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西渡是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来否认林庚先生的"半逗律"的.
我转贴此文,却是为了大家从林先生的理论得到启发.这里要说明如下几点:
一、"半逗律"只是格律体新诗建行的一种原则,并不能如古诗那样贯彻全诗始终.
二、特别提醒要警惕“五字节奏音组”的三字尾,以避免古诗痕迹,是完全正确的,并不因为里先生自己没有全部做到,就否定之.
三、(建立符合)汉语自身规律的新诗格律形式,自然也应是题中之义____西渡的这一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四、通过相同的“顿”数构成诗行,而且在诗行的内部有规律地使用奇数顿或偶数顿以适应不同节奏的需要,以若干这样的诗行构成诗节、组织诗篇,我相信可以摸索出若干适应不同内容需要的特殊诗体。____由此可以引出关于格律体新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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