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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淡化诗歌的平仄关系及其他(节选)

淡化诗歌的平仄关系


      这里所指的诗歌的平仄关系,是指古典诗歌律诗、绝句、词、曲所形成的固有格式。包括对诗体句式、字数、音步、声调平仄、粘、对和用韵等的限制性规定。在中国诗歌史上,讲究平仄关系的唐诗、宋词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并成为中国诗学至今难以逾越的高峰。但这些古典诗词都是在古典语境下的形成的,而且经历了从无平仄关系到平仄关系的演化和完善。而新诗则是伴随着推行白话语言语境下诞生的,这些古典语境的平仄关系显然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白话语境,因而淡化平仄关系是新诗的必然选择。
      格律体新诗正是适应新的白话语言的变化特点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诗体,淡化平仄就是在新的体式建立时,打破、降低、削弱、转化古典诗歌的平仄关系,使新的诗体具有白话语境灵活多变的特点。淡化,是不提倡、不推崇、不强制,但也不完全否定、拒绝建立新的诗歌平仄关系。一方面,在不影响诗意表达的前提下,符合或基本符合平仄关系,无疑更能增强诗歌固有的音乐性特征。另一方面,淡化旧有的平仄关系,按照新的白话语言特点建立新的诗歌平仄关系,目的仍然是增强诗歌的音乐性。格律体新诗目前所建立起来的基本体式,在格律体新诗创作群中已形成了广泛共识。
      当前格律体新诗的写作,主要提倡节奏型格律体新诗形式和非对称性新韵诗。这两类诗体强调节奏的对称或用韵的规律性,淡化句式、字数、声调平仄、粘、对等,就是淡化平仄关系的具体体现。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格律体新诗的多样性和与古典诗歌的对照中,可以得到直观的认识,这里不再举例细述。


对诗写语言的开放


      现代白话语言已广泛运用于书写和日常交流中,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国人文化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这两方面的交融具有更大的一致性。哪些语言能用于诗歌,哪些语言不能用于诗歌,除了诗歌意蕴需要所表达的思想、道德、情感等自我约束之外,没有任何限制性。在现实生活中,智、趣、灵的语义表达,双关语、暗示语的运用,也在增添诗意的色彩。同时,随着语言文字的发展,语言修辞的丰富,诗歌语言也会越来越丰富多彩。
      前面已谈了古典诗歌语言的特点和格律体新诗的继承性,结合现代白话语言业已形成的语言修辞特点,都可成为格律体新诗表达的需要,并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而不会相互排斥。自新是诞生以后,关于新诗的语言,曾在两次大的争辩中发生过自身的分离和变化。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延续至今的朦胧诗歌与传统写作之争,产生了诗歌语言晦涩与远离大众的倾向。朦胧应该是含蓄,而不是晦涩。含蓄是诗歌的显著特征,晦涩则是诗歌的大忌。一是前不久并延续至今的口语写作与口水写作之争,出现了语言“垃圾化”的倾向。口语入诗,是语言开放吸收的具体表现。但诗歌也不宜完全由口语组成,否则,必然减少诗性。口语也不宜都直接入诗,只有通过提炼才能增强诗性。如果整个作品都是通过日常口语的记叙、说明、议论来完成,显然就会成为口水之作,这也是诗之大忌。因此,开放不等于什么都可以吸收近来,而必须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过程。
      格律体新诗作为一种诗歌体式,本身不拒绝因诗意表达需要的语言。因此,所有有关诗歌语言的争论和是否能用格律体新诗的形式来表达,没有任何联系。但作为长期形成的诗歌语言的审美共识,应该提倡诗歌语言的简洁与凝炼,含蓄与明朗并重,力求达到富有张力和适度的思考空间,形成诗歌的“美感张力场”(朱多锦语),以增强诗歌的诗性特征。(例诗分析,暂略)


对诗歌意蕴的宽容


      前面也谈了古典诗歌的意蕴表达和格律体新诗的继承性,这里只进一步说明诗歌体式本身的包容性。作者想表达什么样的意蕴,都可以借助于格律体新诗的形式。社会生活是诗意的大熔炉和源泉,个体的认识,往往是引起诗意呈现的直接动因,所以意蕴的呈现往往也是千差万别。什么能表达,什么不能表达,这是一切文艺作品内涵的共性。把握其中的“度”,具有明显的历史性、社会性和时代性。同时,也具有鲜明的个体差异性。
      “诗歌是以形式为基础的文学”(吕进语),诗歌的形式、语言和意蕴共同组成诗歌不可分割的三要素,语言是形式与意蕴呈现的载体。诗歌的意蕴,即诗歌的内涵。是决定诗歌内在质量的根本特性,是区分作品优劣的重要尺度。形式和语言都是为意蕴服务的,在形式、语言一定的前提下,意蕴呈现的好坏直接决定作品本身的好坏。
      关于新诗的意蕴呈现的主流,一开始是围绕“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对专制、提倡自由民主为主轴,接着以抗日战争的救国救亡为核心,到解放后歌功颂德等政治口号等,以及改革开放初期挣脱“文革”压抑的爆发,都是大的时代背景的直接反映。也出现过一些很有影响的格律体新诗。
      近期也出现过几次比较大的与意蕴呈现相关的争论,当然它们不是孤立的,也同时含有语言和形式之争等问题。包括知识分子写作与民间写作之争,大众化写作与个性化写作之争,以及下半身写作与崇下、崇上之争。而针对目前个性化写作的泛滥,诗人们又有呼吁重回诗歌的“责任担当”,这是不自觉地回到对诗歌意蕴的继承问题。但不管怎样,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似乎各有所识,各有所述,它和诗体形式本身没有任何联系。
      另一方面也说明,任何对意蕴的宽容,也都是有限的。虽然,诗为心声,想写就可以写,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全在自己思量。这也是一切文艺形式的有限宽容性。(例诗分析,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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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淡华伫,材不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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