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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痣

朱砂痣

二十岁时 痣是浅浅的 长在唇下 说话时 她习惯用手摸摸它 然后,一笑

路过休息间 听到同事议论 “我们的‘痣美人’……” 她想了好几天 美了好几天 二十五岁时 她遇到他 第二次约会 开口竟是 “我喜欢你的痣” 三十岁时 三岁的儿子 用小胖手摸她的痣 “妈妈,我把小虫子给你捏下来, 不然它会吃你嘴里的米饭粒” 三十五岁时 鼻子边又长出了一颗痣 也是浅浅的 这是痣的儿子 她叹 看镜中的自己 她想 八十岁时 孙子也会抱着自己的脸 把痣捏个没完 痣呢 长寿如自己 却是几代同堂了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4 11:30:53编辑过]

谢唐时新嫁娘的喜欢和诗酒自娱的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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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中有深呢。

但是就个人的兴趣而言,觉得太散了一点。

以文入诗,倒也是古已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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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诗写得真是可爱,有很重的童心与诗心,喜欢。
来时花开 去时雨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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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版的评总是不好回,冷静的心悦诚服,说不足,只有汗的份;说好,会想,真的还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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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意,自如。浅诗中流露的幽默,与唐古有一比。

这首诗始终未离开标题,写不同时期对痣的心态,有趣味也有意味,把小品文当诗写。

推荐。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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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幼童的可爱写出来的只是一毛:))

唐版:它真是取自生活,是不是本人的话,悬着吧!

[em02][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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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生活,亲切真实。

感觉语言可以精减一些。

她是不是作者自己?——好奇中。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http://blog.sina.com.cn/liushuiluohuachunq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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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写得真有玩味。有趣。美人痣!糼童的话可爱极了:))
诚交天下友,广结四方客,真诚为我本,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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