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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很有份量的学术探讨,主要论点是经得起推敲的.

若就格律诗词而言,也不过是中华诗库中的一个方面,有人故意台高它,是以偏盖全.

古典诗词不会消亡,但也不会固首唐宋,与时俱进当属必然.就是焕发青春,为今人所用,很名白的是按平水广韵古官话走的虽有人,但也不多,今后的主流,是新韵,甚而方言.因为这是今人用的今语,而不是形将就木的古语音.

格,就是硬性规定,这在古典格律诗词已作注释.新韵律诗,将会把和谐音韵权交给作者,由作者依据创作内容需要自行运用,不必照着别人的脚印,所以,不会有死格式.但这不妨碍一些作者一部分人自定格式,不过也是自度的一种,且不对别人产生约束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6 20:26: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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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格律体诗词,一般情况下最好不出律。个别地方当格律和内容表达有矛盾的时候,也可以从权。不以律害意应当是一个原则。

至于那种根本不讲究平仄的所谓七律、调寄××的诗作,我以为是不正常的,它们当然完全有自己存在的价值,但何必挂羊头卖狗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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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微斋兄的意见。我以前曾经就此写过文章,大意与微斋兄相同。

有两句话可作更明确的界定:

如不满意声律束缚,则可不必作格律体诗词;破除格律,作出的诗再好,也不是格律体诗词了。

除格律体诗词外,可供选择的诗体很多,如古风\骚体等(注意,它们也并非完全没有格律的),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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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于压韵的观点是正确的,而此种观点早已成为当代旧体诗坛的共识;

少数旧体诗人坚持用过时的平水韵,虽然显得不合时宜,然亦是他们的自由,未可厚非.读者不喜欢,自然久后就不会有人再去用此韵了.

关于声律,只可按现代标准音的声调确定平仄(古入声字可仍视作仄声),不宜废弃;离开声律,则不成其为诗词矣;

如不满意声律束缚,则可不必作诗词;破除格律,作出的诗再好,也不是诗词了;

除诗词外,可供选择的诗体很多,如古风\骚体等(注意,它们也并非完全没有格律的),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

诗词也有存在的理由,破除格律,它将不复存在了.致使吾华这种流传一千多年的艺术形式灭绝,岂不可惜!

诗歌是以形式为基础的一种文学体材,格律是诗歌不可或缺的外在形式,音乐性是其审美要素之一,离开这一切,遑论诗歌?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之文学,如果谈及当代,那么,当代主流诗体应是以白话语体为载体的新体诗.大多数人完全可以选择这一种适合当今语言特点的形式.而新体诗也是应该纳入它自身的格律规范之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6 19:48:35编辑过]

□■□■□■□■□■□■□■□■□■□■□■□■□■微斋先生    weizhai@ebaob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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