁,近代较少有人写作,但它们并不会消失一样。

以“改革律诗”的名义去简单地“破除”格律是不可取的。应该象“宋之问、沈全期等研揣声音,切磋而号律诗”那样,去创造“准律诗”;象王维那样创“阳关体”。这才是真正的对诗的宝库的贡献。他们没有以自己的创意而偷借已有体裁之名,更没有企图封杀或取代前已有之种种体裁。这才是做学向的正确态度。

上述沈、宋、王等人的创意是通过后人的广泛认同才成立的。“广泛认同”是诗的新的体式站稳脚跟的决定性因素。

《新韵》刊行后,并未称为《改革后的平水韵》。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总会取一个响亮的新名字以促进销售。除非新产品不如旧产品,它是不会冒旧产品之名的。

对“古典诗词创新”,没有人能提出反对的理由。争论的焦点是将格律“改革”后还叫不叫律诗。正如一楼文章所列举的,还有诗经体、骚体、汉魏古诗、乐府、格律诗、杂体诗等多种诗体。那末,“改革”后的体裁为何不叫“骚体”呢?——答案只有一个:它不是骚体。同理,不符合格律的“创新诗体”也就不能叫律诗了。

为“创新的新产品”取名就这么难吗?

人生悟透了无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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